坎为水
物不可以終過,故受之以坎;坎者,陷也
物不可以終過,故受之以坎;坎者,陷也
29 習坎,有孚,維心亨,行有尚。
内卦 外卦 互卦 错卦 综卦 交卦
20.00%
無咎 40.00%
40.00%
正应则吉 ➔
初四: 不应 二五: 不应 三上: 不应
当位则吉 ➔
初: 不当 二: 不当 三: 不当 四: 五: 上:
承乘順逆 ➔
初二: 阴承刚 二三: 阴乘刚 三四: 相连 四五: 阴承刚 五上: 阴乘刚
比爻 ➔
初二: 二三: 三四: 大过 四五: 五上:
本宫 / 本体 一世
初爻变
二世
二爻变
三世
三爻变
四世
四爻变
五世
五爻变
游魂
四爻变
归魂
下三爻变
29 60 3 63既济 49 55 36明夷 7

䷜卦词:習坎,有孚,維心亨,行有尚。

坎卦往下流 · 物不可以終過,故受之以坎;坎者,陷也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☵☵坎下坎上。習坎:「坎」,險陷之名也。「習」謂便習之。有孚,維心亨,剛正在內,「有孚」者也。陽不外發而在乎內,「心亨」者也。行有尚。內亨外闇,內剛外順,以此行險,「行有尚」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坎」是險陷之名。「習」者,便習之義。險難之事,非經便習,不可以行。故須便習於坎,事乃得用,故云「習坎」也。案:諸卦之名,皆於卦上不加其字。此坎卦之名特加「習」者,以坎為險難,故特加「習」名。「習」有二義:一者習重也,謂上下俱坎,是重疊有險,險之重疊,乃成險之用也。二者人之行險,先須使習其事,乃可得通,故云「習」也。[疏]「有孚維心亨」。○正義曰:「有孚」者,亨,信也,由剛正在內,故有信也。「維心亨」者,陽不發外而在於內,是「維心亨」,言心得通也。○注「剛正在內」至「心亨者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剛正在內」者,謂陽在中也。因心剛正,則能有誠信,故云「剛正在內有孚者也,陽不外發而在乎內,心亨者也」。若外陽內陰,則內心柔弱,故不得亨通。今以陽在於內,陽能開通,故維其在心之亨也。[疏]「行有尚」。○正義曰:內亨外闇,內剛外柔,以此行險,事可尊尚,故云「行有尚」也。○注「內亨外闇」至「行有尚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內亨外闇」者,內陽故內亨,外陰故外闇。以亨通之性,而往謂陰闇之所,能通於險,故行可貴尚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艰难危险,重险重陷;事多困阻,谨慎行事。得此卦者,运气不佳,多难危险,事多困阻,宜谨言慎行,退守保安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坎下,坎上。習坎:有孚,維心亨,行有尚。習,重習也。坎,險陷也。其象為水,陽陷陰中,外虛而中實也。此卦上下皆坎,是為重險,中實為有孚心亨之象,以是而行,必有功矣。故其占如此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習坎,有孚,維心亨,行有尚。
陽實在中,為中有孚信。維心亨,維其心誠一,故能亨通。至誠可以通金石,蹈水火,何險難之不可亨也。行有尚,謂以誠一而行,則能出險,有可嘉尚,謂有功也。不行則常在險中矣。
明·佚名 · 断易天机
坎卦坎上坎下,为坎宫本位卦。坎为陷入、陷阱,为险难之境。此时应坚持信心,才能豁然贯通。

䷜彖曰:彖︰習坎,重險也。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。維心亨,乃以剛中也。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天險不可升也,地險山川丘陵也,王公設險以守其國,坎之時用大矣哉!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彖传注疏
《彖》曰:「習坎」,重險也。坎以險為用,故特名曰「重險」,言「習坎」者,習重乎險也。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。險峭之極,故水流而不能盈也。處至險而不失剛中,「行險而不失其信」者,「習坎」之謂也。「維心亨」,乃以剛中也。「行有尚」,往有功也。便習於「坎」而之「坎」地,盡坎之宜,故往必有功也。天險不可升也,不可得升,故得保其威尊。地險山川丘陵也,有山川丘陵,故物得以保全也。王公設險以守其國。國之為衛,恃於險也。言自天地以下莫不須險也。險之時用大矣哉!非用之常,用有時也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彖传注
《彖》曰:「習坎」,重險也。重,直龍反。釋卦名義。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。以卦象釋「有孚」之義,言內實而行有常也。「維心亨」,乃以剛中也。「行有尚」,往有功也。以剛在中,心亨之象。如是而往,必有功也。天險,不可升也;地險,山川丘陵也;王公設險,以守其國。險之時用大矣哉。極言之而贊其大也。

䷜象曰:象曰:水洊至,习坎。君子以常德行,习教事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象传注疏
《象》曰:水洊至,「習坎」。重險懸絕,故「水洊至」也。不以「坎」為隔絕,相仍而至,習乎「坎」也。君子以常德行,習教事。至險未夷,教不可廢,故以常德行而習教事也。「習於坎」,然後乃能不以險難為困,而德行不失常也。故則夫「習坎」,以常德行而習教事也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象传注
《象》曰:水洊至,習坎,君子以常德行,習教事。洊,在薦反。行,下孟反。治己治人,皆必重習,然後熟而安之。

䷜坎卦 · 六爻辞详解

上六:係用徽纆(mò),寘(zhì)於叢棘,三歲不得,凶。 象曰:上六失道,凶三岁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上六:系用徽纆,置於叢棘,三歲不得,兇。險峭之極,不可升也。嚴法峻整,難可犯也。宜其囚執置於思過之地。三歲,險道之夷也。險終乃反,故三歲不得自脩,三歲乃可以求復,故曰「三歲不得兇」也。《象》曰:上六,失道兇,三歲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系用徽纆置於叢棘」者,險峭之極,不可升上。嚴法峻整,難可犯觸。上六居此險峭之處,犯其峻整之威,所以被系用其徽纆之繩。「置於叢棘」,謂囚執之處,以棘叢而禁之也。「三歲不得兇」者,謂險道未終,三歲已來,不得其吉,而有兇也。險終乃反,若能自修,三歲後可以求復自新,故《象》雲「上六,失道兇,三歲也」。言失道之兇,唯三歲之後可以免也。[疏]《象》曰:上六,失道兇,三歲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须防牢狱之灾。做官的须防职权旁落之忧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上六,係用徽糸墨,寘于叢棘,三歲不得,凶。糸墨,音墨。置,音置。以陰柔居險極,故其象占如此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上六,繫用黴纆,寘于叢棘,三歲不得,凶。
上六以陰柔而居險之極,具陷之深者也,以其陷之深,取牢獄為喻,如繫縛之以徽纆,因寘于叢棘之中,陰柔而陷之深,其不能出矣。故云至于三歲之久,不得免也,其凶可知。

九五:坎不盈,只既平,無咎。 象曰:坎不盈,中未大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五:坎不盈,祗既平,無咎。為坎之主而無應輔可以自佐,未能盈坎者也。坎之不盈,則險不盡矣。祗,辭也。為坎之主,盡平乃無咎,故曰「祗既平無咎」也。說既平乃無咎,明九五未免於咎也。《象》曰:「坎不盈」,中未大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坎不盈」者,為坎之主而無應輔可以自佐,險難未能盈坎,猶險難未盡也。故云「坎不盈」也。「祗既平無咎」者,祗,辭也,謂險難既得盈滿而平,乃得「無咎」。若坎未盈平,仍有咎也。[疏]正義曰:釋「坎不盈」之義,雖復居中而無其應,未得光大,所以坎不盈滿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平淡无常,宜养精蓄锐。做官的没有危难,职位无忧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五,雖在坎中,然以陽剛中正居尊位,而時亦將出矣,故其象占如此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五,坎不盈,祗既平,无咎。
九五在坎之中,是不盈也。盈則平而出矣。祗宜音柢,抵也。復卦云:元祗悔,必抵於已平則无咎,既曰不盈,則時未平而尚在險中,未得无咎也,以九五剛中之才居尊位,宜可以濟於險,然下无助也。二陷於險中,未能出餘,皆陰柔无濟險之才,人君雖才,安能獨濟天下之險,居君位而不能致天下,出於險則為有咎,比祗既平乃得无咎。

六四:樽酒簋(guǐ)貳,用缶,納約自牖(yǒu),終無咎。 象曰:樽酒簋贰,刚柔际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四:樽酒簋貳,用缶,納約自牖,終無咎。處重險而履正,以柔居柔,履得其位,以承於五,五亦得位,剛柔各得其所,不相犯位,皆無餘應以相承比,明信顯著,不存外飾,處「坎」以斯,雖復一樽之酒,二簋之食,瓦缶之器,納此至約,自進於牖,乃可羞之於王公,薦之於宗廟,故「終無咎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樽酒簋貳」,剛柔際也。剛柔相比而相親焉,「際」之謂也。
[疏]「《象》曰」至「自牖終無咎」。○正義曰:「樽酒簋貳」者,處重險而履得其位,以承於五,五亦得位,剛柔各得其所,皆無餘應,以相承比,明信顯著,不假外飾。處「坎」以此,雖復一樽之酒,二簋之食,故云「樽酒簋貳」也。「用缶」者,既有「樽酒簋貳」,又用瓦缶之器,故云「用缶」也。「納約自牖終無咎」者,納此儉約之物,從牖而薦之,可羞於王公,可薦於宗廟,故云「終無咎」也。[疏]正義曰:釋「樽酒簋貳」義。所以一樽之酒、貳簋之食得進獻者,以六四之柔與九五之剛兩相交際而相親,故得以此儉約而為禮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多喜事,或有结婚之喜。做官的多饮食之乐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四,樽酒簋,貳用缶,納約自牖,終無咎。簋,音軌。缶,俯九反。晁氏云:「先儒讀『樽酒簋』為一句,『貳用缶』為一句。」今從之。貳,益之也。《周禮》:「大祭三貳」,《弟子職》:「左執虛豆,右執挾匕,周旋而貳」是也。九五尊位,六四近之,在險之時,剛柔相際,故有但用薄禮,益以誠心,進結自牖之象。牖非所由之正,而室之所以受明也。始雖艱阻,終得無咎,故其占如此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四,樽酒,簋貳,用缶,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
六四陰柔而下无助,非能濟天下之險者。以其在高位,故言為臣。處險之大臣,當險難之時,唯至誠見信於君,其交固而不可間,又能開明君心,則可保无咎矣。夫欲上之篤信,唯當盡其質實而已。多儀而尚飾,莫如燕享之禮,故以燕享喻之,言當不尚浮飾,唯以質實所用。一樽之酒,二簋之食,復以瓦缶為器,質之至也。其質實如此,又須納約自牖。納約謂進結於君之道。牖開通之義。室之暗也,故設牖所以通明。自牖,言自通明之處,以況君心所明處。詩云:天之牖民,如壎如篪。毛公訓牖為道,亦開通之謂。人臣以忠信善道結於君心,必自其所明處,乃能入也。人心有所蔽,有所通。所蔽者暗處也,所通者明處也,當就其明處而告之,求信則易也。故云:納約自牖,能如是則雖艱險之時,終得无咎也。且如君心,蔽於荒樂,唯其蔽也。故爾雖力詆其荒樂之非,如其不省,何必於所不蔽之事,推而及之則能悟其心矣。自古能諫其君者,未有不因其所明者也。故訐直強勁者,率多取忤而溫厚明辯者,其說多行且如漢祖愛戚姬將易太子,是其所蔽也,群臣爭之者眾矣,嫡庶之義,長幼之序,非不明也,如其蔽而不察,何四老者高祖素知其賢而重之,此其不蔽之明心也,故因其所明而及其事則悟之如反手,且四老人之力孰與,張良群公卿及天下之士,其言之切,孰與周昌叔孫通,然而不從彼而從此者ˊ,由攻其蔽與,就其明之畢耳。又如趙王,太后愛其少子,長安君不肯使質於齊,此其蔽於私愛也。大臣諫之雖強,既曰蔽矣,其能聽乎,愛其子而欲使之長久富貴者,其心之所明也,故左師觸龍因其明而導之以長久之計,故其聽也如響,非惟告於君者,如此為教者亦然。夫教必就人之所長,所長者心之所明也,從其心之所明而入,然後推及其餘。孟子所謂成德達才是也。

六三: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於坎窞,勿用。 象曰:来之坎坎,终无功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三:來之坎坎,險且枕,「入於坎窞」,勿用。既履非其位,而又處兩「坎」之間,出則之「坎」,居則亦「坎」,故曰「來之坎坎」也。「枕」者,枕枝而不安之謂也。出則無之,處則無安,故曰「險且枕」也。來之皆「坎」,無所用之,徒勞而已。《象》曰:「來之坎坎」,終無功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來之坎坎」者,履非其位而處「兩坎」之閑,出之與居,皆在於「坎」,故云「來之坎坎」也。「險且枕」者,「枕」,枝而不安之謂也。出則無應,所以險處則不安,故「且枕」也。「入於坎窞」者,出入皆難,故「入於坎窞」也。「勿用」者,不可出行。若其出行,終必無功,徒勞而已,故《象》雲「終無功」也。[疏]《象》曰:「來之坎坎」,終無功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多坎坷,多争诉之事。做官的宜退守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三,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于坎窞,勿用。枕,針甚反。以陰柔不中正,而履重險之間,來往皆險。前險而後枕,其陷益深,不可用也。故其象占如此。枕,倚著未安之意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三,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于坎窞,勿用。
六三在坎陷之時,以陰柔而居不中正,其處不善,進退與居皆不可者也。來下則入于險之中,之上則重險也。退來與進之皆險,故云來之坎坎。既進退皆險,而居亦險。枕謂支倚。居險而支倚以處,不安之甚也。所處如此,唯益入於深險耳。故云:入于坎窞。如三所處之道,不可用也,故戒勿用。

九二:坎有險,求小得。 象曰:求小得,未出中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二:坎有險,求小得。履失其位,故曰「坎」。上無應援,故曰「有險」。坎而有險,未能出險之中也。處中而與初三相得,故可以「求小得」也。初三未足以為援,故曰「小得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求小得」,未出中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坎有險」者,履失其位,故曰「坎」也。上無應援,故曰「有險」。既在坎難而又遇險,未得出險之中,故《象》雲「未出中」也。「求小得」者,以陽處中,初三來附,故可以「求小得」也。初三柔弱,未足以為大援,故云「求小得」也。[疏]《象》曰:「求小得」,未出中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有小成就,女命或为侍妾,凶者防险难或生心腹血气之疾。做官的会有小的成就,大事不成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二,坎有險,求小得。處重險之中,未能自出,故為有險之象。然剛而得中,故其占可以求小得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二,坎,有險,求小得。
二當坎險之時,陷上下二陰之中,乃至險之地,是有險也。然其剛中之才,雖未能出乎險中,亦可小自濟,不至如初,益陷入于深險,是所求小得也。君子處險難而自能保者,剛中而已。剛則才足自衛,中則動不失宜。

初六:習坎,入於坎窞(dàn),凶。 象曰:习坎入坎,失道凶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初六:「習坎」,入於坎窞,兇。「習坎」者,習為險難之事也。最處坎底,入坎窞者也。處重險而復入坎底,其道「兇」也。行險而不能自濟,「習坎」而入坎窞,失道而窮在坎底,上無應援可以自濟,是以「兇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習坎」入「坎」,失道兇也。
[疏]正義曰:既處坎底,上無應援,是習為險難之事。無人應援,故入於坎窞而至兇也。以其失道,不能自濟,故《象》雲「失道兇」也。[疏]《象》曰:「習坎」入「坎」,失道兇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时运不佳,宜防跌入陷阱灾难之中。做官的须防小人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初六,習坎,入于坎窞,凶。窞,徒坎、陵感二反。以陰柔居重險之下,其陷益深,故其象占如此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初六,習坎,入于坎窞,凶。
初以陰柔居坎險之下,柔弱无援而處不得當,非能出乎險也。唯益陷於深險耳。窞,坎中之陷處,已在習坎中,更入坎窞,其凶可知。

坎之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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