风泽中孚
節而信之,故受之以中孚
節而信之,故受之以中孚
61 中孚 豚魚吉,利涉大川,利貞。
内卦 外卦 互卦 小过 错卦 中孚 综卦 大过 交卦
28.57%
28.57%
無咎 28.57%
14.29%
正应则吉 ➔
初四: 正应 二五: 不应 三上: 正应
当位则吉 ➔
初: 二: 不当 三: 不当 四: 五: 上: 不当
承乘順逆 ➔
初二: 相连 二三: 阴乘刚 三四: 相连 四五: 阴承刚 五上: 相连
比爻 ➔
初二: 二三: 家人 三四: 四五: 五上:
本宫 / 本体 一世
初爻变
二世
二爻变
三世
三爻变
四世
四爻变
五世
五爻变
游魂
四爻变
归魂
下三爻变
52 22 26大畜 41 38 10 61中孚 53

䷼卦词:豚魚吉,利涉大川,利貞。

中孚卦是誠信 · 節而信之,故受之以中孚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☴☱兌下巽上。中孚:豚魚吉。利涉大川,利貞。
[疏]正義曰:「中孚,豚魚吉」者,「中孚」,卦名也。信發於中,謂之中孚。魚者,蟲之幽隱。豚者,獸之微賤。人主內有誠信,則雖微隱之物,信皆及矣。莫不得所而獲吉,故曰「豚魚吉」也。「利涉大川,利貞」者,微隱獲吉,顯者可知。既有誠信,光被萬物,萬物得宜,以斯涉難,何往不通?故曰「利涉大川」。信而不正,兇邪之道,故利在貞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信而有实,诚恳诚信;知己协助,谋望克遂。得此卦者,正直诚信者吉利,会得到朋友的帮助,谋事可成;心存邪念者则凶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兌下,巽上。 中孚:豚魚吉,利涉大川,利貞。孚,信也。爲卦二陰在內,四陽在外,而二五之陽,皆得其中。以一卦言之爲中虛,以二體言之爲中實,皆孚信之象也。又,下說以應上,上巽以順下,亦爲孚義。豚魚,無知之物。又,木在澤上,外實內虛,皆舟楫之象。至信可感豚魚,涉險難,而不可以失其貞。故佔者能致豚魚之應,則吉而利涉大川,又必利於貞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中孚,豚魚吉,利涉大川,利貞。
豚躁,魚冥,物之難感者也。孚信能感於豚魚,則无不至矣,所以吉也。忠信,可以蹈水火,況涉川乎!守信之道,在乎堅正,故利於貞也。
明·佚名 · 断易天机
中孚卦巽上兑下,为艮宫游魂卦。中孚即忠信之意,主利涉大川,厄难消除。

䷼彖曰:彖︰中孚,柔在內而剛得中。說而巽,孚,乃化邦也。豚魚吉,信及豚魚也。利涉大川,乘木舟虛也。中孚以利貞,乃應乎天也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彖传注疏
《彖》曰:中孚,柔在內而剛得中,說而巽,孚,有上四德,然後乃孚。乃化邦也。信立而後邦乃化也。柔在內而剛得中,各當其所也。剛得中,則直而正;柔在內,則靜而順;說而以巽,則乖爭不作。如此,則物無巧競,敦實之行著,而篤信發乎其中矣。「豚魚吉」,信及豚魚也。魚者,蟲之隱者也。豚者,獸之微賤者也。爭競之道不興,中信之德淳著,則雖微隱之物,信皆及之。「利涉大川」,乘木舟虛也。乘木於川舟之虛,則終已無溺也。用中孚以涉難,若乘木舟虛也。中孚以「利貞」,乃應乎天也。盛之至也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彖传注
《彖》曰:「中孚」,柔在內而剛得中,說而巽,孚乃化邦也。說,音悅。以卦體、卦德釋卦名義。「豚魚吉」,信及豚魚也。「利涉大川」,乘木舟虛也。以卦象言。中孚以利貞。乃應乎天也。信而正,則應乎天矣。

䷼象曰:象曰:泽上有风,中孚。君子以议狱缓死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象传注疏
《象》曰:澤上有風,中孚。君子以議獄緩死。信發於中,雖過可亮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象传注
《象》曰:澤上有風,中孚,君子以議獄緩死。風感水受,中孚之象。議獄緩死,中孚之意。

䷼中孚卦 · 六爻辞详解

上九:翰音登於天,貞凶。 象曰:翰音登于天,何可长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上九:翰音登於天,貞兇。翰,高飛也。飛音者,音飛而實不從之謂也。居卦之上,處信之終,信終則衰,忠篤內喪,華美外揚,故曰「翰音登於天」也。翰音登天,正亦滅矣。《象》曰:「翰音登於天」,何可長也。
[疏]正義曰:翰,高飛也。飛音者,音飛而實不從之謂也。上九處信之終信終則衰也。信衰則詐起,而忠篤內喪,華美外揚,若鳥於翰音登於天,虛聲遠聞也,故曰「翰音登於天」。虛聲無實,正之兇也,故曰「貞兇」。[疏]正義曰:「何可長也」者,虛聲無實,何可久長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多虚少实,前路凶险。经商者会有损失。做官的有近颜之喜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上九,翰音登於天,貞兇。居信之極,而不知變,雖得其貞,亦兇道也。故其象佔如此。雞曰翰音,乃巽之象。居巽之極,爲登於天。雞非登天之物,而欲登天,信非所信,而不知變,亦猶是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上九,翰音登于天,貞凶。
翰音者,音飛而實不從。處信之終,信終則衰。忠篤內喪,華美外颺*, 故云翰音登天,正亦滅矣。陽性上進,風體飛颺。九居中孚之時,處於最 上。孚於上進,而不知止者也,其極至於羽翰之音,登聞於天,貞固於此而不知變,凶可知矣。夫子曰:「好信,不好學,其蔽也賊。」 固守而不通,之謂也。註* 颺: 一ㄤˊ飛;風吹走過

九五:有孚攣如,無咎。 象曰:有孚挛如,位正当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五:有孚攣如,無咎。「攣如」者,系其信之辭也。處中誠以相交之時,居尊位以為羣物之主,信何可舍?故「有孚攣如」,乃得「無咎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有孚攣如」,位正當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有孚攣如,無咎」者,攣如者,相牽系不絕之名也。五在信時,處於尊位,為羣物之主,恆須以中誠交物,孚信何可暫舍,故曰「有孚攣如」。系信不絕,乃得無咎,故曰「有孚攣如,無咎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位正當」者,以其正當尊位,故戒以系信,乃得無咎。若真以陽得正位,而無有系信,則招有咎之嫌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人情和合,谋事有成,无往不利。做官的君臣一心,会得到上司的赞赏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五,有孚攣如,無咎。攣,力圓反。九五,剛健中正,中孚之實,而居尊位,爲孚之主者也。下應九二,與之同德,故其象佔如此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五,有孚攣*如,无咎。
五居君位,人君之道當以至誠感通天下,使天下之心信之,固結如拘攣,然則為无咎也。人君之孚,不能使天下固結如是,則億兆之心安能保其不離乎。註* 攣: ㄌㄨㄢˊ相牽繫不絕

六四:月幾望,馬匹亡,無咎。 象曰:马匹亡,绝类上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四:月幾望,馬匹亡,無咎。居中孚之時,處巽之始,應說之初,居正履順,以承於五,內毗無首,外宣德化者也。充乎陰德之盛,故曰:「月幾望」。「馬匹亡」者,棄羣類也。若夫居盛德之位,而與物校其競爭,則失其所盛矣,故曰絕類而上,履正承尊,不與三爭,乃得無咎也。《象》曰:「馬匹亡」,絕類上也。類謂三,俱陰爻,故曰「類」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月幾望」者,六四居中孚之時,處巽應說,得位履順,上承於五,內毗元首,外宣德化,充乎陰德之盛,如月之近望,故曰「月幾望」也。「馬匹亡,無咎」者,三與己敵,進來攻己,己若與三校戰,則失其所盛,故棄三之類,如馬之亡匹;上承其五,不與三爭,乃得無咎,故曰「馬匹亡,無咎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絕類上」者,絕三之類,不與二爭,而上承於五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能得到提拔,但有失去配偶或财产之忧。做官的会晋升,身居要位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四,月幾望,馬匹亡,無咎。幾,音機。望,無方反。六四,居陰得正,位近於君,爲月幾望之象。馬匹,謂初與己爲匹,四乃絕之,而上以信於五,故爲馬匹亡之象。佔者如是,則無咎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四,月幾望,馬匹亡,无咎。
四為成孚之主,居近君之位,處得其正,而上信之至,當孚之任者也。如月之幾望,盛之至也。已望,則敵矣。臣而敵君,禍敗必至,故以幾望為至盛。馬匹亡。四與初為正應。匹也,古者駕車用四馬,不能備純色則兩服*兩驂* 各一色,又小大必相稱,故兩馬為匹,謂對也。馬者,行物也。初上應四,而四亦進從五,皆上行,故以馬為象。孚道在一,四既從五,若復下繫於初,則不一而害於孚,為有咎矣。故馬匹亡,則无咎也。上從五而不繫於初,是亡其匹也。繫初則不進,不能成孚之功也。註*服: 車中兩馬曰服註* 驂: 音ㄘㄢ古代駕在車前兩側的馬

六三:得敵,或鼓或罷,或泣或歌。 象曰:或鼓或罢,位不当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三:得敵,或鼓或罷,或泣或歌。三居少陰之上,四居長陰之下,對而不相比,敵之謂也。以陰居陽,欲進者也。欲進而閡敵,故或鼓也。四履正而承五,非己所克,故或罷也。不勝而退,懼見侵陵,故或泣而憂悲也。四履於順。不與物校,退而不見害,故或歌也。不量其力,進退無恆,憊可知也。《象》曰:「或鼓或罷」,位不當也。
[疏]正義曰:六三與四,俱是陰爻,相與為類。然三居少陰之桑䂍四居長陰之下,各自有應對,而不相比,敵之謂也。故曰「得敵欲進」。礙四,恐其害己,故或鼓而攻之,而四履正承尊,非己所勝,故或罷而退敗也。不勝而退,懼見侵陵,故或泣而憂悲也。四履於順,不與物校,退不見害,故或歌而歡樂也,故曰「或鼓或罷,或泣或歌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位不當」者,所以或鼓或罷,進退無恆者,止為不當其位,妄進故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喜中有忧,事多反复。做官的同僚不睦,先进后退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三,得敵,或鼓或罷,或泣或歌。敵,謂上九,信之窮者。六三,陰柔不中正,以居說極,而與之爲應,故不能自主。而其象如此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三,得敵,或鼓或罷,或泣或歌。
敵,對敵也,謂所交孚者,正應上九是也。三四皆以虛中,為成孚之主。然所處則異:四得位居正,故亡匹以從上。三不中失正,故得敵以累志,以柔說之質,既有所繫,唯所信是從,或鼓張,或罷廢,或悲泣,或 歌樂,動習憂樂,皆繫乎所信也。唯繫所信,故未知吉凶。然非明達君 子之所為也。

九二:鳴鶴在陰,其子和之,我有好爵,吾與爾靡之。 象曰:其子和之,中心愿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二:鶴鳴在陰,其子和之。我有好爵,吾與爾靡之。處內而居重陰之下,而履不失中,不徇於外,任其真者也。立誠篤至,雖在闇昧,物亦應焉,故曰「鳴鶴在陰,其子和之」也。不私權利,唯德是與,誠之至也,故曰我有好爵,與物散之。《象》曰:「其子和之」,中心願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鳴鶴在陰,其子和之」者,九二體剛,處於卦內,又在三四重陰之下,而履不失中,是不徇於外,自任其真者也。處於幽昧,而行不失信,則聲聞於外,為同類之所應焉。如鶴之鳴於幽遠,則為其子所和,故曰「鳴鶴在陰,其子和之」也。「我有好爵,吾與爾靡之」者,靡,散也,又無偏應,是不私權利,惟德是與。若我有好爵,吾原與爾賢者分散而共之,故曰「我有好爵,吾與爾靡之。」[疏]正義曰:「中心願」者,誠信之人,願與同類相應,得誠信而應之,是中心願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无往不利,多进钱财,或生子。做官的会晋升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二,鳴鶴在陰,其子和之。我有好爵,吾與爾靡之。和,胡臥反。靡,亡池反。九二,中孚之實,而九五亦以中孚之實應之,故有鶴鳴子和、我爵爾靡之象。鶴在陰,謂九居二。好爵,謂得中。靡與縻同。言懿德人之所好,故好爵雖我之所獨有,而彼亦繫戀之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二,鶴鳴在陰,其子和之;我有好爵,吾與爾靡之。
二剛實,中孚之至者也。孚至,則能感通。鶴鳴於幽隱之處,不聞也。而 其子相應,和中心之願相通也。好爵,我有而彼亦繫慕說。好爵之意,同 也。有孚於中,物无不應,誠同故也。至誠,无遠近幽深之間,故繫辭云: 善,則千里之外應之;不善,則千里之外違之。言誠,通也。至誠,感通 之理,知道者為能識之。

初九:虞吉,有他不燕。 象曰:初九虞吉,志未变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初九:虞吉,有它不燕。虞猶專也。為信之始,而應在四,得乎專吉者也,志未能變,繫心於一,故「有它不燕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初九,虞吉」,志未變也。
[疏]正義曰:虞猶專也。燕,安也。初為信始,應在於四,得其專一之吉,故曰「虞吉」。既繫心於一,故更有他求,不能與之共相燕安也,故曰「有它不燕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志未變」者,所以得專一之吉,以志未改變,不更親於他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得贵人提举,谋事有成,但喜中有忧,宜行正道,修身养性,不可逸乐。做官的会受到举荐,能居要职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初九,虞吉,有他,不燕。他,湯何反。當中孚之初,上應六四,能度其可信而信之,則吉。復有他焉,則失其所以度之之正,而不得其所安矣。戒佔者之辭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初九,虞吉,有它不燕。
九當中孚之初,故戒在審其所信。虞,度也,度其可信,而後從也。雖有至信,苦不得其所,則有悔咎。故虞度而後信,則吉也。既得所信,則當誠,一若有他,則不得其燕安矣。燕,安裕也。有他志,不定也。人志不定,則惑而不安。初與四為正應,四巽體而居正,无不善也。爻以謀始之義大,故不取相應之義。若用應,則非虞也。

中孚之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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