䷛ 上六:過涉滅頂,凶,無咎。上六。发大水时渡河,淹没了头顶,有凶祸,但没有责难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上六:過涉滅頂,兇,無咎。處太過之極,過之甚也。涉難過甚,故至於「滅頂兇」。志在救時,故不可咎也。《象》曰:「過涉」之兇,不可咎也。雖兇無咎,不害義也。[疏]正義曰:處大過之極,是過越之甚也。以此涉危難,乃至於滅頂,言涉難深也。既滅其頂,所以「兇」也。「無咎」者,所以涉難滅頂,至於兇亡,本欲濟時拯難,意善功惡,無可咎責。此猶龍逄、比乾,憂時危亂,不懼誅殺,直言深諫,以忤無道之主,遂至滅亡。其意則善,而功不成,復有何咎責?此亦「過涉滅頂兇無咎」之象,故《象》雲「不可咎」,言不可害於義理也。[疏]《象》曰:「過涉」之兇,不可咎也。雖兇無咎,不害義也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邵雍解凶:得此爻者,不宜进取,退守为安,面部或有疾。做官的有功高震主身危之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