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水蒙
物生必蒙,故受之以蒙;蒙者,蒙也,物之稺也
物生必蒙,故受之以蒙;蒙者,蒙也,物之稺也
4 蒙。亨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初噬告,再三瀆,瀆則不告。利貞。
内卦 外卦 互卦 错卦 综卦 交卦
27.27%
9.09%
36.36%
18.18%
9.09%
正应则吉 ➔
初四: 不应 二五: 正应 三上: 正应
当位则吉 ➔
初: 不当 二: 不当 三: 不当 四: 五: 不当 上: 不当
承乘順逆 ➔
初二: 阴承刚 二三: 阴乘刚 三四: 相连 四五: 相连 五上: 阴承刚
比爻 ➔
初二: 二三: 三四: 四五: 五上:
本宫 / 本体 一世
初爻变
二世
二爻变
三世
三爻变
四世
四爻变
五世
五爻变
游魂
四爻变
归魂
下三爻变
30 56 50 ䷿ 64未济 4 59 6 13同人

䷃卦词:蒙。亨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初噬告,再三瀆,瀆則不告。利貞。

蒙卦錯雜而顯著 · 物生必蒙,故受之以蒙;蒙者,蒙也,物之稺也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☶☵坎下艮上。蒙:亨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初筮告,再、三瀆,瀆則不告。「筮」,筮者決疑之物也。童蒙之來求我,欲決所惑也。決之不一,不知所從,則復惑也。故初筮則告,再、三則瀆。瀆,蒙也。能為初筮,其唯二乎?以剛處中,能斷夫疑者也。利貞。「蒙」之所利,乃利正也。夫明莫若聖,昧莫若蒙。蒙以養正乃聖功也。然則養正以明,失其道矣。
[疏]「蒙亨」至「瀆則不告」。○正義曰:蒙者,微昧闇弱之名。物皆矇昧,唯原亨通,故云「蒙、亨」。「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」者,物既闇弱而意原亨通,即明者不求於闇,即匪我師德之高明往求童蒙之闇,但闇者求明,明者不諮於闇,故云「童蒙求我」也。「初筮告」者,初者,發始之辭;筮者,決疑之物。童蒙既來求我,我當以初始一理剖決告之。「再三瀆,瀆則不告」者,師若遲疑不定,或再或三,是褻瀆,瀆則不告。童蒙來問,本為決疑,師若以廣深二義再三之言告之,則童蒙聞之,轉亦瀆亂,故不如不告也。自此以上,解「蒙亨」之義。順此上事,乃得「亨」也。故「亨」文在此事之上也。不雲「元」者,謂時當蒙弱,未有元也。○注「初筮告」。○正義曰:「初筮則告」者,童蒙既來求我,我當以初心所念所筮之義,一理而剖告之。「再三則瀆,瀆,蒙也」者,若以棄此初本之意,而猶豫遲疑,岐頭別說,則童蒙之人,聞之褻瀆而煩亂也。故「再三則瀆,瀆,蒙也」。「能為初筮,其唯二乎」者,以《彖》雲「初筮告,以剛中」者,剛而得中故知是二也。[疏]「利貞」。○正義曰:貞,正也。言蒙之為義,利以養正,故《彖》雲「蒙以養正」,乃「聖功也」。若養正以明,即失其道也。○注「然則養正以明失其道」。○正義曰:「然則養正以明,失其道」者,言人雖懷聖德,若隱默不言,人則莫測其淺深,不知其大小,所以聖德彌遠而難測矣。若彰顯其德,茍自發明,即人知其所為,識其淺深。故《明夷》注云「明夷蒞眾,顯明於外,巧所避」是也。此卦,《系辭》皆以人事明之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智慧未开,蒙昧闭塞;犹豫不决,缺乏果断。得此卦者,智慧犹如童蒙,不辨是非,迷失方向;若能顺贤师良友之教,启其聪明则亨通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坎下,艮上。蒙:亨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初筮告,再三瀆,瀆則不告。利貞。告,音谷。三,息暫反。瀆,音獨。艮,亦三畫卦之名。一陽止於二陰之上,故其德爲止,其象爲山。蒙,昧也,物生之初,矇昧未明也。其卦以坎遇艮,山下有險,蒙之地也,內險外止,蒙之意也。故其名爲蒙。「亨」以下,佔辭也。九二,內卦之主,以剛居中,能發人之蒙者,而與六五陰陽相應。故遇此卦者,有亨道也。我,二也。童蒙,幼稚而矇昧,謂五也。筮者明,則人當求我而其亨在人。筮者暗,則我當求人而亨在我。人求我者,當視其可否而應之。我求人者,當致其精一而扣之。而明者之養蒙,與蒙者之自養,又皆利於以正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蒙,亨,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初筮告,再三瀆,瀆則不告。利貞。
蒙有開發之理,亨之義也。卦才時中,乃致亨之道。六五為蒙之主,而九二發蒙者也。我謂二也,二非蒙主。五既順巽於二,二乃發蒙者也,故主二而言「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」。五居尊位,有柔順之德,而方在童蒙,與二為正應,而中德又同,能用二之道,以發其蒙也。二以剛中之德在下為君所信嚮,當以道自守,待君至誠,求已而後應之,則能用其道,匪我求於童蒙,乃童蒙來求於我也。筮,占決也。初筮告,謂至誠一意以求已則告之,再三則瀆慢矣,故不告也。發蒙之道,利以貞正,又二雖剛中,然居陰,故宜有戒。
明·佚名 · 断易天机
蒙卦艮上坎下,为离宫四世卦。蒙即蒙昧,主回还往复,疑惑不前,多忧愁过失,乃是凶卦。

䷃彖曰:彖︰蒙,山下有險,險而止,蒙。蒙亨,以亨行時中也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,志應也。初噬告,以剛中也。再三瀆,瀆則不告,瀆蒙也。蒙以養正,聖功也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彖传注疏
《彖》曰:蒙,山下有險,險而止,蒙。退則困險,進則閡山,不知所適,蒙之義也。「蒙,亨」,以亨行,時中也。時之所願,惟願「亨」也。以亨行之,得「時中」也。「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」,志應也。「我」謂非「童蒙」者也。非「童蒙」者,即陽也。凡不識者求問識者,識者不求所告;闇者求明,明者不諮於闇。故《蒙》之為義,「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」也。童蒙之來求我,志應故也。初筮告,以剛中也。謂二也。二為眾陰之主也,無剛失中,何由得初筮之告乎?再、三瀆,瀆則不告。瀆,蒙也。蒙以養正,聖功也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彖传注
《彖》曰:「蒙」,山下有險,險而止,蒙。以卦象,卦德釋卦名,有兩義。「蒙,亨」,以亨行時中也。「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」,志應也。「初筮告」,以剛中也。「再三瀆,瀆則不告」,瀆蒙也。蒙以養正,聖功也。以卦體釋卦辭也。九二以可亨之道,發人之蒙,而又得其時之中,謂如下文所指之事,皆以亨行而當其可也。志應者,二剛明,五柔暗,故二不求五,而五求二,其志自相應也。以剛中者,以剛而中,故能告而有節也。瀆,筮者二三,則問者固瀆,而告者亦瀆矣。蒙以養正,乃作聖之功,所以釋「利貞」之義也。

䷃象曰:象曰:山下出泉,蒙。君子以果行育德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象传注疏
《象》曰:山下出泉,蒙。山下出泉,未知所適,蒙之象也。君子以果行育德。「果行」者,初筮之義也。「育德」者,養正之功也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象传注
《象》曰:山下出泉,蒙,君子以果行育德。行,下孟反。六三《象》同。泉,水之始出者,必行而有漸也。

䷃蒙卦 · 六爻辞详解

上九:擊蒙,不利為寇,利御寇。 象曰:利用御寇,上下顺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上九:擊蒙,不利為寇,利禦寇。處蒙之終,以剛居上,能擊去童蒙,以發其昧者也,故曰「擊蒙」也。童蒙原發而已能擊去之,合上下之願,故莫不順也。為之捍禦,則物鹹附之。若欲取之,則物鹹叛矣,故「不利為寇,利禦寇」也。《象》曰:利用禦寇,上下順也。
[疏]正義曰:處蒙之終,以剛居上,能擊去眾陰之蒙,合上下之願,故莫不順從也。若因物之來即欲取之而為寇害,物皆叛矣,故「不利為寇」也。若物從外來,為之捍禦,則物鹹附之,故「利用禦寇」也。[疏]正義曰:所宜利為物禦寇者,由上下順從故也。言此爻既能發去眾蒙,以合上下之願,又能為之禦寇,故上下彌更順從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宜守旧,须谨防争讼,寇盗之扰。做官的会有司寇之名职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上九,擊蒙,不利爲寇,利禦寇。以剛居上,治蒙過剛,故爲擊蒙之象。然取必太過,攻治太深,則必反爲之害。惟捍其外,誘以全其真純,則雖過於嚴密,乃爲得宜。故戒佔者如此。凡事皆然,不止爲誨人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上九,擊蒙,不利為宼,利禦宼。
九居蒙之終,是當蒙極之時,人之愚蒙既極,如苗民之不率,為宼為亂者,當擊伐之,然九居上剛極而不中,故戒不利為宼。治人之蒙,乃禦宼也,肆為剛暴,乃為宼也。若舜之征有苗,周公之誅三監,禦宼也。秦皇漢武窮兵誅伐,為宼也。

六五:童蒙,吉。 象曰:童蒙之吉,顺以巽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五:童蒙吉。以夫陰質居於尊位,不自任察而委於二,付物以能,不勞聰明,功斯克矣,故曰「童蒙吉」。《象》曰:「童蒙」之吉,順以巽也。委物以能,不先不為,「順以巽也」。
[疏]正義曰:言六五以陰居於尊位,其應在二,二剛而得中,五則以事委任於二,不勞巳之聰明,猶若童稚矇昧之人,故所以得吉也。[疏]「《象》曰」至「順以巽也」。正義曰:「順以巽也」,釋童蒙之吉,巽以順也,猶委物於二。順謂心順,巽謂貌順。故褚氏雲:「順者,心不違也。巽者,外跡相卑下也。」○注「委物以能」至「順以巽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委物以能」,謂委付事物與有能之人,謂委二也。「不先不為」者,五雖居尊位,而專委任於二,不在二先而首唱,是順於二也。「不為」者,謂不自造為,是委任二也。不先於二,是心順也;不自造為,是貌順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依附贵人、良师者百事顺遂,谋望可成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五,童蒙,吉。柔中居尊,下應九二,純一未發,以聽於人,故其象爲童蒙,而其佔爲如是,則吉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五,童蒙,吉。
五以柔順居君位,下應於二,以柔中之德,任剛明之才,足以治天下之蒙,故吉也。童取未發而資於人也,為人君者,苟能至誠任賢以成其功,何異乎出於已也。

六四:困蒙,吝。 象曰:困蒙之吝,独远实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四:困蒙,吝。獨遠於陽,處兩陰之中,闇莫之發,故曰「困蒙」也。困於矇昧,不能比賢以發其志,亦以鄙矣,故曰「吝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困蒙」之吝,獨遠實也。陽稱實也。
[疏]正義曰:此釋六四爻辭也。六四在兩陰之中,去九二既遠,無人發去其童蒙,故曰困於矇昧而有鄙吝。[疏]「《象》曰」至「獨遠實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獨遠實』者,實謂九二之陽也。九二以陽,故稱實也。六三近九二,六五近上九,又應九二,唯此六四既不近二,又不近上,故云「獨遠實也」。○注「陽實也」。○正義曰:陽主生息,故稱實。陰主消損,故不得言實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人情淡薄,经营受阻。静无灾,动有损。做官的因为无人赏识而难以晋升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四,困蒙,吝。既遠於陽,又無正應,爲困於蒙之象。佔者如是,可羞吝也。能求剛明之德而親近之,則可免矣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四,困蒙,吝。
四以陰柔而蒙闇,无剛明之親援,无由自發其蒙,困於昏蒙者也。其可吝甚矣。吝不足也,謂可少也。

六三:勿用娶女,見金夫,不有躬,無攸利。 象曰:勿用娶女,行不顺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三:勿用取女。見金夫,不有躬,無攸利。童蒙之時,陰求於陽,晦求於明,各求發其昧者也。六三在下卦之上,上九在上卦之上,男女之義也。上不求三而三求上,女先求男者也。女之為體,正行以待命者也。見剛夫而求之,故曰「不有躬」也。施之於女行在不順故「勿用取女」,而「無攸利」。《象》曰:「勿用取女」,行不順也。
[疏]「六三」至「無攸利」。○正義曰:「勿用取女」者,女謂六三,言勿用取此六三之女。所以不須者,此童蒙之世,陰求於陽,是女求男之時也。「見金夫」者,謂上九以其剛陽,故稱「金夫」。此六三之女,自往求見「金夫」。女之為禮,正行以待命而嫁。今先求於夫,是為女不能自保其躬,固守貞信,乃非禮而動,行既不順,若欲取之,無所利益,故云「不有躬,無攸利」也。[疏]正義曰:釋「勿用取女」之義。所以勿用取此女者,以女行不順故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会生是非,小则破财,大则伤身。做官的会因为贪婪而自取其辱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三,勿用取女,見金夫,不有躬,無攸利。取,七具反。六三陰柔,不中不正,女之見金夫而不能有其身之象也。佔者遇之,則其取女必得如是之人,無所利矣。金夫,蓋以金賂己而挑之,若魯秋胡之爲者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三,勿用取女,見金夫,不有躬,无攸利。
三以陰柔處蒙闇,不中不正女之妄動者也,正應在上,不能遠從,近見九二,為羣蒙所歸,得時之盛,故捨其正應而從之,是女之見金夫也。女之從人,當由正禮,乃見人之多金,說而從之,不能保有其身者也,无所往而利矣。

九二:包蒙吉,納婦吉,子克家。 象曰:子克家,刚柔接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二:包蒙吉,納婦吉,子克家。以剛居中,童蒙所歸,包而不距則遠近鹹至,故「包蒙吉」也。婦者,配巳而成德者也。體陽而能包蒙,以剛而能居中,以此納配物莫不應,故「納婦吉」也。處於卦內,以剛接柔,親而得中,能乾其任,施之於子,克家之義。《象》曰:「子克家」,剛柔節也。
[疏]「九二」至「子克家」。正義曰:「包」謂包含,九二以剛居中,童蒙悉來歸己,九二能含容而不距,皆與之決疑,故得吉也。九二以剛居中,陰來應之。「婦」謂配也,故納此匹配而得吉也。此爻在下體之中,能包蒙納婦,任內理中,乾了其任,即是子孫能克荷家事,故云「子克家」也。○注「親而得中」。○正義曰:「親而得中」者,言九二居下卦之中央,上下俱陰,以己之兩陽迎接上下二陰,陰陽相親,故云「親而得中」也。「能乾其任」者,既能包蒙,又能納匹,是能乾其任。[疏]正義曰:以陽居於卦內,接待羣陰,是剛柔相接,故克乾家事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人情和合,百事有成,或结婚,或生子孙,有财有福。做官的会守住官职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二,包蒙,吉,納婦,吉,子克家。九二以陽剛爲內卦之主,統治羣陰,當發矇之任者。然所治既廣,物性不齊,不可一概取必。而爻之德剛而不過,爲能有所包容之象。又,以陽受陰,爲納婦之象。又,居下位而能任上事,爲子克家之象。故佔者有其德而當其事,則如是而吉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二,包蒙,吉。納婦吉,子克家。
包,含容也。二居蒙之世,有剛明之才,而與六五之君相應,中德又同,當時之任者也,必廣其含容,哀矜昏愚,則能發天下之蒙,成治蒙之功,其道廣,其施博,如是則吉也。卦唯二陽爻,上九剛而過,唯九二有剛中之德而應於五,用於時而獨明者也,苟恃其明,專於自任,則其德不弘,故雖婦人之柔闇,尚當納其所善,則其明廣矣。又以諸爻皆陰,故云婦。堯舜之聖,天下所莫及也,尚曰清問下民,取人為善也。二能包納則克濟其君之事,猶子能治其家也。五既陰柔,故發蒙之功皆在於二,以家言之,五父也,二子也,二能主蒙之功,乃人子克治其家也。

初六:發蒙,利用刑人,用說桎梏(zhìgù),以往吝。 象曰:利用刑人,以正法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初六:發蒙,利用刑人,用說桎梏,以往吝。處蒙之初,二照其上,故蒙發也。蒙發疑明,刑說當也。「以往吝」,刑不可長。《象》曰:「利用刑人『,以正法也。刑人之道,道所惡也。以正法制,故刑人也。
[疏]「初六」至「以往吝」。正義曰:「發蒙」者,以初近於九二,二以陽處中,而明能照闇,故初六以能發去其蒙也。「利用刑人,用說桎梏」者,蒙既發去,無所疑滯,故利用刑戮於人,又利用說去罪人桎梏,以蒙既發去,疑事顯明,刑人說桎梏皆得當。在足曰桎,在手曰梏。《小雅》雲:「杻謂之梏,械謂之桎。」「以往吝」者,若以正道而往,即其事益善矣;若以刑人之道出往,往之即有鄙吝。[疏]正義曰:且刑人之道乃賊害於物,是道之所惡,以利用刑人者,以正其法制,不可不刑矣。故刑罰不可不施於國,鞭撲不可不施於家。案:此經刑人、說人二事,《象》直雲「利用刑人」一者,但舉刑重故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多有官诉,亲朋不和,多争斗,终能脱解。做官的为教育之职,或为司法系统之职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初六,發矇,利用刑人,用說桎梏,以往吝。說,吐活反。桎,音質。梏,古毒反。以陰居下,蒙之甚也。佔者遇此,當發其蒙。然發之之道,當痛懲而暫舍之,以觀其後。若遂往而不捨,則致羞吝矣。戒佔者當如是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初六,發蒙,利用刑人,用說桎梏,以往吝。
初以陰暗居下,下民之蒙也。爻言發之之道,發下民之蒙,當明刑禁以示之,使之知畏,然後從而教導之,自古聖王為治,設刑罰以齊其衆,明教化以善其俗,刑罰立而後教化行,雖聖人尚德而不尚刑,未嘗偏廢也,故為政之始,立法居先,治蒙之初,威之以刑者,所以說去其昏蒙之桎梏。桎梏謂拘束也,不去其昏蒙之桎梏,則善教无由而入,既以刑禁率之,雖使心未能喻,亦當畏威以從,不敢肆其昏蒙之欲,然後漸能知善道而革其非心,則可以移風易俗矣。苟專用刑以為治,則蒙雖畏而終不能發,苟免而无耻,治化不可得而成矣。故以往則可吝。

蒙之卦

热门卦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