风水涣
說而後散之,故受之以渙;渙者,離也
說而後散之,故受之以渙;渙者,離也
59 亨。 王假有廟,利涉大川,利貞。
内卦 外卦 互卦 错卦 综卦 交卦
11.11%
元吉 11.11%
11.11%
22.22%
11.11%
無悔 11.11%
無咎 22.22%
正应则吉 ➔
初四: 不应 二五: 不应 三上: 正应
当位则吉 ➔
初: 不当 二: 不当 三: 不当 四: 五: 上: 不当
承乘順逆 ➔
初二: 阴承刚 二三: 阴乘刚 三四: 相连 四五: 阴承刚 五上: 相连
比爻 ➔
初二: 二三: 三四: 四五: 未济 五上:
本宫 / 本体 一世
初爻变
二世
二爻变
三世
三爻变
四世
四爻变
五世
五爻变
游魂
四爻变
归魂
下三爻变
30 56 50 ䷿ 64未济 4 59 6 13同人

䷺卦词:亨。 王假有廟,利涉大川,利貞。

渙卦是離散 · 說而後散之,故受之以渙;渙者,離也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☴☵坎下巽上。渙:亨。王假有廟,利涉大川,利貞。
[疏]正義曰:「渙,亨」者,「渙」,卦名也。《序卦》曰:「說而後散之,故受之以渙。」然則「渙」者,散釋之名。《雜卦》曰:「渙,離也。」此又「渙」是離散之號也。蓋「渙」之為義,小人遭難,離散奔迸而逃避也。大德之人,能於此時建功立德,散難釋險,故謂之為渙;能釋險難,所以為亨:故曰「渙,亨」。「王假有廟」者,王能渙難而亨,可以至於建立宗廟,故曰「王假有廟」也。「利涉大川」者,德洽神人,可濟大難,故曰「利涉大川」。「利貞」者,大難既散,宜以正道而柔集之,故曰「利貞」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离散解消,灾害涣散;乘机观变,养威蓄锐。得此卦者,初有不顺,但终可解困,凡事宜小心则百事亨通,忌任性放纵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坎下,巽上。 渙:亨,王假有廟,利涉大川,利貞。渙,呼亂反。假,庚白反。渙,散也。爲卦下坎上巽,風行水上,離披解散之象,故爲渙。其變則本自《漸》卦,九來居二而得中,六往居三得九之位,而上同於四,故其佔可亨。又以祖考之精神既散,故王者當至於廟以聚之。又以巽木坎水,舟楫之象,故利涉大川。其曰「利貞」,則佔者之深戒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渙,亨。王假有廟,利涉大川,利貞。
渙,離散也。人之離散,由乎中。人心離,則散矣。治乎散,亦本於中。能收合人心,則散可聚也。故卦之義,皆主於中。利貞,合渙散之道,在乎正固也。
明·佚名 · 断易天机
涣卦巽上坎下,为离宫五世卦。涣即涣散,表示恶事离身,患难将消,利涉大川,出入无阻,乃是吉卦。

䷺彖曰:彖︰渙,亨。剛來而不窮,柔得位乎外而上同。王假有廟,王乃在中也。利涉大川,乘木有功也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彖传注疏
《彖》曰:「渙,亨」,剛來而不窮,柔得位乎外而上同。二以剛來居內,而不窮於險。四以柔得位乎外,而與上同。內剛而無險困之難,外順而無違逆之乖,是以亨,利涉大川,利貞也。凡剛得暢而無忌回之累,柔履正而同志乎剛,則皆亨,利涉大川,利貞也。「王假有廟」,王乃在中也。王乃在乎渙然之中,故至有廟也。「利涉大川」,乘木有功也。乘木即涉難也。木者專所以涉川也。涉難而常用渙道,必有功也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彖传注
《彖》曰:「渙,亨」,剛來而不窮,柔得位乎外而上同。上,如字,又,時掌反。以卦變釋卦辭。「王假有廟」,王乃在中也。中,謂廟中。「利涉大川」,乘木有功也。

䷺象曰:象曰:风行水上,涣。先王以享于帝,立庙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象传注疏
《象》曰:風行水上,「渙」,先王以享於帝,立廟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象传注
《象》曰:「風行水上,渙,先王以享於帝立廟。皆所以合其散。

䷺涣卦 · 六爻辞详解

上九:渙其血,去逖出,無咎。 象曰:涣其血,远害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上九:渙其血,去逖出,無咎。逖,遠也。最遠於害,不近侵害,散其憂傷,遠出者也。散患於遠害之地,誰將咎之哉!《象》曰:「渙其血」,遠害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渙其血,去逖出」者,血,傷也。逖,遠也。上九處於卦上,最遠於險,不近侵害,是能散其憂傷,去而逖出者也。故曰「渙其血,去逖出」也。「無咎」者,散患於遠害之地,誰將咎之矣,故曰「無咎」。[疏]正義曰:「遠害」者,釋「渙其血」也。是居遠害之地故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先难后易,运势好转。做官的外出就职者会有灾难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上九,渙其血去,逖出,無咎。去,起呂反。上九以陽居渙極,能出乎渙,故其象佔如此。血,謂傷害。逖,當作「惕」,與《小畜》六四同。言渙其血則去,渙其惕則出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上九,渙其血,去逖出,无咎。
渙之諸爻皆无繫應,亦渙離之相,惟上應於三,三居險限之極。上若下從於彼,則不能出於渙也。險,有傷害畏懼之象。故云血惕。然九以陽剛處渙之外,有出渙之象,又居巽之極,為能巽順於事理,故云:若能使其血去,其惕出,則无咎也。其者所有也。渙之時,以能合為功,獨九居渙之極,有繫而臨險,故以能出渙遠為善也。

九五:渙汗其大號,渙王居,無咎。 象曰:王居无咎,正位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五:渙汗其大號。渙,王居無咎。處尊履正,居巽之中,散汗大號,以蕩險阨者也。為渙之主,唯王居之,乃得無咎也。《象》曰:「王居無咎」,正位也。正位不可以假人。
[疏]正義曰:「渙汗其大號」者,人遇險阨,驚怖而勞,則汗從體出,故以汗喻險阨也;九五處尊履正,在號令之中,能行號令,以散險阨者也,故曰「渙汗其大號」也。「渙,王居無咎」者,為渙之主,名位不可假人,惟王居之,乃得無咎,故曰「渙,王居無咎」。[疏]正義曰:「正位」者,釋「王居無咎」之義,以九五是王之正位,若非王居之,則有咎矣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正当好运,事事皆吉,求利者遂。做官的会升迁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五,渙汗其大號,渙王居,無咎。陽剛中正,以居尊位。當渙之時,能散其號令,與其居積,則可以濟渙而無咎矣,故其象佔如此。九五巽體,有號令之象。汗,謂如汗之出而不反也。渙王居,如陸贄所謂「散小儲而成大儲」之意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五,渙汗其大號,渙王居,无咎。
五與四,君臣合德,以剛中正。巽順之道,治渙得其道矣。唯在浹洽*於人心,則順從也。當使號令,洽於人心。如人身之汗,浹於四體,則信服而從矣。如是,則可以濟天下之渙,居王位為稱,而无咎。大號,大政令也,謂新民之大命,救渙之大政。再云渙者,上謂渙之時,下謂處渙如是則无咎也。在四已言元吉,五唯言稱其位也。渙之四五通言者。渙以離散為害,拯之使合也。非君臣同功合力,其能濟乎?爻義相須,時之宜也。註*浹:ㄐ一ㄚˊ濕透。洽:浸潤。浹洽:和諧;融洽

六四:渙其群,元吉。 渙有丘,匪夷所思。 象曰:涣其群,元吉,光大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四:渙其羣,元吉。渙有丘,匪夷所思。逾乎險難,得位體巽,與五合志,內掌機密,外宣化命者也,故能散羣之險,以光其道。然處於卑順,不可自專,而為散之任,猶有丘虛匪夷之慮,雖得元吉,所思不可忘也。《象》曰:「渙其羣,元吉」,光大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渙其羣」者,六四出在坎上,巳逾於險,得位體巽,與五合志,內掌機密,外宣化命者也。能為羣物散其險害,故曰「渙其羣」也。「元吉,渙有丘,匪夷所思者,能散羣險,則有大功,故曰「元吉」。然處上體之下,不可自專,而得位承尊,憂責復重,雖獲元吉,猶宜於散難之中,有丘墟未平之慮,為其所思,故曰「渙有丘,匪夷所思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光大也」者,能散羣險而獲元吉,是其道光大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先凶后吉,谋望和合,求利可获。做官的会身居要职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四,渙其羣,元吉,渙有丘,匪夷所思。居陰得正,上承九五,當濟渙之任者也。下無應與,爲能散其朋黨之象。佔者如是,則大善而吉。又言能散其小羣以成大羣,使所散者聚而若丘,則非常人思慮之所及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四,渙其群,元吉,渙有丘,匪夷所思。
渙四五二爻義相須,故通言之,彖故曰:上同也。四巽順而居大臣之位,五剛中而正居君位,君臣合力,剛柔相濟,以拯天下之渙者也。方渙散之時,用剛則不能使其懷附,用柔則不足為之依歸。四以巽順之正道,輔剛中正之君,君臣同功,所以能濟渙也。天下渙散,而能使之群聚,可謂大善之吉也。渙有丘,匪夷所思,贊美之辭也。丘,聚之大也。方渙散,而能致其大聚,其功甚大,其事甚難,其用至妙。夷,平常也。非平常之見所能思及也,非大賢智,孰能如是。

六三:渙其躬,無悔。 象曰:涣其躬,志在外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三:渙其躬,無悔。渙之為義,內險而外安者也。散躬志外,不固所守,與剛合志,故得無悔也。《象》曰:「渙其躬」,志在外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渙其躬,無悔」者,渙之為義,內險外安,六三內不比二,而外應上九,是不固所守,能散其躬,故得無悔。故曰「渙其躬,無悔」。[疏]正義曰:「志在外」者,釋六三所以能渙其躬者,正為身在於內,而應在上九,是志意在外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常人获利。做官的出外就职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三,渙其躬,無悔。陰柔而不中正,有私於己之象也。然居得陽位,志在濟時,能散其私以得無悔,故其佔如此。大率此上四爻,皆因渙以濟渙者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三,渙,其躬无悔。
三在渙之時獨有應與,无渙散之悔也。然以陰柔之質,不中正之才,上居无位之地,豈能拯時之渙而及人也?止於其身,可以无悔而已。上加渙字,在渙之時,躬无渙之悔也。

九二:渙奔其機,悔亡。 象曰:涣奔其机,得愿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二:渙奔其機,悔亡。機,承物者也,謂初也。二俱無應,與初相得,而初得散道,離散而奔,得其所安,故「悔亡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渙奔其機」,得願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渙奔其機」者,機,承物者也,初承於二,謂初為機,二俱無應,與初相得,而初得遠難之道,今二散奔歸初,故曰「渙奔其機」也。「悔亡」者,初得散道而二往歸之,得其所安,故悔亡也。[疏]正義曰:「得願」者,違難奔散,願得所安;奔初獲安,是得其願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谋望有成,或会成家。做官的有实权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二,渙奔其機,悔亡。機,音幾。九而居二,宜有悔也,然當渙之時,來而不窮,能亡其悔者也,故其象佔如此。蓋九奔而二機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二,渙奔其机,悔亡。
諸爻皆云渙,謂渙之時也。在渙離之時,而處險中,其有悔可知,若能奔就所安,則得悔亡也。机者,俯憑以為安者也。俯,就下也。奔急,往也。二與初雖非正應,而當渙離之時,兩皆无與,以陰陽相比相求,則相賴者也。故二目初為机,初謂二為馬,二急就於初以為安,則能亡其悔矣。初雖坎體,而不在險中也。或疑初之柔微,何足賴?蓋渙之時,合力為勝。先儒皆以五為机,非也。方渙離之時,二陽豈能同也。若能同,則成濟。渙之功當大,豈止悔亡而已。机,謂俯就也。

初六:用拯馬壯,吉。 象曰:初六之吉,顺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初六:用拯馬壯,吉。渙,散也。處散之初,乖散未甚,故可以遊行,得其志而違於難也,不在危劇而後乃逃竄,故曰「用拯馬壯,吉」。《象》曰:「初六」之「吉」,順也。觀難而行,不與險爭,故曰「順也」。
[疏]正義曰:初六處散之初,乖散未甚,可用馬以自拯拔,而得壯吉也,故曰「用拯馬壯,吉」。[疏]正義曰:觀難而行,不與險爭,故曰「順也」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得尊上提举,营谋皆遂。做官的会受到重用,有望晋升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初六,用拯,馬壯,吉。居卦之初,渙之始也。始渙而拯之,爲力既易,又有壯馬,其吉可知。初六非有濟渙之才,但能順乎九二,故其象佔如此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初六,用拯馬壯,吉。
六居卦之初,渙之始也。始渙而拯之,又得馬壯,所以吉也。六爻獨初,不云渙者。離散之勢,辨之宜早,方始而拯之,則不至於渙也,為教深矣。馬,人之所託也。託於壯馬,故能拯渙。馬,謂二也。二有剛中之才。初陰柔順,兩皆无應,无應則親比相求,初之柔順而託於剛中之才,以拯其渙。如得壯馬,以致遠,必有濟矣。故吉也。渙,拯於始,為力則易,時之順也。

涣之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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