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水未济
物不可窮也,故受之以未濟終焉
物不可窮也,故受之以未濟終焉
64 未济 亨,小狐汔(qì)濟,濡其尾,無攸利。
内卦 外卦 既济 互卦 既济 错卦 既济 综卦 既济 交卦
33.33%
8.33%
8.33%
8.33%
無悔 8.33%
8.33%
無咎 8.33%
16.67%
正应则吉 ➔
初四: 正应 二五: 正应 三上: 正应
当位则吉 ➔
初: 不当 二: 不当 三: 不当 四: 不当 五: 不当 上: 不当
承乘順逆 ➔
初二: 阴承刚 二三: 阴乘刚 三四: 阴承刚 四五: 阴乘刚 五上: 阴承刚
比爻 ➔
初二: 噬嗑 二三: 三四: 四五: 五上:
本宫 / 本体 一世
初爻变
二世
二爻变
三世
三爻变
四世
四爻变
五世
五爻变
游魂
四爻变
归魂
下三爻变
30 56 50 ䷿ 64未济 4 59 6 13同人

䷿卦词:亨,小狐汔(qì)濟,濡其尾,無攸利。

未濟卦是男子窮途末路 · 物不可窮也,故受之以未濟終焉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☲☵坎下離上。未濟:亨,小狐汔濟,濡其尾,無攸利。
[疏]正義曰:「未濟,亨」者,「未濟」者,未能濟渡之名也。未濟之時,小才居位,不能建功立德,拔難濟險。若能執柔用中,委任賢哲,則未濟有可濟之理,所以得通,故曰「未濟,亨」。「小狐汔濟,濡其尾,無攸利」者,汔者,將盡之名。小纔不能濟難,事同小狐雖難渡水,而無餘力,必須水汔,方可涉川。未及登岸,而濡其尾,濟不免濡,豈有所利?故曰「小狐汔濟,濡其尾,無攸利」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不能资助,待时而动;由小而大,不可躁进。得此卦者,运势不通,诸事不能如愿,宜由小及大,稳步进取,要耐心去突破难关,则终可成功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坎下,離上。 未濟:亨。小狐汔濟,濡其尾,無攸利。汔,許訖反。未濟,事未成之時也。水火不交,不相爲用,卦之六爻,皆失其位,故爲未濟。汔,幾也。幾濟而濡尾,猶未濟也。佔者如此,何所利哉?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未濟,亨。小狐汔*濟,濡其尾,无攸利。
未濟之時,有亨之理。而卦才,復有致亨之道,唯在慎處。狐能度水,濡尾則不能濟。其老者多疑畏,故履冰而聽,懼其陷也。小者則未能畏慎,故勇於濟,汔當為仡,壯勇之狀。書曰:仡仡勇。夫小狐,果於濟則濡其尾,而不能濟也。未濟之時,求濟之道,當至慎則能亨;若如小狐之果,則不能濟也。既不能濟,无所利矣。註*汔:ㄑ一ˋ接近,幾乎
明·佚名 · 断易天机
未济卦离上坎下,为离宫三世卦。未济就是未完成,此卦爻位不正,形象上极端恶劣,但变化在酝酿之中,未来充满希望。

䷿彖曰:彖︰未濟,亨;柔得中也。小狐汔濟,未出中也。濡其尾,无攸利;不續終也。雖不當位,剛柔應也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彖传注疏
《彖》曰:「未濟,亨」,柔得中也。以柔處中,不違剛也。能納剛健,故得亨也。「小狐汔濟」,未出中也。小狐不能涉大川,須汔然後乃能濟。處未濟之時,必剛健拔難,然後乃能濟,汔乃能濟,未能出險之中。「濡其尾,無攸利」,不續終也。小狐雖能渡而無餘力。將濟而濡其尾,力竭於斯,不能續終。險難猶未足以濟也。濟未濟者,必有餘力也。雖不當位,剛柔應也。位不當,故未濟。剛柔應,故可濟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彖传注
《彖》曰:「未濟,亨」,柔得中也。指六五言。「小狐汔濟」,未出中也。「濡其尾,無攸利」,不續終也。雖不當位,剛柔應也。

䷿象曰:象曰:火在水上,未济。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象传注疏
《象》曰:火在水上,未濟。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辨物居方,令物各當其所也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象传注
《象》曰:火在水上,未濟,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水火異物,各居其所,故君子觀象而審辨之。

䷿未济卦 · 六爻辞详解

上九:有孚於飲酒,無咎,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 象曰:饮酒濡首,亦不知节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上九:有孚於飲酒,無咎。濡其首,有孚,失是。未濟之極,則反於既濟。既濟之道,所任者當也。所任者當,則可信之無疑,而已逸焉。故曰「有孚於飲酒,無咎」也。以其能信於物,故得逸豫而不憂於事之廢。茍不憂於事之廢,而耽於樂之甚,則至於失節矣。由於有孚,失於是矣,故曰「濡其首,有孚,失是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飲酒」「濡首」,亦不知節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有孚於飲酒,無咎」者,上九居未濟之極,則反於既濟。既濟之道,則所任者當也。所任者當,則信之無疑,故得自逸飲酒而已,故曰「有孚於飲酒,無咎」。「濡其首」者,既得自逸飲酒,而不知其節,則濡首之難,還復及之,故曰「濡其首」也。「有孚,失是」者,言所以濡首之難及之者,良由信任得人,不憂事廢,故失於是矣。故曰「有孚,失是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亦不知節」者,釋飲酒所以致濡首之難,以其不知止節故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行险而顺,不良者有溺水之厄,纵酒之灾。做官的有望升迁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上九,有孚於飲酒,無咎。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以剛明居未濟之極,時將可以有爲,而自信自養以俟命,無咎之道也。若縱而不反,如狐之涉水而濡其首,則過於自信,而失其義矣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上九,有孚于飲酒,无咎。濡其首,有孚,失是。
九以剛在上,剛之極也。居明之上,明之極也。剛極而能明,則不為躁而為決。明能燭理,剛能斷義,居未濟之極。非得濟之位,无可濟之理,則當樂天順命而已。若否終,則有傾時之變也。未濟則无極,而自濟之理,故止為未濟之極。至誠安於義命而自樂,則可无咎,飲酒自樂也。不樂其處,則忿躁損穫,入於凶咎矣。若從樂而耽肆,過禮至濡其首,亦非能安其處也。有孚,自信于中也。失,是失其宜也。如是則於有孚為失也。人之處患難,知其无可奈何而放意不反省,豈安於義命者哉。

六五:貞吉,無悔,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 象曰:君子之光,其晖吉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五:貞吉,無悔。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以柔居尊,處文明之盛,為未濟之主,故必正然後乃吉,吉乃得無悔也。夫以柔順文明之質,居於尊位,付與於能,而不自役,使武以文,御剛以柔,斯誠君子之光也。付物以能,而不疑也,物則竭力,功斯克矣,故曰:「有孚,吉。」《象》曰:「君子之光」,其暉吉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貞吉,無悔」者,六五以柔居尊,處文明之盛,為未濟之主,故必正然後乃吉,吉乃得無悔,故曰「貞吉,無悔」也。「君子之光」者,以柔順文明之質,居於尊位,有應於二,是能付物以能,而不自役,有君子之光華矣,故曰「君子之光」也。「有孚,吉」者,付物以能而無疑焉,則物竭其誠,功斯克矣,故曰「有孚,吉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其暉吉」者,言君子之德,光暉著見,然後乃得吉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谋望有成,财利丰厚。做官的能得到升迁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五,貞吉,無悔。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以六居五,亦非正也。然文明之主,居中應剛,虛心以求下之助,故得貞而吉,且無悔。又有光輝之盛,信實而不妄,吉而又吉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五,貞吉无悔,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
五文明之主,居剛而應剛,其處得中,虛其心而陽為之輔。雖以柔居尊,處之至正至善,无不足也。既得貞正,故吉而无悔。貞其固,有非戒也。以此而濟,无不濟也。五文明之主,故稱其光。君子德輝之盛而功實,稱之有孚也。上云吉,以貞也。柔而能貞德之,吉也。下云吉,以功也,既光而有孚,時可濟也。

九四:貞吉,悔亡,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於大國。 象曰:贞吉悔亡,志行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四: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於大國。處未濟之時,而出險難之上,居文明之初,體乎剛質,以近至尊。雖履非其位,志在乎正,則吉而悔亡矣。其志得行,靡禁其威,故曰「震用伐鬼方」也。「伐鬼方」者,興衰之徵也。故每至興衰而取義焉。處文明之初,始出於難,其德未盛,故曰「三年」也。五居尊以柔,體乎文明之盛,不奪物功者也,故以大國賞之也。《象》曰:「貞吉,悔亡」,志行也。
[疏]正義曰:居未濟之時,履失其位,所以為悔。但出險難之外,居文明之初,以剛健之質,接近至尊,志行其正,正則貞吉而悔亡,故曰貞吉、悔亡。正志既行,靡禁其威,故震發威怒,用伐鬼方也。然處文明之初,始出於險,其德未盛,不能即勝,故曰「三年」也。五以順柔文明而居尊位,不奪物功。九四既克而還,必得百里大國之賞,故曰「有賞於大國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志行」者,釋九四失位而得「貞吉悔亡」者也。以其正志得行,而終吉故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会得好人提举,获利丰厚。做官的会受到重用,名利双全。读书人会取得佳绩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四,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於大國。以九居四,不正而有悔也。能勉而貞,則悔亡矣。然以不貞之資,欲勉而貞,非極其陽剛用力之久不能也。故爲伐鬼方,三年而受賞之象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四,貞吉,悔亡,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于大國。
九四陽剛,居大臣之位。上有虛中明順之主,又已出於險,未濟已過中矣,有可濟之道也。濟天下之艱難,非剛健之才不能也。九雖陽而居四,故戒以貞固則吉而悔亡,不貞則不能濟,有悔者也。震,動之極也。古人之用力之甚者,伐鬼方也,故以為義。力勤而遠伐,至于三年,然後成功,而行大國之賞,必如是乃能濟也。濟天下之道,當貞固如是。四居柔,故設此戒。

六三:未濟,征凶,利涉大川。 象曰:未济征凶,位不当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三:未濟,徵兇。利涉大川。以陰之質,失位居險,不能自濟者也。以不正之身,力不能自濟,而求進焉,喪其身也。故曰「徵兇」也。二能拯難,而已比之,棄已委二,載二而行,溺可得乎?何憂未濟,故曰「利涉大川」。《象》曰:「未濟,徵兇」,位不當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未濟徵兇」者,六三以陰柔之質,失位居險,不能自濟者也。身既不能自濟,而欲自進求濟,必喪其身。故曰「未濟,徵兇」也。「利涉大川」者,二能拯難,而已比之,若能棄已委二,則沒溺可免,故曰「利涉大川」。[疏]正義曰:「位不當」者,以不當其位故有徵則兇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宜见机行事,不宜妄动。做官的有因人成事之美。在商旅则涉川历险而利可获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三,未濟,徵兇,利涉大川。陰柔不中正,居未濟之時,以徵則兇,然以柔乘剛,將出乎坎,有利涉之象,故其佔如此。蓋行者可以水浮,而不可以陸走也。或疑「利」字上當有「不」字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三,未濟,征凶,利涉大川。
未濟,征凶,謂居險,无出險之用而行則凶也。必出險,而後可征。三以陰柔不中正之才而居險,不足以濟,未有可濟之道。出險之用而征,所以凶也。然未濟有可濟之道,險終有出險之理。上有剛陽之應,若能涉險而往從之,則濟矣。故利涉大川也。然三之陰柔,豈能出險而往,非時不可,才不能也。

九二:曳其輪,貞吉。 象曰:九二贞吉,中以行正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二:曳其輪,貞吉。體剛履中,而應於五,五體陰柔,應與而不自任者也。居未濟之時,處險難之中,體剛中之質,而見任與,拯救危難,經綸屯蹇者也。用健拯難,靖難在正,而不違中,故「曳其輪,貞吉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九二」「貞吉」,中以行正也。位雖不正,中以行正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曳其輪,貞吉」者,九二居未濟之時,處險難之內,體剛中之質,以應於五。五體陰柔,委任於二,令其濟難者也。經綸屯蹇,任重憂深,故曰「曳其輪」。「曳其輪」者,言其勞也。靖難在正,然後得吉,故曰「曳其輪,貞吉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中以行正」者,釋九二失位而稱貞吉者,位雖不正,以其居中,故能行正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安份守纪者,谋望遂意。做官的克服困难者,晋升有望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二,曳其輪,貞吉。以九二應六五,而居柔得中,爲能自止而不進,得爲下之正也。故其象佔如此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二,曳其輪,貞吉。
在他卦,九居二為居柔得中,无過剛之義也。於未濟,聖人深取卦象以為戒,明事上恭順之道。未濟者,君道艱難之時也。五以柔處君位,而二乃剛陽之才,而居相應之地,當用者也。剛有陵柔之義,水有勝火之象,方艱難之時,所賴者才臣耳。尤當盡恭順之道,故戒曳其輪,則得正而吉也。倒曳其輪,殺其勢,緩其進,戒用剛之過也。剛過則好犯上,而順不足。唐之郭子儀、李晟,當艱危未濟之時,能極其恭順,所以為得正,而能保其終吉也。於六五則言,其貞吉光輝,盡君道之善。於九二則戒其恭順,盡臣道之正,盡上下之道也。

初六:濡其尾,吝。 象曰:濡其尾,亦不知极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初六:濡其尾,吝。處未濟之初,最居險下,不可以濟者也。而欲之其應,進則溺身。未濟之始,始於既濟之上六也。濡其首猶不反,至於濡其尾,不知紀極者也。然以陰處下,非為進亢,遂其志者也。困則能反,故不曰兇。事在已量,而必困乃反,頑亦甚矣,故曰「吝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濡其尾」,亦不知極也。
[疏]「初六」至「吝」。○正義曰:初六處未濟之初,最居險下,而欲上之其應,進則溺身,如小狐之渡川,濡其尾也。未濟之始,始於既濟之上六也。既濟上六,但云「濡其首」,言始入於難,未沒其身。此言「濡其尾」者,進不知極,巳沒其身也。然以陰處下,非為進亢,遂其志者也。困則能反,故不曰兇。不能豫昭事之幾萌,困而後反,頑亦甚矣,故曰「吝」也。○注「不知紀極」。○正義曰:「不知紀極」者,《春秋傳》曰「聚斂積實,不知紀極,謂之饕餮」,言無休已也。[疏]正義曰:「亦不知極」者,未濟之初,始於既濟之上六,濡首而不知,遂濡其尾,故曰「不知極」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经营不利,涉水行舟者,谨防溺水之患。做官的仕途有阻,不能前进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初六,濡其尾,吝。以陰居下,當未濟之初,未能自進,故其象佔如此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初六,濡其尾,吝。
六以陰柔在下,處險而應四,處險則不安其居,有應則志行於上,然已既陰柔,而四非中正之才,不能援之以濟也。獸之濟水,必揭其尾,濡則不能濟。濡其尾,言不能濟也。不度其才力而進,終不能濟,可羞吝也。

未济之卦

热门卦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