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泽归妹
進必有所歸,故受之以歸妹
進必有所歸,故受之以歸妹
54 归妹 征凶,無攸利。
内卦 外卦 既济 互卦 错卦 综卦 交卦
33.33%
16.67%
50.00%
正应则吉 ➔
初四: 不应 二五: 正应 三上: 不应
当位则吉 ➔
初: 二: 不当 三: 不当 四: 不当 五: 不当 上:
承乘順逆 ➔
初二: 相连 二三: 阴乘刚 三四: 阴承刚 四五: 阴乘刚 五上: 相连
比爻 ➔
初二: 二三: 三四: 四五: 五上:
本宫 / 本体 一世
初爻变
二世
二爻变
三世
三爻变
四世
四爻变
五世
五爻变
游魂
四爻变
归魂
下三爻变
58 47 45 31 39 15 62小过 54归妹

䷵卦词:征凶,無攸利。

歸妹卦是女子有終身歸宿 · 進必有所歸,故受之以歸妹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☳☱兌下震上。歸妹:徵兇,無攸利。妹者,少女之稱也。兌為少陰,震為長陽,少陰而乘長陽,說以動,嫁妹之象也。
[疏]正義曰:歸妹者,卦名也。婦人謂嫁曰歸,「歸妹」猶言嫁妹也。然《易》論歸妹得名不同,《泰卦》六五雲:「帝乙歸妹。」彼據兄嫁妹謂之「歸妹」。此卦名歸妹,以妹從娣而嫁,謂之「歸妹」。故初九爻辭雲「歸妹以娣是」也。上鹹卦明二少相感,恆卦明二長相承,今此卦以少承長,非是匹敵,明是妹從娣嫁,故謂之歸妹焉。古者諸侯一取九女,嫡夫人及左右媵皆以侄娣從,故以此卦當之矣。不言歸侄者,女娣是兄弟之行,亦舉尊以包之也。「徵兇,無攸利」者,歸妹之戒也。徵謂進有所往也。妹從娣嫁,本非正匹,唯須自守卑退以事元妃。若妾進求寵,則有並後兇咎之敗,故曰「徵兇,無攸利」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违反常理,其道将穷;明察事理,止绝妄念。得此卦者,困难之时,做事有违常理,灾祸不断。宜明察事理,修身养性,断绝妄念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兌下,震上。 歸妹:徵兇,無攸利。婦人謂嫁曰歸。妹,少女也。兌以少女而從震之長男,而其情又爲以說而動,皆非正也,故卦爲歸妹。而卦之諸爻,自二至五,皆不得正,三五又皆以柔乘剛,故其佔徵兇,而無所利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歸妹,征凶,无攸利。
以說而動,動而不當,故凶。不當位,不當也。征凶,動則凶也。如卦之義,不獨女歸,无所往而利也。
明·佚名 · 断易天机
归妹卦震上兑下,为兑宫归魂卦。占得此卦,天地不交,闭塞不通,有殃有咎,无始无终,所作不顺,百事不利。

䷵彖曰:彖︰歸妹,天地之大義也。天地不交,而萬物不興,歸妹人之終始也。說以動,所歸妹也。征凶,位不當也。无攸利,柔乘剛也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彖传注疏
《彖》曰:歸妹,天地之大義也。天地不交,而萬物不興。歸妹,人之終始也。陰陽既合,長少又交,「天地之大義」,人倫之終始。說以動,所歸妹也。少女而與長男交,少女所不樂也。而今「說以動」,所歸必妹也。雖與長男交,嫁而系娣,是以「說」也。「徵兇」,位不當也。履於,皆不當位,釋「徵兇」之義。位既不當,明非正嫡,因說動而更求進,妖邪之道也,所戒其「徵兇」也。「無攸利」,柔乘剛也。以徵則有不正之兇,以處則有乘剛之逆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彖传注
《彖》曰:「歸妹」,天地之大義也。天地不交,而萬物不興。歸妹,人之終始也。釋卦名義也。歸者,女之終,生育者,人之始。說以動,所歸妹也。說,音悅。又以卦德言之。「徵兇」,位不當也。「無攸利」,柔乘剛也。又以卦體釋卦辭。男女之交,本皆正理,唯若此卦,則不得其正也。

䷵象曰:象曰:泽上有雷,归妹。君子以永终知敝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象传注疏
《象》曰:澤上有雷,歸妹。君子以求終知敝。歸妹,相終始之道也,故以「永終知敝」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象传注
《象》曰:澤上有雷,歸妹,君子以永終知敝。雷動澤隨,歸妹之象。君子觀其合之不正,知其終之有敝也。推之事物,莫不皆然。

䷵归妹卦 · 六爻辞详解

上六:女承筐無實,士刲(kuī)羊無血,無攸利。 象曰:上六无实,承虚筐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上六:女承筐,無實,士刲羊,無血,無攸利。羊謂三也。處卦之窮,仰無所承,下又無應,為女而承命,則筐虛而莫之與。為士而下命,則「刲羊」而「無血」。「刲血」而「無血」,不應所命也。進退莫與,故曰「無攸利」也。《象》曰:上六「無實」,承虛筐也。
[疏]「上六」至「無攸利」。○正義曰:女之為行,以上有承順為美;士之為功,以下有應命為貴,上六處卦之窮,仰則無所承受,故為女承筐,則虛而無實。又下無其應,下命則無應之者,故為「士刲羊」則乾而「無和」,故曰「女承筐,無實,士刲羊無血。」則進退莫與,故無所利。[疏]正義曰:「承虛筐」者,筐本盛幣,以幣為實。今之「無實」,正是承捧虛筐,空無所有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事多不顺,营谋皆空。做官的居虚位而无实禄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上六,女承筐無實,士刲羊無血,無攸利。刲,苦圭反。上六以陰柔居歸妹之終而無應,約婚而不終者也。故其象如此,而於佔爲無所利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上六,女承筐无實,士刲*羊无血,无攸利。
上六,女歸之終而无應,女歸之无終者也。婦者,所以承先祖,奉祭祀,不能奉祭祀則不可以為婦矣。 筐篚*之實,婦職所供也。古者房中之爼葅歜*之類,后夫人職之。諸侯之祭,親割牲,卿大夫皆然。割取血以祭。禮云:血祭,盛氣也。女當承事,筐篚而无實。无實則无以祭,謂不能奉祭祀也。夫婦共承宗廟,婦不能奉祭祀,乃夫不能承祭祀也,故刲羊而无血,亦无以祭也,謂不可以承祭祀也。婦不能奉祭祀,則當離絕矣。是夫婦之无終者也。何所往而利哉。* 刲: 音ㄎㄨㄟ宰殺*篚:ㄈㄟˇ,盛物的圓形竹器*爼音ㄗㄨˇ;葅ㄗㄨ;歜ㄔㄨˋ

六五:帝乙歸妹,其君之袂(mèi),不如其娣之袂良,月幾望,吉。 象曰:帝乙归妹,不如其娣之袂良也。其位在中,以贵行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五:帝乙歸妹,其君之袂,不如其娣之袂良。月幾望,吉。歸妹之中,獨處貴位,故謂之「帝乙歸妹」也。袂,衣袖,所以為禮容者也。「其君之袂」,為帝乙所寵也,即五也。為帝乙所崇飾,故謂之「其君之袂」也。配在九二,兌少震長,以長從少,不若以少從長之為美也,故曰「不若其娣之袂良」也。位在乎中,以貴而行,極陰之盛,以斯適配,雖不若少,往亦必合,故曰「月幾望,吉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帝乙歸妹,不如其娣之袂良」也。其位在中,以貴行也。
[疏]「六五帝乙」至「幾望吉」。○正義曰:「帝乙歸妹」者,六五居歸妹之中,「獨處貴位」,是帝王之所嫁妹也,故曰「帝乙歸妹」。「其君之袂,不如其娣之袂良」者,六五雖處貴位,卦是長陽之卦,若以爻為人,即是婦人之道,故為帝乙之妹。既居長卦,乃是長女之象,其君即五也。袂,衣袖也,所舉斂以為禮容,帝王嫁妹,為之崇飾,故曰「其君之袂」也。「配在九二,兌少震長,以長從少」者,可以從少,雖有其君崇飾之袂,猶不若以少從長之為美,故曰「不如其娣之袂良」也。「月幾望吉」者,陰而貴盛,如月之近望,以斯適配,雖不如以少從長,然以貴而行,往必合志,故得吉也,故曰「月幾望,吉」也。[疏]「象曰」至「以貴行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帝乙歸妹,不如其娣之袂良」者,釋其六五雖所居貴位,言長不如少也,言不必少女,而從於長男也。「其位在中,以貴行也」者,釋「月幾望,吉」也。既以長適少,非歸妹之美而得吉者,其位在五之中,以貴盛而行,所往必得合,而獲吉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正值好运,或成婚,或得财。做官的会受到重用,身居要职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五,帝乙歸妹,其君之袂,不如其娣之袂良。月幾望,吉。袂,彌計反。六五,柔中居尊,下應九二,尚德而不貴飾,故爲帝女下嫁而服不盛之象。然女德之盛,無以加此,故又爲月幾望之象。而佔者如之,則吉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五,帝乙歸妹,其君之袂*不如其娣之袂良。月幾望,吉。
六五居尊位,妹之貴高者也。下應於二,為下嫁之象、王姬下嫁,自古而然,至帝乙而後正。 婚姻之禮,明男女之分,雖至貴之女,不得失柔巽之道。有貴驕之志,故易中陰尊而謙降者,則曰帝乙。歸妹泰六五是也。貴女之歸,唯謙降以從禮,乃尊高之德也。 不事容飾,以說於人也。娣 媵**者,以容飾為事者也。衣袂,所以為容飾也。六五尊貴之女,尚禮而不尚飾,故不衭,不及其娣之袂良也。良,美好也。月望,陰之盈也。 盈則敵陽矣。幾望,未至於盈也。五之貴高,常不至於盈極,則不亢其夫,乃為吉也。女之處尊貴之道也。註* 袂: 音ㄇㄟˋ袖也** 媵,ㄧㄥˋ,姬妾婢女

九四:歸妹愆(qiān)期,遲歸有時。 象曰:愆期之志,有待而行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四:歸妹愆期,遲歸有時。夫以不正無應而適人也,必須彼道窮盡,無所與交,然後乃可以往,故「愆期遲歸」,以待時也。《象》曰:「愆期」之志,有待而行也。
[疏]正義曰:九四居下得位,又無其應,以斯適人,「必待彼道窮盡,無所與交,然後乃可以往」,故曰「愆期遲歸有時」也。[疏]正義曰:嫁宜及時。今乃過期而遲歸者,此嫁者之志,正欲有所待而後乃行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不是佳期,须待时运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四,歸妹愆期,遲歸有時。九四,以陽居上體而無正應,賢女不輕從人,而愆期以待所歸之象,正與六三相反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四,歸妹愆期,遲歸有時。
九以陽居四,四上體地之高也。陽剛在女子為正德賢明者也。无正應,未得其歸也。過時未歸,故云愆期。女子居貴高之地,有賢明之資,人情所願娶,故其愆期乃為有時,蓋自有待,非不售也。待得佳配,而後行也。九居四,雖不當位而處柔。乃婦人之道,以无應故,為愆期之義。而聖人推理,以女賢而愆期,蓋有待也。

六三:歸妹以須,反歸以娣。 象曰:归妹以须,未当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三:歸妹以須,反歸以娣。室主猶存,而求進焉。進未值時,故有須也。不可以進,故「反歸」待時,「以娣」乃行也。《象》曰:「歸妹以須」,未當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歸妹以須」者,六三在「歸妹」之時,處下體之上,有欲求為室主之象,而居不當位,則是室主獨存,室主既存,而欲求進,為末值其時也。未當其時,則宜有待,故曰「歸妹以須也」。「反歸以娣」者,既而有須,不可以進,宜反歸待時,以娣乃行,故曰「反歸以娣」。[疏]正義曰:「未當也」者,未當其時,故宜有待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进退无常,劳役悲苦。做官的有被降职之忧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三,歸妹以須,反歸以娣。六三,陰柔而不中正,又爲說之主。女之不正,人莫之取者也,故爲未得所適,而反歸爲娣之象。或曰:須,女之賤者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三,歸妹以須,反歸以娣。
三居下之上,本非賤者,以失德而无正應,故為欲有歸而未得其歸。須,待也。待者未有所適也。六居三不當位,德不正也。柔而尚剛,行不順也。為說之主,以說求歸,動非禮也。上无應无受之者也,无所適,故須也。女子之處如是,人誰取之,不可以為人配矣,當反歸而求為娣媵則可也。以不正而失其所也。

九二:眇能視,利幽人之貞。 象曰:利幽人之贞,未变常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二:眇能視,利幽人之貞。雖失其位,而居內處中,眇猶能視,足以保常也。在內履中,而能守其常,故」利幽人之貞「也。《象》曰「利幽人之貞」,未變常也。
[疏]正義曰:九二不雲歸妹者,既在歸妹之卦,歸妹可知,故無不言也。然九二雖失其位,不廢居內處中。以言歸妹,雖非正配,不失交合之道,猶如眇目之人,視雖不正,不廢能視耳,故曰「眇能視」也。「利幽人之貞」者,居內處中,能守其常,施之於人,是處幽而不失其貞正也。故曰「利幽人之貞也」。[疏]正義曰:「未變常也」者,貞正者人之常也,九三失位,嫌其變常不貞也,能以履中不偏,故云「未變常」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不宜进取,守旧者则祸害不生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二,眇能視,利幽人之貞。眇能視,承上爻而言。九二陽剛得中,女之賢也。上有正應,而反陰柔不正,乃女賢而配不良,不能大成內助之功,故爲眇能視之象,而其佔則利幽人之貞也。幽人,亦抱道守正而不偶者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二,眇*能視,利幽人之貞。
九二陽剛而得中,女之賢正者也。上有正應,而反陰柔之質,動於說者也,乃女賢能而配不良故。 二雖賢,不能自遂以成其內助之功,適可以善其身,而小施之。 如眇者之能視而已,言不能及遠也。男女之際,當以正禮。 五雖不正,二自守其幽靜,貞正乃所利也。 二有剛正之德,幽靜之人也。二之才,如是而言。 利貞者,利言宜於如是之貞,非不足而為之戒也。註* 眇:音ㄇㄧㄠˇ眼睛失明,或一目失明

初九:歸妹以娣(dì),跛能履,征吉。 象曰:归妹以娣,以恒也。跛能履吉,相承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初九:歸妹以娣,跛能履,徵吉。少女而與長男為耦,非敵之謂,是娣從之義也。妹,少女之稱也。少女之行,善莫若娣。夫承嗣以君之子,雖幼而不妄行,少女以娣,雖「跛能履」,斯乃恆久之義,吉而相承之道也。以斯而進,吉其宜也。《象》曰:「歸妹以娣」,以恆也。「跛能履」,吉相承也。
[疏]「初九」至「貞吉」。○正義曰:「歸妹以娣」者,少女謂之妹,從娣而行謂之歸。初九以兌適震,非夫婦匹敵,是從娣之義也,故曰「歸妹以娣」也。「跛能履」者,妹而繼姊為娣,雖非正配,不失常道,譬猶跛人之足然。雖不正,不廢能履,故曰「跛能履」也。「徵吉」者,少長非偶,為妻而行則兇焉,為娣而行則吉,故曰「徵吉」也。○注「夫承嗣以君之子」至「吉其宜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夫承嗣以君之子,雖幼而不妄行」者,此為少女作此例也。言君之子宜為嗣承,以類妃之妹應為娣也。立嗣宜取長,然君之子雖幼而立之,不為妄也。以言行嫁宜匹敵。然妃之妹雖至少,而為娣則可行也。[疏]正義曰:「以恆也」者,妹而為娣,恆久之道也。「吉相承也」者,行得其宜,是相承之道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有小德,谋望顺遂。做官的或有政绩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初九,歸妹以娣,跛能履,徵吉。娣,音弟。跛,波我反。初九,居下而無正應,故爲娣象。然陽剛在女子爲賢正之德,但爲娣之賤,僅能承助其君而已,故又爲跛能履之象,而其佔則徵吉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初九,歸妹以娣*,跛能履,征吉。
女之歸,居下而无正應,娣之象也。剛陽在婦人,為賢貞之德,而處卑順,娣之賢正者也。處說居下,為順義。娣之卑下,雖賢,何所能為,不過自善其身,以承助其君而已。如跛之能履,言不能及遠也。然在其分,為善故,以是而行則吉也。註* 娣: 音ㄉㄧˋ,古代諸侯的女兒出嫁,從嫁共事一夫的妹妹和侄女。

归妹之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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