䷵ 征凶,無攸利。归妹卦。前进有凶祸,没有什么适宜的事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☳☱兌下震上。歸妹:徵兇,無攸利。妹者,少女之稱也。兌為少陰,震為長陽,少陰而乘長陽,說以動,嫁妹之象也。[疏]正義曰:歸妹者,卦名也。婦人謂嫁曰歸,「歸妹」猶言嫁妹也。然《易》論歸妹得名不同,《泰卦》六五雲:「帝乙歸妹。」彼據兄嫁妹謂之「歸妹」。此卦名歸妹,以妹從娣而嫁,謂之「歸妹」。故初九爻辭雲「歸妹以娣是」也。上鹹卦明二少相感,恆卦明二長相承,今此卦以少承長,非是匹敵,明是妹從娣嫁,故謂之歸妹焉。古者諸侯一取九女,嫡夫人及左右媵皆以侄娣從,故以此卦當之矣。不言歸侄者,女娣是兄弟之行,亦舉尊以包之也。「徵兇,無攸利」者,歸妹之戒也。徵謂進有所往也。妹從娣嫁,本非正匹,唯須自守卑退以事元妃。若妾進求寵,則有並後兇咎之敗,故曰「徵兇,無攸利」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违反常理,其道将穷;明察事理,止绝妄念。得此卦者,困难之时,做事有违常理,灾祸不断。宜明察事理,修身养性,断绝妄念。 「宋·朱熹·周易本義·」 兌下,震上。 歸妹:徵兇,無攸利。婦人謂嫁曰歸。妹,少女也。兌以少女而從震之長男,而其情又爲以說而動,皆非正也,故卦爲歸妹。而卦之諸爻,自二至五,皆不得正,三五又皆以柔乘剛,故其佔徵兇,而無所利也。 「北宋·程颐·校·楊時·伊川易傳·周易程氏传·」 歸妹,征凶,无攸利。以說而動,動而不當,故凶。不當位,不當也。征凶,動則凶也。如卦之義,不獨女歸,无所往而利也。 「明·佚名·断易天机·」 归妹卦震上兑下,为兑宫归魂卦。占得此卦,天地不交,闭塞不通,有殃有咎,无始无终,所作不顺,百事不利。
䷅ 讼。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終凶。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讼卦。有凭证可信,窒塞而须警惕,中间吉祥,最后有凶祸。适宜见到大人,不适宜渡过大河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☰☵坎下乾上。訟:有孚,窒惕,中吉,窒謂窒塞也。皆惕,然後可以獲中吉。終兇。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[疏]正義曰:窒,塞也。惕,懼也。凡訟者,物有不和,情相乖爭而致其訟。凡訟之體,不可妄興,必有信實,被物止塞,而能惕懼,中道而止,乃得吉也。[疏]正義曰:「終兇」者,訟不可長,若終竟訟事,雖復窒惕,亦有兇也。「利見大人」者,物既有訟,須大人決之,故「利見大人」也。「不利涉大川」者,以訟不可長,若以訟而往涉危難,必有禍患,故「不利涉大川」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天高水深,达远不亲;慎谋退守,敬畏无凶。得此卦者,身心不安,事多不顺,与他人多争诉之事,宜修身养性,谨慎处事。 「宋·朱熹·周易本義·」 坎下,乾上。 訟:有孚窒,惕中吉,終兇,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窒,張慄反。訟,爭辯也。上乾下坎,乾剛坎險,上剛以制其下,下險以伺其上,又爲內險而外健,又爲己險而彼健,皆訟之道也。九二中實,上無應與,又爲加憂。且於卦變自遁而來,爲剛來居二,而當下卦之中,有有孚而見窒,能懼而得中之象。上九過剛,居訟之極,有終極其訟之象。九五剛健中正,以居尊位,有大人之象。以剛乘險,以實履陷,有不利涉大川之象。故戒佔者必有爭辯之事,而隨其所處爲吉凶也。 「北宋·程颐·校·楊時·伊川易傳·周易程氏传·」 訟:有孚窒,惕中吉。終凶。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訟之道必有其孚實,中无其實,乃是誣妄,凶之道也。卦之中實,為有孚之象。訟者,與人爭辯而待決於人,雖有孚,亦須窒塞未通。不窒則已明,无訟矣。事既未辯,吉凶未可必也,故有畏惕中吉,得中則吉也。終凶,終極其事,則凶也。訟者,求辯其曲直也,故利見於大人。大人則能以其剛明中正,決所訟也。訟非和平之事,當擇安地而處,不可陷於危險,故不利涉大川也。 「明·佚名·断易天机·」 讼卦乾上坎下,为离宫游魂卦。上乾为刚,下坎为险,一方刚强,一方阴险,必然产生争论,因此多有不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