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火既济
有過物者, 必濟,故受之以既濟
有過物者, 必濟,故受之以既濟
63 既济 亨,小利貞,初吉終亂。
内卦 外卦 未济 互卦 未济 错卦 未济 综卦 未济 交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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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咎 20.00%
正应则吉 ➔
初四: 正应 二五: 正应 三上: 正应
当位则吉 ➔
初: 二: 三: 四: 五: 上:
承乘順逆 ➔
初二: 阴乘刚 二三: 阴承刚 三四: 阴乘刚 四五: 阴承刚 五上: 阴乘刚
比爻 ➔
初二: 二三: 三四: 四五: 五上:
本宫 / 本体 一世
初爻变
二世
二爻变
三世
三爻变
四世
四爻变
五世
五爻变
游魂
四爻变
归魂
下三爻变
29 60 3 63既济 49 55 36明夷 7

䷾卦词:亨,小利貞,初吉終亂。

既濟卦是安定 · 有過物者, 必濟,故受之以既濟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☵☲離下坎上。既濟:亨小,利貞,初吉終亂。
[疏]正義曰:「既濟,亨小,利貞,初吉終亂」者,濟者,濟渡之名,既者,皆盡之稱,萬事皆濟,故以「既濟」為名。既萬事皆濟,若小者不通,則有所未濟,故曰「既濟,亨小」也。小者尚亨,何況於大?則大小剛柔,各當其位,皆得其所。當此之時,非正不利,故曰「利貞」也。但人皆不能居安思危,慎終如始,故戒以今日。既濟之初,雖皆獲吉,若不進德脩業至於終極,則危亂及之,故曰「初吉終亂」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济助有成,坚忍自重;由大而小,确保盛运。得此卦者,事业有成,成功之象,但谨防盛极必衰,宜退守为吉,再进则凶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離下,坎上。 既濟:亨小,利貞。初吉,終亂。既濟,事之既成也。爲卦水火相交,各得其用,六爻之位,各得其正,故爲既濟。亨小,當爲小亨,大抵此卦及六爻佔辭,皆有警戒之意,時當然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既濟,亨小,利貞。初吉,終亂。
既濟之時,大者既已亨矣,小者尚有亨也。雖既濟之時,不能无小,未亨也。小字在下,語當然也。若言小亨,則為亨之小也。利貞,處既濟之時,利在貞固,以守之也。初吉,方濟之時也。終亂,濟極則反也。
明·佚名 · 断易天机
既济卦坎上离下,为坎宫三世卦。既济就是说已经成功,事情已经摆平。但还需谨慎,当心物极必反。

䷾彖曰:彖︰既濟,亨,小者亨也。利貞,剛柔正而位當也。初吉,柔得中也。終止則亂,其道窮也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彖传注疏
《彖》曰:「既濟,亨」,小者亨也。既濟者,以皆濟為義者也。小者不遺,乃為皆濟,故舉小者,以明既濟也。「利貞」,剛柔正而位當也。剛柔正而位當,則邪不可以行矣,故唯正乃利貞也。「初吉」,柔得中也。「終」止則「亂」,其道窮也。柔得中,則小者亨也。柔不得中,則小者未亨。小者未亨,雖剛得正,則為未既濟也。故既濟之要,在柔得中也。以既濟為安者,道極無進,終唯有亂,故曰:「初吉終亂。」終亂不為自亂,由止故亂,故曰「終止則亂」也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彖传注
《彖》曰:「既濟,亨」,小者亨也。「濟」下疑脫「小」字。「利貞」,剛柔正而位當也。以卦體言。「初吉」,柔得中也。指六二。終止則亂,其道窮也。

䷾象曰:象曰:水在火上,既济。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象传注疏
《象》曰:水在火上,既濟。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存不忘亡,既濟不忘未濟也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象传注
《象》曰:水在火上,既濟,君子以思患而預防之。

䷾既济卦 · 六爻辞详解

上六:濡其首,厲。 象曰:濡其首厉,何可久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上六:濡其首,厲。處既濟之極,既濟道窮,則之於未濟,之於未濟,則首先犯焉。過惟不巳,則遇於難,故濡其首也。將沒不久,危莫先焉。《象》曰:「濡其首,厲」,何可久也?
[疏]正義曰:上六處既濟之極,則反於未濟。若反於未濟,則首先犯焉。若進而不已,必遇於難,故濡其首也。既被濡首,將沒不久,危莫先焉,故曰:「濡其首,厲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何可久」者,首既被濡,身將陷沒,何可久長者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小人侵扰,坐船者,防溺水之灾。做官的有过刚则折之忧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上六,濡其首,厲。既濟之極,險體之上,而以陰柔處之,爲狐涉水而濡其首之象。佔者不戒,危之道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上六,濡其首,厲。
既濟之極,固不安而為危也。又陰柔處之,而在險體之上,坎為水,濟亦取水義,故言其窮,至於濡首,危可知也。既濟之終,而小人處之,其敗壞可立而待也。

九五: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祭,實受其福。 象曰:东邻杀牛,不如西邻之时也。实受其福,吉大来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五: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祭,實受其福。牛,祭之盛者也。禴,祭之薄者也。居既濟之時,而處尊位,物皆盛矣,將何為焉?其所務者,祭祀而已。祭祀之盛,莫盛脩德,故沼沚之毛,蘋蘩之菜,可羞於鬼神,故「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」,是以「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祭,實受其福」也。《象》曰: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時也。在於合時,不在於豐也。「實受其福」,吉大來也。
[疏]「九五東鄰」至「受其福」。○正義曰:牛,祭之盛者也。禴,殷春祭之名,祭之薄者也。九五居既濟之時,而處尊位,物既濟矣,將何為焉?其所務者,祭祀而已。祭祀之盛,莫盛脩德。九五履正居中,動不為妄,脩德者也。茍能脩德,雖薄可饗。假有東鄰不能脩德,雖復殺牛至盛,不為鬼神歆饗;不如我西鄰禴祭雖薄,能脩其德,故神明降福,故曰「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祭,實受其福」也。○注「沼沚之毛」至「鬼神」。○正義曰:「沼沚之毛,蘋蘩之菜,可羞於鬼神」者,並略《左傳》之文也。[疏]正義曰:「不如西鄰之時」者,神明饗德,能脩德致敬,合於祭祀之時雖薄降福,故曰時也。○注「在於合時」。○正義曰:「在於合時」者,《詩》雲:「威儀孔時」。言周王廟中,羣臣助祭,並皆威儀肅敬,甚得其時。此合時之義,亦當如彼也。[疏]正義曰:「吉大來」者,非惟當身,福流後世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近谋有实,远谋多虚,不利东方,利于西方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五,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祭,實受其福。東陽西陰,言九五居尊,而時已過,不如六二之在下,而始得時也。又當文王與紂之事,故其象佔如此。《彖辭》初吉終亂,亦此意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五,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*祭,實受其福。
五中實,孚也。二虛中,誠也,故皆取祭祀為義。東鄰,陽也,謂五。西鄰陰也,謂二。殺牛,盛祭也。禴,薄祭也。盛不如薄者,時不同也。二五皆有孚誠中正之德,二在濟下,尚有進也,故受福;五 處濟極,无所進矣,以至誠中正守之,茍未至於反耳。理无極,而終不反者也。巳至於極,雖善處无如之何矣,故爻象唯言其時也。註*禴:ㄩㄝˋ

六四:(rú)繻有衣袽(rú),終日戒。 象曰:终日戒,有所疑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四:繻有衣袽,終日戒。繻宜曰濡,衣袽,所以塞舟漏也。履得其正,而近不與三、五相得。夫有隙之棄舟,而得濟者,有衣袽也。鄰於不親,而得全者,終日戒也。《象》曰:「終日戒」,有所疑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繻有衣袽,終日戒」者,王注云「繻,宜曰濡,衣袽,所以塞舟漏」者也。六四處既濟之時,履得其位,而近不與三五相得,如在舟而漏矣。而舟漏則濡濕,所以得濟者,有衣袽也。鄰於不親,而得全者,終日戒也,故曰「繻有衣袽,終日戒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有所疑」者,釋所以「終日戒」,以不與三、五相得,懼其侵克,有所疑故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时运平平,有备则无患。做官的须做好预防,则爵禄稳固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四,繻有衣袽,終日戒。繻,而朱反。袽,女居反。既濟之時,以柔居柔,能預備而戒懼者也,故其象如此。程子曰:「繻,當作濡。衣袽,所以塞舟之罅漏。」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四,繻*有衣袽*,終日戒。
四在濟卦而水體,故取舟為義。四近君之位,當其任者也。當既濟之時,以防患慮變為急。繻當作濡,謂滲漏也。舟有罅*漏,則塞以衣袽,有衣袽以備濡漏。又終日戒懼,不怠慮患,當如是也。不言吉,方免於患也。既濟之時,免患則足矣。豈復有加也。註* 繻:ㄒㄩ 細密的絲織品註* 袽:ㄖㄨˊ破爛的衣服或破舊的棉絮註*罅:ㄒ一ㄚˋ裂縫

九三: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 象曰:三年克之,惫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三: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處既濟之時,居文明之終,履得其位,是居衰末而能濟者,「高宗伐鬼方,三年乃克」也。君子處之,故能興也,小人居之,遂喪邦也。《象》曰:「三年克之」,憊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」者,高宗者,殷王武丁之號也,九三處既濟之時,居文明之終,履得其位,是居衰末,而能濟者也。高宗伐鬼方,以中興殷道,事同此爻,故取譬焉。高宗德實文明,而勢甚衰憊,不能即勝,三年乃克,故曰「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」也。「小人勿用」者,勢既衰弱,君子處之,能建功立德,故興而復之,小人居之,日就危亂,必喪邦也,故曰「小人勿用」。[疏]正義曰:「憊也」者,以衰憊之故,故三年乃克之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有结怨争诉之损。做官的多差遣征伐之举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三,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既濟之時,以剛居剛,高宗伐鬼方之象也。三年克之,言其久而後克,戒佔者不可輕動之意。小人勿用,佔法與《師》上六同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三,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
九三當既濟之時,以剛居剛,用剛之至也。既濟而用剛如是,乃高宗伐鬼方之事,高宗必商之高宗。天下之事,既濟之事,既濟而遠伐暴亂也。威武可及而以救民為心,乃王者之事也。唯聖賢之君,則可若騁威武,忿不服貪土地,則殘民肆欲也。故戒不可用小人。小人為之,則以貪忿私意也。非貪忿,則莫可為也。三年克之,見其勞憊之甚。聖人因九三當既濟而用剛,發此義以示人為法為戒,豈淺見所能及也。

六二:婦喪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。 象曰:七日得,以中道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二:婦喪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。居中履正,處文明之盛,而應乎五,陰之光盛者也。然居初、三之間,而近不相得,上不承三,下不比初。夫以光盛之陰,處於二陽之間,近而不相得,能無見侵乎?故曰「喪其茀」也。稱「婦」者,以明自有夫,而它人侵之也。茀,首飾也。夫以中道執乎貞正,而見侵者,眾之所助也。處既濟之時,不容邪道者也。時既明峻,眾又助之,竊之者逃竄而莫之歸矣。量斯勢也,不過七日,不須已逐,而自得也。《象》曰:「七日得」,以中道也。
[疏]「六二」至「七日得」。○正義曰:「婦喪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」者,茀者,婦人之首飾也。六二居中履正,處文明之盛,而應乎五,陰之光盛者也,然居初、三之間,而近不相得。夫以光盛之陰,處於二陽之間,近而不相得,能無見侵乎?故曰「婦喪其茀」。稱「婦」者,以明自有夫,而他人侵之也。夫以中道執乎貞正,而見侵者,物之所助也。處既濟之時,不容邪道者也。時既明峻,眾又助之,竊之者逃竄而莫之歸矣。量斯勢也,不過七日,不須已逐而自得,故曰:「勿逐,七日得」。[疏]正義曰:「以中道」者,釋不須追逐而自得者,以執守中道故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先难后易,做官的有先逆后顺之美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二,婦喪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。喪,息浪反。茀,力佛反。二以文明中正之德,上應九五剛陽中正之君,宜得行其志。而九五居既濟之時,不能下賢以行其道,故二有婦喪其茀之象。茀,婦車之蔽,言失其所以行也。然中正之道,不可終廢,時過則行矣。故又有勿逐而自得之戒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二,婦喪其茀*,勿逐,七日得。
二以文明中正之德,上應九五剛陽中正之君,宜得行其志也。然五既得尊位,時已既濟,无復進,而有為矣。 則於在下賢才,豈有求用之意,故二不得遂其行也。自古既濟而能用人者鮮矣,以唐太宗之用言,尚怠於終,況其下者乎。於斯時也,則剛中反為中滿,坎離乃為相戾矣。人能識時知變,則可以言易矣。二,陰也,故以婦言。 茀,婦人出門以自蔽者也。喪其茀,則不可行矣。二不為五之求用,則不得行,如婦之喪茀也。然中正之道,豈可廢也,時過則行矣。逐者,從物也。從物,則失其素守,故戒勿逐。自守不失,則七日當復得也。卦有六位,七則變矣。七日得,謂時變也。雖不為上所用,中正之道无終廢之理,不得行於今,必行於異時也。聖人之勸戒深矣。註*茀ㄈㄨˊ古代婦女乘車不露于世,車之前後設障以自隱蔽

初九:曳其輪,濡其尾,無咎。 象曰:曳其轮,义无咎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初九:曳其輪,濡其尾,無咎。最處既濟之初,始濟者也。始濟未涉於燥,故輪曳而尾濡也。雖未造易,心無顧戀,志棄難者也。其為義也,無所咎也。《象》曰:「曳其輪」,義無咎也。
[疏]正義曰:初九處既濟之初,體剛居中,是始欲濟渡也。始濟未涉於燥,故輪曳而尾濡,故云「曳其輪,濡其尾」也。但志在棄難,雖復曳輪濡尾,其義不有咎,故云「無咎」。[疏]《象》曰:「曳其輪」,義無咎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时运未到,欲动未动,安保无虞。做官的有职未受,有位未登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初九,曳其輪,濡其尾,無咎。曳,以制反。濡,音如。輪在下,尾在後,初之象也。曳輪則車不前,濡尾則狐不濟。既濟之初,謹戒如是,無咎之道。佔者如是,則無咎矣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初九,曳其輪,濡其尾,无咎。
初以陽居下,上應於四,又火體其進之志銳也。然時既濟矣,進不已則及於悔咎,故曳其輪,濡其尾,乃得无咎。 輪所以行,倒曳之使不進也。獸之涉水,必揭其尾,濡其尾,則不能濟。方既濟之初,能止其進,乃得无咎。不知已,則至於咎也。

既济之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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