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水解
物不可以終難,故受之以解;解者,緩也
物不可以終難,故受之以解;解者,緩也
40 解。利西南,無所往,其來復吉。 有攸往,夙吉。
内卦 外卦 既济 互卦 家人 错卦 综卦 交卦
50.00%
25.00%
12.50%
無咎 12.50%
正应则吉 ➔
初四: 正应 二五: 正应 三上: 不应
当位则吉 ➔
初: 不当 二: 不当 三: 不当 四: 不当 五: 不当 上:
承乘順逆 ➔
初二: 阴承刚 二三: 阴乘刚 三四: 阴承刚 四五: 阴乘刚 五上: 相连
比爻 ➔
初二: 二三: 小过 三四: 四五: 五上:
本宫 / 本体 一世
初爻变
二世
二爻变
三世
三爻变
四世
四爻变
五世
五爻变
游魂
四爻变
归魂
下三爻变
51 16 40 32 46 48 28大过 17

䷧卦词:解。利西南,無所往,其來復吉。 有攸往,夙吉。

解卦是緩解 · 物不可以終難,故受之以解;解者,緩也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☳☵坎下震上。解:利西南。西南,眾也。解難濟險,利施於眾。遇難不困於東北,故不言不利東北也。無所往,其來復,吉。有攸往,夙吉。未有善於解難而迷於處安也。解之為義,解難而濟厄者也。無難可往,以解來復則不失中。有難而往,則以速為吉者,無難則能復其中,有難則能濟其厄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解」者,卦名也。然解有兩音,一音古買反,一音胡買反,「解」謂解難之初,「解」謂既解之後。《彖》稱「動而免乎險」,明解眾難之時,故先儒皆讀為「解」。《序卦》雲:「物不可以終難,故受之以解。解者,緩也。」然則「解」者,險難解,釋物情舒緩,故為「解」也。「解利西南」者,西南坤位,坤是眾也。施解於眾,則所濟者弘,故曰「解利西南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無所往」者,上言「解難濟險,利施於眾」。此下明救難之時,誡其可否。若無難可往,則以來復為吉。若有難可往,則以速赴為善,故云「無所往,其來復吉,有攸往夙吉」。設此誡者,褚氏雲:「世有無事求功,故誡以無難宜靜,亦有待敗乃救,故誡以有難須速也。」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艰难化散,排难解纷;把握时机,趁早进行。得此卦者,能解脱先前之困难,宜把握良机,求谋事业,出外谋事者更佳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坎下,震上。 解:利西南,無所往,其來複吉,有攸往,夙吉。解,音蟹。《彖傳》、《大象》同。解,難之散也。居險能動,則出於險之外矣,解之象也。難之既解,利於平易安靜,不欲久爲煩擾。且其卦自《升》來,三往居四,入於坤體,二居其所,而又得中,故利於西南平易之地。若無所往,則宜來複其所而安靜。若尚有所往,則宜早往早復,不可久煩擾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解,利西南,无所往,其來復吉。有攸往,夙吉。
西南坤方,坤之體廣大平易。當天下之難方解,人始離艱苦,不可復以煩苛嚴急治之,當濟以寬大簡易,乃其宜也,如是則人心懷而安之,故利於西南也。湯除桀之虐,而以寬治,武王誅紂之暴而反商,政皆從寬易也。「无所往,其來復,吉有攸往,夙吉」:无所往,謂天下之難已解散,无所為也。有攸往,謂尚有所當解之事也。夫天下國家必紀剛,法度廢亂而後禍患生,聖人既解其難而安平無事矣,是无所往也,則當修復治道,正紀剛明法度,進復先代明王之治,是來復也,反正理也,天下之吉也。其發語辭,自古聖王救難定亂,其始未暇遽為也,既安定則為可久,可繼之治。自漢以下,亂既除,則不復有為。姑隨時維持而已,故不能成善治,蓋不知來復之義也。有攸往,夙吉,謂尚有所當解之事,則早為之乃吉也。當解而未盡者,不早去則將復盛,事之復生者,不早為則將漸大,故夙則吉也。
明·佚名 · 断易天机
解卦震上坎下,为震宫二世卦。震为动,坎为险,遇险而动,为即将脱险走出困境之兆,因此多主吉。

䷧彖曰:彖︰解,險以動,動而免乎險,解。解利西南,往得眾也。其來復吉,乃得中也。有攸往夙吉,往有功也。天地解,而雷雨作,雷雨作,而百果草木皆甲坼(chè),解之時大矣哉!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彖传注疏
《彖》曰:解,險以動,動而免乎險,解。動乎險外,故謂之「免」。免險則解,故謂之「解」。「解,利西南」,往得眾也,「其來復吉」,乃得中也。「有攸往,夙吉」,往有功也。天地解而雷雨作,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圻。天地否結則雷雨不作,交通感散,雷雨乃作也。雷雨之作,則險厄者亨,否結者散,故「百果草木皆甲圻」也。解之時大矣哉!無圻而不釋也。難解之時,非治難時,故不言用。體盡於解之名,無有幽隱,故不曰義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彖传注
《彖》曰:「解」,險以動,動而免乎險,解。以卦德釋卦名義。「解,利西南」,往得衆也。「其來複吉」,乃得中也。「有攸往,夙吉」,往有功也。以卦變釋卦辭。《坤》爲衆,得衆,謂九四入坤體得中有功,皆指九二。天地解而雷雨作,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。解之時大矣哉。極言而贊其大也。

䷧象曰:象曰:雷雨作,解。君子以赦过宥(yòu)罪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象传注疏
《象》曰:雷雨作,解。君子以赦過宥罪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象传注
《象》曰:雷雨作,解,君子以赦過宥罪。

䷧解卦 · 六爻辞详解

上六:公用射隼(sǔn),于高墉之上,獲之,無不利。 象曰:公用射隼,以解悖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上六: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,獲之,無不利。初為四應,二為五應,三不應上,失位負乘,處下體之上,故曰「高墉」。墉非隼之所處,高非三之所履,上六居動之上,為解之極,將解荒悖而除穢亂者也。故用射之,極則後動,成而後舉,故必「獲之」,而「無不利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公用射隼」,以解悖也。
[疏]「上六」至「無不利」。○正義曰:隼者,貪殘之鳥,鸇鷂之屬。墉,墻也。六三失位負乘,不應於上,即是罪釁之人,故以譬於集。此借飛鳥為喻,而居下體之上,其猶隼處高墉。隼之為鳥,宜在山林,集於人家「高墉」,必為人所繳射,以譬六三處於高位,必當被人所誅討。上六居動之上,為解之極,將解之荒悖而除穢亂,故用射之也。「極而後動,成而後舉,故必獲之,而無不利」,故曰「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,獲之無不利」也。公宅臣之極。上六以陰居上,故謂之「公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解悖也」者,悖,逆也。六三失位負乘,不應於上,是悖逆之人也。上六居動之上,能除解六三之荒悖,故云「以解悖也」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运途顺利,多营谋获利。做官的闲职者会复职,居要位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上六,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,獲之,無不利。射,食亦反。隼,荀尹反。《繫辭》備矣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上六,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,獲之,无不利。
上六尊高之地,而非君位,故曰公,但據解終而言也。隼鶩害之物,象為害之小人。墉墻內外之限也。害若在內,則是未解之時也,若出墉外,則是无咎矣,復何所解,故在墉上離乎內而未去也。云高,見防限之嚴而未去者,上解之極也。解極之時而獨有未解者,乃害之堅強者也。上居解極,解道已至,器已成也,故能射而獲之。既獲之,則天下之患解已盡矣,何所不利。夫子於繫辭復申其義曰:隼者禽也,弓矢者器也,射之者人也。君子藏器於身,待時而動,何不利之有。動而不括,是以出而有獲,語成器而動者也。鶩害之物在墉上,茍无其器與不待時而發,則安能獲之,所以解之之道器也。事之當解與已解之之道,至者時也,如是而動,故无括結,發而不利矣。括結謂阻礙,聖人於此發明藏器,待時之義。夫行一身至於天下之事,茍无其器與不以時而動,小則括塞,大則喪敗。自古喜有為而无成功,或顛覆者,皆由是也。

六五:君子維有解,吉;有孚於小人。 象曰:君子有解,小人退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五:君子維有解,吉。有孚於小人。居尊履中而應乎剛,可以有解而獲吉矣。以君子之道解難釋險,小人雖間,猶知服之而無怨矣。故曰「有孚於小人」也。《象》曰:君子有解,小人退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君子維有解吉」者,六五,居尊履中而應於剛,是有君子之德。君子當此之時,可以解於險難。維,辭也。有解於難,所以獲吉,故曰「君子維有解吉」也。「有孚於小人」者,以君子之道解難,則小人皆信服之,故曰「有孚於小人」也。[疏]正義曰:小人謂作難者,信君子之德,故退而畏服之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正当好运,君子有利,病者愈。做官的会身居要职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五,君子維有解,吉,有孚於小人。解,音蟹。《象》同。卦凡四陰,而六五當君位,與三陰同類者,必解而去之則吉也。孚,驗也。君子有解,以小人之退爲驗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五,君子維有解,吉,有孚于小人。
六五居尊位,居為解之主人,君之解也。以君子通言之,君子所親比者,必君子也。所解去者,必小人也。故君子維有解則吉也。小人去則君子進矣,吉孰大焉。有孚者世云見驗也,可驗之於小人。小人之黨去則是君子能有解也,小人去則君子自進,正道自行,天下足治也。

九四:解而拇,朋至斯孚。 象曰:解而拇,未当位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四:解而拇,朋至斯孚。失位不正,而比於三,故三得附之為其拇也。三為之拇,則失初之應,故「解其拇」,然後朋至而信矣。《象》曰:「解而拇」,未當位也。
[疏]正義曰:而,汝也。拇,足大指也。履於不正,與三相比,三從下來附之,如指之附足,四有應在初。若三為之拇,則失初之應,故必「解其拇」,然後朋至而信,故曰「解而拇,朋至斯孚」。[疏]正義曰:「未當位」者,四若當位履正,即三為邪媚之身,不得附之也。既三不得附四,則無所解。今須解拇,由不當位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须防小人,或有交友不慎之祸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四,解而拇,朋至斯孚。解,佳買反。《象》同。拇,茂後反。拇,指初。初與四,皆不得其位而相應,應之不以正者也。然四陽初陰,其類不同,若能解而去之,則君子之朋至而相信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四,解而拇,朋至斯孚。
九四以陽剛之才居上位,承六五之君,大臣也。而下與初六之陰為應,拇在下而微者,謂初也。居上位而親小人,則賢人正士遠退矣,斥去小人則君子之黨進而誠相得也。四能解去初六之陰柔,則陽剛君子之朋來至,而誠合矣,不解去小人,則己之誠未至,安能得人之孚也。初六其應,故謂遠之為解。

六三:負且乘,致寇至,貞吝。 象曰:负且乘,亦可丑也;自我致戎,又谁咎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三:負且乘,致寇至,貞吝。處非其位,履非其正,以附於四,用夫柔邪以自媚者也。乘二負四,以容其身。寇之來也,自已所致,雖幸而免,正之所賤也。《象》曰:負且乘,亦可醜也。自我致戎,又誰咎也?
[疏]正義曰:「負且乘致寇至」者,六三,矢正無應,下乘於二,上附於四,即是用夫邪佞以自說媚者也。乘者,君子之器也。負者,小人之事也。施之於人,即在車騎之上,而負於物也。故寇盜知其非巳所有,於是競欲奪之,故曰「負且乘致寇至」也。「貞吝」者,負乘之人,正其所鄙,故曰「貞吝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亦可醜也」者,天下之醜多矣,此是其一,故曰「亦可醜也」。「自我致戎,又誰咎也」者,言此寇雖由已之招,非是他人致此過咎,故曰「又誰咎也」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须防窃盗,是非诉讼。做官的谨防被贬之忧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三,負且乘,致寇至,貞吝。乘,如字;又石證反。《繫辭》備矣。貞吝,言雖以正得之,亦可羞也,唯避而去之爲可免耳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三,負且乘,致寇至,貞吝。
六三陰柔居下之上,處非其位,猶小人宜在下以負荷,而且乘車非其據也,必至寇奪之至,雖使所為得正,亦可鄙吝也。小人而竊盛位,雖勉為正事,而氣質卑下,本非在上之物,終可吝也。若能正大,則如何?曰:大正非陰柔所能也,若能之,則是化為君子矣。三陰柔小人宜在下,而反處下之上,猶小人宜負而反乘,當至寇奪也。難解之時,而小人竊位,復致宼矣。

九二:田獲三狐,得黃矢,貞吉。 象曰:九二贞吉,得中道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二:田獲三狐,得黃矢,貞吉。狐者,隱伏之物也。剛中而應,為五所任,處於險中,知險之情,以斯解物,能獲隱伏也,故曰:「田獲三狐」也。黃,理中之稱也。矢,直也。田而獲三狐,得乎理中之道,不失枉直之實,能全其正者也,故曰「田獲三狐,得黃矢,貞吉」也。《象》曰:九二,「貞吉」,得中道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田獲三狐」者,狐是隱伏之物,三為成數,舉三言之,搜獲歡盡。九二以剛居中而應於五,為五所任,處於險中,知險之情,以斯解險,無險不濟,能獲隱伏,如似田獵而獲窟中之狐,故曰「田獲三狐」。「得黃矢,貞吉」者,黃,中之稱。矢,直也。田而獲三狐,得乎無理中之道,不失枉直之實,能全其正者也,故曰「得黃矢貞吉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得中道也」者,明九二位既不當,所以得「貞吉」者,由處於中,得乎理中之道故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正当好运,财利可获。做官的会荣华富贵,读书人会取得佳绩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二,田獲三狐,得黃矢,貞吉。此爻取象之意未詳。或曰:卦凡四陰,除六五君位,餘三陰,即三狐之象也。大抵此爻爲卜田之吉占,亦爲去邪媚而得中直之象。能守其正,則無不吉矣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二,田獲三狐,得黃矢,貞吉。
九二以陽剛得中之才。上應六五之君,用於時者也。天下小人常眾,剛明之君在上,則明足以照之,威足以懼之,剛足以斷之,故小人不敢用其情,然尤常存警戒,慮其有間而害正也。六五以陰柔居尊位,其明易蔽,其威易犯,其斷不果而易惑,小人一近之則移其心矣,況難方解而治之初,其變尚易,二既當用,必須能去小人,則可以正君心,而行其剛中之道。田者去害之事,狐者邪媚之獸。三狐,指卦之三陰,時之小人也。獲謂能變化除去之,如田之獲狐也。獲之則得中正之道,乃貞正而吉也。黃中色,矢直物,黃矢謂中直也。羣邪不去,君心一入,則中直之道无由行矣。桓敬之不去武,三思是也。

初六:無咎。 象曰:刚柔之际,义无咎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初六:無咎「解」者,解也。屯難盤結,於是乎解也。處蹇難始解之初,在剛柔始散之際,將赦罪厄,以夷其險。處此之時,不煩於位而「無咎」也。《象》曰:剛柔之際,義無咎也。或有過咎,非其理也。「義」猶理也。
[疏]正義曰:夫險難未夷,則賤弱者受害,然則蹇難未解之時,柔弱者不能無咎,否結既釋之後,剛強者不復陵暴。初六,「處蹇難始解之初,在剛柔始散之際」,雖以柔弱處無位之地,逢此之時,不慮有咎,故曰「初六無咎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義無咎」者,「義」猶理也,剛柔既散,理必無咎,或有過咎,非理之當也,故曰「義無咎」也。○注「有過咎」至「義猶理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或有過咎,非其理也」者,或本無此八字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经营者吉,未婚者配。做官的德位相称,晋升有望,读书人会取得好成绩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初六,無咎。難既解矣,以柔在下,上有正應,何咎之有?故其佔如此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初六,无咎。
六居解初患難既解之時,以柔居剛,以陰應陽,柔而能剛之義。既无患難而自處,得剛柔之宜,患難既解,安寧无事,唯自處得宜,則為无咎矣。方解之初,宜安靜以休息之。爻之辭寡,所以示意。

解之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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