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为火
陷必有所麗,故受之以離離者,麗也
陷必有所麗,故受之以離離者,麗也
30 离。利貞,亨。 畜牝牛,吉。
内卦 外卦 大过 互卦 错卦 综卦 交卦
25.00%
元吉 12.50%
12.50%
12.50%
無咎 25.00%
12.50%
正应则吉 ➔
初四: 不应 二五: 不应 三上: 不应
当位则吉 ➔
初: 二: 三: 四: 不当 五: 不当 上: 不当
承乘順逆 ➔
初二: 阴乘刚 二三: 阴承刚 三四: 相连 四五: 阴乘刚 五上: 阴承刚
比爻 ➔
初二: 二三: 三四: 四五: 家人 五上:
本宫 / 本体 一世
初爻变
二世
二爻变
三世
三爻变
四世
四爻变
五世
五爻变
游魂
四爻变
归魂
下三爻变
30 56 50 ䷿ 64未济 4 59 6 13同人

䷝卦词:离。利貞,亨。 畜牝牛,吉。

離卦往上燒 · 陷必有所麗,故受之以離離者,麗也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☲☲離下離上。離:利貞,亨。離之為卦,以柔為正,故必貞而後乃亨,故曰「利貞亨」也。畜牝牛,吉。柔處於內而履正中,牝之善也。外強而內順,牛之善也。離之為體,以柔順為主者也。故不可以畜剛猛之物,而「吉」於「畜牝牛」也。
[疏]「離利貞亨」。○正義曰:離,麗也。麗謂附著也。言萬物各得其所附著處,故謂之「離」也。「利貞亨」者,離卦之體,陰柔為主,柔則近於不正,不正則不亨通,故利在行正,乃得亨通。以此故「亨」在「利貞」之下,故云「利貞亨」。○注「離之為卦」至「利貞亨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離之為卦,以柔為正」者,二與五俱是陰爻,處於上下兩卦之中,是以柔為正。[疏]「畜牝牛吉」。正義曰:柔處於內而履正中,是牝之善者,外強內順,是牛之善者也。離之為體,以柔順為主,故畜養牝牛,乃得其吉。若畜養剛健,則不可也。此雲「畜牝牛」,假象以明人事也。言離之為德,須內順外強,而行此德則得吉也。若內剛外順,則反離之道也。○注「柔處於內」至「畜牝牛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柔處於內而履正中牝之善也」者,若柔不處於內,似婦人而預外事;若柔而不履正中,則邪僻之行,皆非牝之善也。若柔能處中,行能履正,是為「牝之善」也。雲「外強而內順牛之善」者,若內外俱強,則失於猛害;若外內俱順,則失於劣弱。唯外強內順,於用為善,故云「外強內順牛之善也」。「離之為體,以柔順為主,故不可以畜剛猛之物」者,既以柔順為主,若畜剛猛之物,則反其德,故不可畜剛猛而「畜牝牛」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附丽光明,谦虚缓进;公正柔和,顺守则吉。得此卦者,宜谦虚谨慎,稳步进取,则前途光明。急进及意气用事者必有所损失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離下,離上。離:利貞,亨。畜牝牛,吉。畜,許六反。離,麗也。陰麗於陽,其象為火,體陰而用陽也。物之所麗,貴乎得正。牝牛,柔順之物也。故占者能正則亨,而畜牝牛則吉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離:利貞,亨,畜牝牛吉。
離,麗也。萬物莫不皆有所麗,有形則有麗矣。在人則為所親附之人,所由之道,所主之事,皆其所麗也。人之所麗,利於貞正,得其正,則可以亨通,故曰:「離,利貞,亨,畜牝牛吉。」牛之性順,而又牝焉,順之至也。既附麗於正,必能順於正道。如牝牛則吉也。畜牝牛,謂養其順德。人之順德,由養以成,既麗於正,當養習以成其順德也。
明·佚名 · 断易天机
离卦离上离下,为离宫本位卦。离可取光明、美丽、离散之意,利文章而不利出师。

䷝彖曰:彖︰離,麗也;日月麗乎天,百穀草木麗乎土,重明以麗乎正,乃化成天下。柔麗乎中正,故亨;是以畜牝牛吉也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彖传注疏
《彖》曰:離,麗也。麗猶著也。各得所著之宜。日月麗乎天,百穀草木麗乎土。重明以麗乎正,乃化成天下。柔麗乎中正,故亨。是以「畜牝牛,吉」也。柔著於中正,乃得通也。柔通之吉,極於「畜牝牛」,不能及剛猛也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彖传注
《彖》曰:「離」,麗也。日月麗乎天,百穀草木麗乎土,重明以麗乎正,乃化成天下。重,直龍反。釋卦名義。柔麗乎中正,故亨,是以畜牝牛吉也。以卦體釋卦辭。

䷝象曰:象曰:明两作,离。大人以继明照於四方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象传注疏
《象》曰:明兩作,離。大人以繼明照於四方。「繼」謂不絕也,明照相繼,不絕曠也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象传注
《象》曰:明兩作,離,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。作,起也。

䷝离卦 · 六爻辞详解

上九:王用出征,有嘉。折首,獲匪其丑,無咎。 象曰:王用出征,以正邦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上九:王用出徵,有嘉折首,獲匪其醜,無咎。「離」,麗也,各得安其所麗謂之「離」。處離之極,離道已成,則除其非類以去民害,「王用出徵」之時也。故必「有嘉折首,獲匪其醜」,乃得「無咎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王用出徵」,以正邦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王用出徵」者,處離之極,離道既成,物皆親附,當除去其非類,以去民害,故「王用出徵」也。「有嘉折首,獲匪其醜」者,以出征罪人,事必克獲,故有嘉美之功,折斷罪人之首,獲得匪其醜類,乃得「無咎」也。若不出徵除害,居在終極之地,則有咎也。[疏]正義曰:釋「出征」之義。言所出征者,除去民害,以正邦國故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时运佳,多喜事,经营获利。做官的会功成名就,读书人会取得好成绩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上九,王用出征,有嘉,折首,獲匪其醜,無咎。剛明及遠,威震而刑不濫,無咎之道也。故其象占如此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上九:王用出征,有嘉。折首,獲匪其醜,无咎。
九以陽居上,在離之終,剛明之極者也。明則能照,剛則能斷,能照足以察邪惡,能斷足以行威刑,故王者宜用如是。剛明以辨天下之邪惡,而行其征伐,則有嘉美之功也。征伐,用刑之大者。夫明極則无微不照,斷極則无所寛宥,不約之以中,則傷於嚴察矣。去天下之惡,若盡究其漸涤詿誤,則何可勝誅?所傷殘亦甚矣。故但當折取其魁首,所執獲者,非其醜類,則无殘暴之咎也。《書》曰:殲厥渠魁,脅從罔治。

六五:出涕沱(tuó)若,戚嗟若,吉。 象曰:六五之吉,离王公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五:出涕沱若,戚嗟若,吉。履非其位,不勝所履。以柔乘剛,不能制下,下剛而進,將來害已,憂傷之深,至於沱嗟也。然所麗在尊,四為逆首,憂傷至深,眾之所助,故乃沱嗟而獲吉也。《象》曰:六五之「吉」,離王公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出涕沱若」者,履非其位,不勝其任,以柔乘剛,不能制下,下剛而進,將來害已,憂傷之深,所以出涕滂沱,憂戚而諮嗟也。「若」是語辭也。「吉」者,以所居在尊位,四為逆首,已能憂傷悲嗟,眾之所助,所以「吉」也。[疏]正義曰:此釋「六五吉」義也。所以終得吉者,以其所居在五,離附於王公之位,被眾所助,故得吉也。五為王位,而言公者,此連王而言公,取其便文以會韻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不宜进取,宜守常。做官的在位者得志,退职者多险危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五,出涕沱若,戚嗟若,吉。沱,徒何反。以陰居尊,柔麗乎中。然不得其正而迫於上下之陽,故憂懼如此,然後得吉。戒占者宜如是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五:出涕沱若,戚嗟若,吉。
六五居尊位而守中,有文明之德,可謂善矣。然以柔居上,在下无助,獨附麗於剛強之間,危懼之勢也。唯其明也,故能畏懼之湥,至於出涕,憂慮之湥,至于戚嗟,所以能保其吉也。出涕戚嗟,極言其憂懼之湥耳。時當然也。居尊位而文明,知憂畏如此,故得吉。若自恃其文明之德與所麗中正,泰然不懼,則安能保其吉也?

九四:突如其來如,焚如,死如,棄如。 象曰:突如其来如,无所容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四:突如其來如,焚如,死如,棄如。處於明道始變之際,昏而始曉,沒而始出,故曰「突如其來如」。其明始進,其炎始盛,故曰「焚如」。逼近至尊,履非其位,欲進其盛,以炎其上,命必不終,故曰「死如」。違「離之義,無應無承,無所不容,故曰「棄如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突如其來如」,無所容也。
[疏]「九四,突如其來如,焚如,死如,棄如」。○正義曰:「突如其來如」者,四處始變之際,三為始昏,四為始曉。三為已沒,四為始出,突然而至,忽然而來,故曰「突如其來如」也。「焚如」者,逼近至尊,履非其位,欲進其盛,以焚炎其上,故云「焚如」也。死如者,既焚其上,命必不全,故云「死如」也。「棄如」者,違於離道,無應無承,眾所不容,故云「棄如」。是以《象》雲:「無所容也。」[疏]《象》曰:「突如其來如」,無所容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时运不济,困难重重,或和长辈不睦,或遭官灾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四,突如其來如,焚如,死如,棄如。突,徒忽反。後明將繼之時,而九四以剛迫之,故其象如此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四:突如其來如,焚如,死如,棄如。
九四,離下體而升上體繼明之初,故言繼承之義。在上而近君,繼承之地也。以陽居離體而處四,剛躁而不中正且重剛。以不正而剛盛之勢,突如而來,非善繼者也。夫善繼者,必有巽讓之誠,順承之道,若舜唘然。今四突如其來,失善繼之道也。又承六五隂柔之君,其剛盛陵爍之勢,氣焰如焚然,故云焚如。四之所行不善如此,必被禍害,故曰死如。失繼紹之義,承上之道,皆逆德也,眾所棄絶,故云棄如。至於死棄,禍之極矣,故不假言凶也。

九三:日昃(zè)之離,不鼓缶而歌,則大耋之嗟,凶。 象曰:日昃之离,何可久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三:日昃之離,不鼓缶而歌,則大耋之嗟,兇。嗟,憂嘆之辭也。處下離之終,明在將沒,故曰「日昃之離」也。明在將終,若不委之於人,養志無為,則至於耋老有嗟,兇矣,故曰「不鼓缶而歌,則大耋之嗟兇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日昃之離」,何可久也?
[疏]正義曰:「日昃之離」者,處下離之終,其明將沒,故云「日昃之離」也。「不鼓缶而歌,大耋之嗟兇」者,時既老耄,當須委事任人,自取逸樂。若不委之於人,則是不鼓擊其缶而為歌,則至於大耋老耄而諮嗟,何可久長?所以兇也。故《象》雲:「日昃之離,何可久也?」[疏]《象》曰:「日昃之離」,何可久也?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乐中生悲,吉中生愁,险难迭生。做官的告休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三,日昃之離,不鼓缶而歌,則大耋之嗟,凶。耋,田節反。重離之間,前明將盡,故有日昃之象。不安常以自樂,則不能自處而凶矣。戒占者宜如是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三:日昃之離,不鼓缶而歌,則大耋之嗟,凶。
八純卦皆有二體之義:乾内外皆健,坤上下皆順,震威震相繼,巽上下順隨,坎重險相習,離二明繼照,艮内外皆止,兑彼己相説,而離之義在人事最大。九三居下體之終,是前明將盡,後明當繼之時,人之始終,時之革易也。故為日昃之離,日下昃之明也,昃則將沒矣。以理言之,盛必有衰,始必有終,常道也。達者順理為樂。缶,常用之器也,鼓缶而歌,樂其常也。不能如是,則以大耋為嗟憂,乃為凶也。大耋,傾沒也,人之終盡,達者則知其常理,樂天而已。遇常皆樂,如鼓缶而歌。不達者則恐怛有將盡之悲,乃大耋之嗟,為其凶也。此處死生之道也。耋與昳同。

六二:黃離,元吉。 象曰:黄离元吉,得中道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二:黃離,元吉。居中得位,以柔處柔,履文明之盛而得其中,故曰「黃離元吉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黃離元吉」,得中道也。
[疏]正義曰:黃者中色,「離」者文明。居中得位而處於文明,故「元吉」也。故《象》雲「得中道」,以其得中央黃色之道也。[疏]《象》曰:「黃離元吉」,得中道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财利可获。做官的会受到重用。读书人会取得佳绩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二,黃離,元吉。黃,中色。柔麗乎中而得其正,故其象占如此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二:黄離,元吉。
二居中得正,麗於中正也。黄,中之色,文之美也。文明中正,美之盛也。故云「黄離」,以文明中正之德,上同於文明中順之君,其明如是,所麗如是,大善之吉也。

初九:履錯然,敬之無咎。 象曰:履错之敬,以辟咎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初九:履錯然,敬之,無咎。「錯然」者,警慎之貌也。處離之始,將進而盛,未在既濟,故宜慎其所履,以敬為務,闢其咎也。《象》曰:「履錯」之敬,以闢咎也。
[疏]「初九,履錯然,敬之無咎」。○正義曰:「履錯然」者,身處離初,將欲前進,其道未濟,故其所履踐,恆錯然敬慎不敢自寧,故云「履錯然敬之無咎」。若能如此恭敬,則得避其禍而「無咎」,故《象》雲:「履錯之敬,以避咎也」。○注「錯然者警慎之貌也」至「闢其咎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錯然者警慎之貌」者,是警懼之狀,其心未寧故「錯然」也。言「處離之始,將進而盛,未在既濟」者,「將進而盛」,謂將欲前進而向盛也。若位在於三,則得「既濟」。今位在於初,是未在「既濟」。謂功業未大,故宜慎其所履,恆須錯然避咎也。[疏]《象》曰:「履錯」之敬,以闢咎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须防无妄之灾,宜谨慎,或有足疾。做官的宜安守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初九,履錯然,敬之,無咎。錯,七各反。以剛居下而處明體,志欲上進,故有履錯然之象。敬之則無咎矣。戒占者宜如是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初九:履錯然,敬之无咎。
陽固好動,又居下,而離體陽居下,則欲進。離性炎上,志在上,麗幾於躁動。其履錯然,謂交錯也,雖未進,而跡已動矣。動則失居下之分,而有咎也。然其剛明之才,若知其義而敬慎之,則不至於咎矣。初在下无位者也,明其身之進退,乃所麗之道也。其志既動,不能敬慎,則妄動,是不明所麗,乃有咎也。

离之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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