䷵ 六三:歸妹以須,反歸以娣。六三。嫁妹妹时,以妾陪嫁,还要回去再以娣陪嫁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六三:歸妹以須,反歸以娣。室主猶存,而求進焉。進未值時,故有須也。不可以進,故「反歸」待時,「以娣」乃行也。《象》曰:「歸妹以須」,未當也。[疏]正義曰:「歸妹以須」者,六三在「歸妹」之時,處下體之上,有欲求為室主之象,而居不當位,則是室主獨存,室主既存,而欲求進,為末值其時也。未當其時,則宜有待,故曰「歸妹以須也」。「反歸以娣」者,既而有須,不可以進,宜反歸待時,以娣乃行,故曰「反歸以娣」。[疏]正義曰:「未當也」者,未當其時,故宜有待也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邵雍解凶:得此爻者,进退无常,劳役悲苦。做官的有被降职之忧。
䷵ 初九:歸妹以娣(dì),跛能履,征吉。初九。嫁妹妹时,以娣陪嫁。脚跛了还能走,前进吉祥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初九:歸妹以娣,跛能履,徵吉。少女而與長男為耦,非敵之謂,是娣從之義也。妹,少女之稱也。少女之行,善莫若娣。夫承嗣以君之子,雖幼而不妄行,少女以娣,雖「跛能履」,斯乃恆久之義,吉而相承之道也。以斯而進,吉其宜也。《象》曰:「歸妹以娣」,以恆也。「跛能履」,吉相承也。[疏]「初九」至「貞吉」。○正義曰:「歸妹以娣」者,少女謂之妹,從娣而行謂之歸。初九以兌適震,非夫婦匹敵,是從娣之義也,故曰「歸妹以娣」也。「跛能履」者,妹而繼姊為娣,雖非正配,不失常道,譬猶跛人之足然。雖不正,不廢能履,故曰「跛能履」也。「徵吉」者,少長非偶,為妻而行則兇焉,為娣而行則吉,故曰「徵吉」也。○注「夫承嗣以君之子」至「吉其宜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夫承嗣以君之子,雖幼而不妄行」者,此為少女作此例也。言君之子宜為嗣承,以類妃之妹應為娣也。立嗣宜取長,然君之子雖幼而立之,不為妄也。以言行嫁宜匹敵。然妃之妹雖至少,而為娣則可行也。[疏]正義曰:「以恆也」者,妹而為娣,恆久之道也。「吉相承也」者,行得其宜,是相承之道也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邵雍解吉:得此爻者,有小德,谋望顺遂。做官的或有政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