泽天夬
益而不已必決,故受之以夬;夬者, 決也
益而不已必決,故受之以夬;夬者, 決也
43 夬(guài)。揚於王庭,孚號,有厲,告自邑,不利即戎,利有攸往。
内卦 外卦 互卦 错卦 综卦 交卦
22.22%
11.11%
11.11%
11.11%
無咎 22.22%
22.22%
正应则吉 ➔
初四: 不应 二五: 不应 三上: 正应
当位则吉 ➔
初: 二: 不当 三: 四: 不当 五: 上:
承乘順逆 ➔
初二: 相连 二三: 相连 三四: 相连 四五: 相连 五上: 阴乘刚
比爻 ➔
初二: 二三: 三四: 四五: 五上: 大有
本宫 / 本体 一世
初爻变
二世
二爻变
三世
三爻变
四世
四爻变
五世
五爻变
游魂
四爻变
归魂
下三爻变
2 24 19 11 34大壮 43 5 8

䷪卦词:夬(guài)。揚於王庭,孚號,有厲,告自邑,不利即戎,利有攸往。

夬卦是決斷,剛爻決去柔爻,君子的作風成長,小人的作風受困 · 益而不已必決,故受之以夬;夬者, 決也 消息卦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乾下兌上。夬:揚於王庭,孚號有厲。告自邑,不利即戎。利有攸往。夬與剝反者也。剝以柔變剛,至於剛幾盡。夬以剛決柔,如剝之消剛。剛隕則君子道消,柔消則小人道隕。君子道消,則剛正之德不可得直道而用,刑罰之威不可得坦然而行。「揚於王庭」,其道公也。
[疏]「夬揚於王庭」至「利有攸往」。○正義曰:夬,決也。此陰消陽息之卦也。陽長至五,五陽共決一陰,故名為「夬」也。「揚於王庭」者,明行決斷之法,夬以剛決柔,施之於人,則是君子決小人也。王庭是百官所在之處,以君子決小人,故可以顯然發揚決斷之事於王者之庭,示公正而無私隱也,故曰「揚於王庭」也。「孚號有厲」者,號,號令也。行決之法,先須號令。夬以剛決柔,則是用明信之法而宣其號令,如此即柔邪者危,故曰「孚號有厲」也。以剛制斷,行令於邑可也。若用剛即戎,尚力取勝,為物所疾,以此用師,必有不利,故曰「告自邑,不利即戎」。雖「不利即戎」,然剛德不長,則柔邪不消。故陽爻宜有所往,夬道乃成,故曰「利有攸往」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排除决去,必须刚断;始吉终凶,谨慎自重。得此卦者,大运将过,困难将至,宜提高警惕,谨言慎行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乾下,兌上。 夬:揚於王庭,孚號有厲。告自邑,不利即戎,利有攸往。夬,古快反。號,戶羔反。卦內並同。夬,決也,陽決陰也,三月之卦也。以五陽去一陰,決之而已。然其決之也,必正名其罪,而盡誠以呼號其衆,相與合力,然亦尚有危厲,不可安肆。又,當先治其私,而不可專尚威武,則利有所往也。皆戒之之辭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夬,揚于王庭,孚號有厲。告自邑,不利即戎,利有攸往。
小人方盛之時,君子之道未勝,安能顯,然以正道決去之,故含晦俟時,漸圖消之之道。今既小人衰微,君子道盛,當顯行之於公朝,使人明知善惡,故云揚于王庭。孚,信之在中,誠意也。號者,命眾之辭。君子之道雖長盛,而不敢忘戒備,故至誠以命眾,使知尚有危道,雖以此之甚盛,決彼之甚衰,若易而无備,則有不虞之悔,是尚有危理,必有戒懼之心,則无患也。聖人設戒之意深矣。君子之治小人,以其不善也,必以己之善道勝革之,故聖人誅亂必先修己,舜之敷文德是也。邑,私邑。告自邑,先自治也。以眾陽之盛決於一陰,力固有餘,然不可極其剛至於太過,太過乃如《蒙》上九之為寇也。戎,兵者,強武之事。不利即戎,謂不宜尚壯武也。即,從也。從戎,尚武也。利有攸往,陽雖盛,未極乎上,陰雖微,猶有未去,是小人尚有存者,君子之道有未至也,故宜進而往也。不尚剛武,而其道益進,乃夬之善也。
明·佚名 · 断易天机
夬卦兑上乾下,为坤宫五世卦。此卦中的夬为决断、决裂,象征会有危险之事,利有攸往,往前有利。

䷪彖曰:彖︰夬,決也,剛決柔也。健而說,決而和,揚于王庭,柔乘五剛也。孚號有厲,其危乃光也。告自邑,不利即戎,所尚乃窮也。利有攸往,剛長乃終也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彖传注疏
《彖》曰:夬,決也,剛決柔也。健而說,決而和。「健而說」,則「決而和」矣。「揚於王庭」,柔乘五剛也。剛德齊長,一柔為逆,眾所同誅,而無忌者也。故可「揚於王庭」。「孚號有厲」,其危乃光也。剛正明信以宣其令,則柔邪者危,故曰「其危乃光也」。「告自邑,不利即戎」,所尚乃窮也。以剛斷制,告令可也。「告自邑」,謂行令於邑也。用剛即戎,尚力取勝也。尚力取勝,物所同疾也。「利有攸往」,剛長乃終也。剛德愈長,柔邪愈消,故「利有攸往」,道乃成也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彖传注
《彖》曰:「夬」,決也,剛決柔也。健而說,決而和。說,音悅。釋卦名義,而贊其德。「揚於王庭」,柔乘五剛也。「孚號有厲」,其危乃光也。「告自邑,不利即戎」,所尚乃窮也。「利有攸往」,剛長乃終也。長,丁丈反。此釋卦辭。柔乘五剛,以卦體言,謂以一小人加於衆君子之上,是其罪也。剛長乃終,謂一變則爲純乾也。

䷪象曰:象曰:泽上于天,夬。君子以施禄及下,居德则忌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象传注疏
《象》曰:澤上於天,夬。君子以施祿及下,居德則忌。「澤上於天」,夬之象也。「澤上於天」,必來下潤,「施祿及下」之義也。《夬》者,明法而決斷之象也。忌止也。法明斷嚴,不以慢,故「居德」以明禁也。施而能嚴,嚴而能施,健而能說,決而能和,美之道也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象传注
《象》曰:澤上於天,夬,君子以施祿及下,居德則忌。上,時掌反。施,始豉反。澤上於天,潰決之勢也。施祿及下,潰決之意也。居德則忌,未詳。

䷪夬卦 · 六爻辞详解

上六:無號,終有凶。 象曰:无号之凶,终不可长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上六:無號,終有兇。處夬之極,小人在上,君子道長,無所共棄,故非號啕所能延也。《象》曰:「無號」之「兇」,終不可長也。
[疏]正義曰:上六,居夬之極,以小人而居羣陽之上,眾共棄也。君子道長,小人必兇。非號啕所免,故禁其號啕,曰「無號終有兇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終不可長」者,長,延也。兇危若此,非號啕所能延,故曰「終不可長也」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营谋不成,宜守常,不良者,骨肉刑克,是非缠绕。做官的难于久任,激流勇退为佳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上六,無號,終有兇。陰柔小人,居窮極之時,黨類已盡,無所號呼,終必有兇也。佔者有君子之德,則其敵當之,不然反是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上六,无號,終有凶。
陽長將極,陰消將盡,獨一陰處窮之地,是眾君子得時,決去危極之小人也,其勢必須消盡,故云无用。號咷畏懼,終必有凶也。

九五:莧(xiàn)陸夬夬,中行無咎。 象曰:中行无咎,中未光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五:莧陸夬夬,中行無咎。莧陸,草之柔脆者也。決之至易,故曰「夬夬」也。夬之為義,以剛決柔,以君子除小人者也。而五處尊位,最比小人,躬自決者也。以至尊而敵至賤,雖其克勝,未足多也。處中而行,足以免咎而已,未足光也。《象》曰:「中行無咎」,中未光也。
[疏]「九五」至「無咎」。○正義曰:「莧陸,草之柔脆者也。夬之為義,以剛決柔,以君子除小人者也。」五處尊位,為夬之主,親決上六,決之至易也,如決莧草然,故曰「莧陸夬夬」也。但以至尊而敵於至賤,雖其克勝,不足貴也。特以中行之故,才得無咎,故曰「中行無咎」。○注「莧陸,草之柔脆者」。○正義曰:「莧陸,草之柔脆」者,子夏《傳》雲:「莧陸,木根,草莖,剛下柔上也。」馬融、鄭玄、王肅皆雲「莧陸,一名商陸」,皆以莧陸為一。黃遇雲:「莧,人莧也。陸,商陸也。」以莧陸為二。案:《注》直雲「草之柔脆」者,亦以為一同於子夏等也。[疏]正義曰:「中未光」者,雖復居中而行,以其親決上六,以尊敵卑,未足以為光大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营谋遂意,诉者伸,有病者愈。做官的须防奸邪之辈侵害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五,莧陸夬夬,中行無咎。莧,閒辨反。莧陸,今馬齒莧,感陰氣之多者。九五,當決之時,爲決之主,而切近上六之陰,如莧陸然。若決而決之,而又不爲過暴,合於中行,則無咎矣。戒佔者當如是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五,莧陸夬夬,中行无咎。
五雖剛陽中正居尊位,然切進於上六。上六說體而卦獨一陰,陽之所比也。五為決陰之主,而反比之,其咎大矣,故必決其決,如莧陸,然則於其中行之德,為无咎也。中行,中道也。莧陸,今所謂馬齒莧是也,曝之難乾,感陰氣之多者也,而脆易折。五若如莧陸,雖感於陰而決斷之,易則於中行无過咎矣。不然,則失其中正也。感陰多之物,莧陸為易斷,故取為象。

九四:臀無膚,其行次且。 牽羊悔亡,聞言不信。 象曰:其行次且,位不当也;闻言不信,聪不明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四:臀無膚,其行次且。牽羊悔亡,聞言不信。不剛而進,非已所據,必見侵傷,失其所安,故「臀無膚,其行次且」也。羊者,抵狠難移之物,謂五也。五為夬主,非下所侵。若牽於五,則可得「悔亡」而已。剛亢不能納言,自任所處,聞言不信以斯而行,兇可知矣。《象》曰:「其行次且」,位不當也。「聞言不信」,聰不明也。同於噬嗑滅耳之「兇」。
[疏]「九四臀無膚」至「聞言不信」。○正義曰:「臀無膚,其行次且」者,九四據下三陽,位又不正,下剛而進,必見侵傷侵傷,則居不得安,若「臀無膚」矣。次且行不前進也。臀之無膚,居既失安,行亦不進,故曰「臀無膚,其行次且」也。「牽羊悔亡,聞言不信」者,羊者,抵狠難移之物,謂五也。居尊當位,為夬之主,下不敢侵。若牽於五,則可得悔亡,故曰「牽羊悔亡」。然四亦是剛陽,各亢所處,雖復聞牽羊之言,不肯信服事於五,故曰「聞言不信也」。[疏]「無不明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聰不明」者,聰,聽也。良由聽之不明,故聞言不信也。○注「同於噬嗑滅耳之兇」。○正義曰:四既聞言不信,不肯牽系於五,則必被侵克致兇。而《經》無兇文,《象》稱「聰不明」者,與《噬嗑》上九辭同,彼以不明釋兇,知此亦為兇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心绪不定,所谋不成。做官的有心而力不足,难于升迁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四,臀無膚,其行次且;牽羊悔亡,聞言不信。臀,徒敦反。次,七私反。且,七餘反。《姤》卦同。以陽居陰,不中不正,居則不安,行則不進。若不與衆陽競進,而安出其後,則可以亡其悔。然當決之時,志在上進,必不能也。佔者聞言而信,則轉兇而吉矣。牽羊者,當其前則不進,縱之使前而隨其後,則可以行矣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四,臀无膚,其行次且,牽羊悔亡,聞言不信。
臀无膚,居不安也。行次且,進不前也;次且,進難之狀。九四以陽居陰,剛決不足,欲止則眾陽並進於下,勢不得安,猶臀傷而居不能安也。欲行則居柔,失其剛壯,不能強進,故其行次且也。牽羊悔亡,羊者,群行之物;牽者,挽拽之義。言若能自強,而牽挽以從群行,則可以亡其悔。然既處柔,必不能也,雖使聞是言,亦必不能信用也。夫過而能改,聞善而能用,克己以從義,唯剛明者能之。在它卦九居四,其失未至如此之甚,在夬而居柔,其害大矣。

九三:壯於頄(kuí),有凶。 君子夬夬,獨行遇雨,若濡有慍,無咎。 象曰:君子夬夬,终无咎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三:壯於頄,有兇。君子夬夬,獨行,遇雨若濡。而慍,無咎。頄,面權也,謂上六也。最處體上,故曰「權」也。剝之六三,以應陽為善。夫剛長則君子道興,陰盛則小人道長。然則處陰長而助陽則善,處剛長而助柔則兇矣。夬為剛長,而三獨應上六,助於小人,是以兇也。君子處之,必能棄夫情累,決之不疑,故曰「夬夬」也。若不與眾陽為羣,而獨行殊志,應於小人,則受其困焉。「遇雨若濡」,有恨而無所咎也。《象》曰:「君子夬夬」,終無咎也。
[疏]「九三壯於頄」至「無咎」。○正義曰:「壯於頄,有兇」者,頄,面權也,謂上六也。言九三處夬之時,獨應上六,助於小人,是以兇也。若剝之六三,處陰長之時而應上,是助陽為善。今九三處剛長之時,獨助陰為兇也。「君子夬夬」者,君子之人,若於此時,能棄其情累,不受於應,在於決斷而無滯,是「夬夬」也。「獨行,遇雨若濡,有慍無咎」者,若不能決斷,殊於眾陽,應於小人,則受濡濕其衣,自為怨恨,無咎責於人,故曰「有慍無咎」也。[疏]正義曰:眾陽決陰,獨與上六相應,是有咎也。若能「夬夬」,決之不疑,則「終無咎」矣。然則象雲「無咎」,自釋「君子夬夬」,非經之「無咎」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会有争诉之忧,品行端正者无忧,初见艰难,终得安乐。做官的除奸不成,反被倒咬一口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三,壯於九頁,有兇,君子夬夬,獨行遇雨,若濡有慍,無咎。九頁,求龜反。九頁,顴也。九三,當決之時,以剛而過乎中,是欲決小人,而剛壯見於面目也,如是則有兇道矣。然在衆陽之中,獨與上六爲應,若能果決其決,不繫私愛,則雖合於上六,如獨行遇雨。至於若濡而爲君子所慍,然終必能決去小人而無所咎也。溫嶠之於王敦,其事類此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三,壯于頄,有凶。君子夬夬,獨行遇雨,若濡有慍,无咎。
爻辭差錯,定安胡公移其文曰:「壯于頄,有凶。獨行遇雨,若濡有慍,君子夬夬,无咎。」亦未安也。當云:「壯于頄,有凶。獨行遇雨,君子夬夬,若濡有慍,无咎。」夬決,尚剛健之時,三居下體之上,又處健體之極,剛果於決者也。頄,顴骨也,在上而未極於上者也。三居下體之上,雖在上而未為最上,上有君而自任其剛決,壯于頄者也,有凶之道者也。獨行遇雨,三與上六為正應,方群陽共決一陰之時,己若以私應之,故不與眾同而獨行,則與上六陰陽和合,故云遇雨。易中言雨者,皆謂陰陽和也。君子道長,決去小人之時,而己獨與之和,其非可知,唯君子處斯時則能。夬夬,謂夬其夬,果決其斷也。雖其私與當遠決之,若見濡污有慍惡之色,如此則无過咎也。三健體而處正,非必有是失也,因此義以為教耳。爻文所以交錯者,由有遇雨字,又有濡字,故誤以為連也 。

九二:惕號,莫夜有戎,勿恤。 象曰:有戎勿恤,得中道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二:惕號,莫夜有戎,勿恤。居健履中,以斯決事,能審已度而不疑者也。故雖有惕懼號呼,莫夜有戎,不憂不惑,故「勿恤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有戎勿恤」,得中道也。
[疏]正義曰:九二體健居中,能決其事,而無疑惑者也。雖復有人惕懼號呼,語之雲莫夜必有戎卒來害已,能番已度,不惑不憂,故「勿恤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得中道」者,決事而得中道,故不以有戎為憂,故云「得中道」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多忧愁,多惊险,谨防盗窃之事发生。做官的多掌兵权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二,惕號,莫夜有戎,勿恤。莫,音暮。九二,當決之時,剛而居柔,又得中道,故能憂惕號呼,以自戒備,而莫夜有戎,亦可無患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二,惕號,莫夜有戎,勿恤。
夬者陽決陰,君子決小人之時,不可忘戒備也。陽長將極之時,而二處中,居柔不為過剛,能知戒備,處夬之至善也。內懷競惕而外嚴誡號,雖莫夜有兵,亦可勿恤矣。

初九:壯於前趾,往不勝為咎。 象曰:不胜而往,咎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初九:壯於前趾,往不勝,為咎。居健之初,為決之始,宜審其策,以行其事。壯其前趾,往而不勝,宜其咎也。《象》曰:不勝而往,咎也。不勝之理,在往前也。
[疏]正義曰:初九居夬之初,當須審其籌策,然後乃往。而體健處下,徒欲果決壯健,前進其趾,以此而往,必不克勝,非決之謀,所以「為咎」,故曰「初九,壯於前趾,往不勝,為咎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《經》稱「往不勝。為咎」,象雲「不勝而往,咎」翻其文者,蓋暴虎馮河,孔子所忌,謬於用壯,必無勝理。孰知不勝,果決而往,所以致於咎過。故注云「不勝之理,在往前」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会有无妄之灾,宜静守。做官的躁动者有损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初九,壯於前趾,往不勝爲咎。前,猶進也。當決之時,居下任壯,不勝宜矣。故其象佔如此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初九,壯于前趾,往不勝,為咎。
九陽爻而乾體,剛健在上之物,乃在下而居決時,壯于前進者也。前趾,謂進行,人之決於行也。行而宜,則其決為是,往而不宜,則決之過也。故往而不勝,則為咎也。夬之時而往,往決也,故以勝負言。九居初而壯於進,躁於動者也,故有不勝之戒。陰雖將盡,而已之躁動,自宜有不勝之咎,不計彼也。

夬之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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