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泽睽
家道窮必乖,故受之以睽;睽者,乖也
家道窮必乖,故受之以睽;睽者,乖也
38 睽(kuí)。小事吉。
内卦 外卦 既济 互卦 错卦 家人 综卦 交卦
22.22%
22.22%
11.11%
11.11%
無咎 33.33%
正应则吉 ➔
初四: 不应 二五: 正应 三上: 正应
当位则吉 ➔
初: 二: 不当 三: 不当 四: 不当 五: 不当 上: 不当
承乘順逆 ➔
初二: 相连 二三: 阴乘刚 三四: 阴承刚 四五: 阴乘刚 五上: 阴承刚
比爻 ➔
初二: 二三: 三四: 大畜 四五: 中孚 五上:
本宫 / 本体 一世
初爻变
二世
二爻变
三世
三爻变
四世
四爻变
五世
五爻变
游魂
四爻变
归魂
下三爻变
52 22 26大畜 41 38 10 61中孚 53

䷥卦词: 睽(kuí)。小事吉。

睽卦是乖離於外 · 家道窮必乖,故受之以睽;睽者,乖也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☲☱兌下離上。睽:小事吉,
[疏]正義曰:「睽」者,乖異之名,物情乖異,不可大事。大事謂與役動眾,必須大同之世,方可為之。小事謂飲食衣服,不待眾力,雖乖而可,故曰「小事吉」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人心外向,背道而驰;难以成事,不宜大举。得此卦者,运气不佳,水火不容,相互矛盾,诸事难成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兌下,離上。 睽:小事吉。睽,苦圭反。睽,乖異也。爲卦上火下澤,性相違異;中女、少女,志不同歸,故爲睽。然以卦德言之,內說而外明。以卦變言之,則自《離》來者,柔進居三,自《中孚》來者,柔進居五,自《家人》來者兼之。以卦體言之,則六五得中,而下應九二之剛。是以其佔不可大事,而小事尚有吉之道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睽,小事吉。
睽者,睽乖離散之時,非吉道也。以卦才之善,雖處睽時,而小事吉也。
明·佚名 · 断易天机
睽卦离上兑下,为艮宫四世卦。睽象征乖离、乖异,筮遇此卦,大事不吉,小事顺利。

䷥彖曰:彖︰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;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;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;是以小事吉。天地睽,而其事同也;男女睽,而其志通也;萬物睽,而其事類也;睽之時用大矣哉!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彖传注疏
《彖》曰: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。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「小事吉」。事皆相違,害之道也,何由得小事吉?以有此三德也。天地睽而其事同也,男女睽而其志通也,萬物睽而其事類也。睽之時用大矣哉!睽離之時,非小人之所能用也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彖传注
《彖》曰:「睽」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,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上、下俱上聲。下同。以卦象釋卦名義。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小事吉。說,音悅。以卦德、卦變、卦體釋卦辭。天地睽而其事同也,男女睽而其志通也,萬物睽而其事類也。睽之時用大矣哉。極言其理而贊之。

䷥象曰:象曰:上火下泽,睽。君子以同而异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象传注疏
《象》曰:上火下澤,睽。君子以同而異。同於通理,異於職事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象传注
《象》曰:上火下澤,睽,君子以同而異。二卦合體而性不同。

䷥睽卦 · 六爻辞详解

上九:睽孤, 見豕負涂,載鬼一車, 先張之弧,後說之弧,匪寇婚媾,往遇雨則吉。 象曰:遇雨之吉,群疑亡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上九:睽孤。見豕負塗,載鬼一車,先張之弧,後說之弧。匪寇婚媾,往,遇雨則吉。處睽之極,睽道未通,故曰「睽孤」。巳居炎極,三處澤盛,睽之極也。以文明之極,而觀至穢之物,「睽」之甚也。豕失負塗,穢莫過焉。至「睽」將合,至殊將通,恢詭譎怪,道將為一。未至於洽,先見殊怪,故「見豕負塗」,甚可穢也。見鬼盈車,籲可怪也。「先張之弧」,將攻害也。「後說之弧」,睽怪通也。四黥其應,故為寇也。「睽」志將通,「匪寇婚媾」,往不失時,睽疑亡也。貴於遇雨,和陰陽也。陰陽既和,「羣疑亡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遇雨」之吉,羣疑亡也。
[疏]「上九睽孤見豕」至「遇雨則吉」。正義曰:「睽孤」者,處睽之極,「睽」道未通,故曰「睽孤」也。「見豕負塗」者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,「已居炎極,三處澤盛,睽之極也」。離為文明,澤是卑穢,以文明之極而觀至穢之物,事同豕而負塗泥,穢莫斯甚矣,故曰「見豕負塗」。「載鬼一車,先張之弧,後說之弧」者,鬼魅盈車,怪異之甚也。至「睽」將合,至殊將通,未至於治,先見殊怪,故又見「載鬼一車」。載鬼不言「見」者,為豕上有「見」字也。見怪若斯,懼來害己,故「先張之弧」,將攻害也。物極則反,「睽」極則通,故「後說之弧」,不復攻也。「匪寇婚媾」者,「四黥其應」,故謂四為寇。「睽」志既通,匪能為寇,乃得與二為婚媾矣,故曰「匪寇婚媾」也。「往遇雨則吉」者,雨者,陰陽交和之道也。眾異並消,無復疑阻,往得和合,則吉從之,故曰「往遇雨則吉」。○注「處睽之極」至「羣疑亡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恢詭譎怪道將為一」者,《莊子內篇·齊物論》曰:「無物不然,無物不可。故為舉筳與楹,厲與西施,恢詭譎怪,道通為一。」郭象注云:「夫筳橫而楹縱,厲醜而西施好,所謂齊者,豈必齊形狀,同規矩哉!舉縱橫好醜,恢詭譎怪,各然其所然,各可其所可,即形雖萬殊,而性本得同,故曰『道通為一』也。」莊子所言以明齊物,故舉恢詭譎怪至異之物,道通為一,得性則同。王輔嗣用此文而改「通」為「將」字者,明物極則反,睽極則通,有似引詩斷章,不必與本義同也。[疏]正義曰:「羣疑亡也」者,往與三合,如雨之和。向之見豕、見鬼、張弧之疑並消釋矣,故曰「羣疑亡也」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遭污受诬,先损后益。做官的须防被诽谤之忧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上九,睽孤;見豕負塗,載鬼一車,先張之弧,後說之弧,匪寇婚媾。往遇雨則吉。弧,音胡。說,吐活反。媾,古豆反。睽孤,謂六三爲二陽所制,而己以剛處明極睽極之地,又自猜很而乖離也。見豕負塗,見其污也。載鬼一車,以無爲有也。張弧,欲射之也。說弧,疑稍釋也。匪寇婚媾,知其非寇而實親也。往遇雨則吉,疑盡釋而睽合也。上九之與六三,先睽後合,故其象佔如此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上九,睽孤,見豕負塗,載鬼一車,先張之弧,後說之弧,匪寇婚媾。往,遇雨則吉。
上居卦之終,睽之極也。陽剛居上,剛之極也。在離之上,用明之極也,睽極則咈戾而難合,剛極則躁暴而不詳,明極則過察而多疑。上九有六三之正應,實不孤而其才性如此,自睽孤也。如人雖有親黨而多自疑猜,妄生乖離,雖處骨肉親黨之間,而常孤獨也。上之與三雖為正應,然居睽極无所不疑,其見三如豕之污穢,而又背負泥塗,見其可惡之甚也。既惡之甚,則猜成其罪惡,如見載鬼滿一車也。鬼本无形,而見載之一車,言其以无為有妄之極也。物理極而必反,以近明之,如人適東,東極矣,動則西也;如升高,高極矣,動則下也。既極則動而必反也。上之睽乖既極,三之所處者正理,大凡施道既極,則必反正理,故上於三,始疑而終必合也。先張之弧,始疑惡而欲射之也,疑之者,妄也。妄安能常,故終必復於正。三實无惡,故後說弧而弗射。睽極而反,故與三非復為寇讐,乃婚媾也。此匪婚媾之語,與他卦同而義則殊也。陰陽交而和暢則為雨。上於三始疑而睽,睽極則不疑而合,陰陽合而益,和則為雨,故云往遇雨則吉。往者,自此以往也,謂既合而益合則吉也。

六五:悔亡,厥宗噬膚,往何咎。 象曰:厥宗噬肤,往有庆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五:悔亡。厥宗噬膚,往,何咎?非位,悔也,有應故悔亡。「厥宗」,謂二也。「噬膚」者,嚙柔也。三雖比二,二之所噬,非妨巳應者也。以斯而往,何咎之有?往必合也。《象》曰「厥宗噬膚」,往有慶也。
[疏]「六五悔亡」至「往何咎」。○正義曰:「悔亡」者,失位,悔也,「有應故悔亡」也。「厥宗噬膚,往何咎」者,宗,主也,謂二也。「噬膚」謂噬三也。三雖隔二,二之所噬,故曰「厥宗噬膚」也。三是陰爻,故以「膚」為譬,言柔脆也。二既噬三即五,可以往而「無咎」矣,故曰「往無咎」。[疏]「《象》曰」至「往有慶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往有慶也」者,有慶之言,善功被物,為物所賴也。五雖居尊而不當位,與二合德,乃為物所賴,故曰「往有慶也」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经营获利,抬举有人。不良者,亲朋怨恶,骨肉刑伤,官司牵连。做官的会获得成就与名望,读书人会取得佳绩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五,悔亡,厥宗噬膚,往何咎?噬,市制反。以陰居陽,悔也。居中得應,故能亡之。厥宗,指九二。噬膚,言易合。六五,有柔中之德,故其象佔如是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五,悔亡。厥宗噬膚,往何咎。
六以陰柔當睽離之時,而居尊位,有悔可知,然而下有九二剛陽之賢與之為應,以輔翼之,故得悔亡。厥宗,其黨也,謂九二正應也。噬膚,噬齧其肌膚而深入之也。當睽之時,非入之者深,豈能合也。五雖陰柔之才,二輔以陽剛之道而深入之,則可往而有慶,復何過咎之有。以周成之幼穉而興盛王之治,以劉禪之昏弱而有中興之勢,蓋由任賢聖之輔,而姬公孔明所以入之者深也。註*穉:ㄓˋ同「稚」。

九四:睽孤,遇元夫,交孚,厲無咎。 象曰:交孚无咎,志行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四:睽孤,遇元夫。交孚,厲,無咎。無應獨處,五自應二,三與己睽,故曰「睽孤」也。初亦無應特立。處睽之時,俱在獨立,同處體下,同志者也。而巳失位,比於三五,皆與巳乖,處無所安,故求其疇類而自託焉,故曰「遇元夫」也。同志相得而無疑焉,故曰「交孚」也。雖在乖隔,志故得行,故雖危無咎。《象》曰:「交孚」、「無咎」,志行也。
[疏]「九四」至「交孚厲無咎」。○正義曰:「元夫」謂初九也。處於卦始,故云「元」也。初、四俱陽而言「夫」者,蓋是丈夫之夫,非夫婦之夫也。[疏]《象》曰:「交孚」、「無咎」,志行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能得到朋友的帮助,转危为安,求婚者必配。做官的会得到同僚的推荐,升迁有机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四,睽孤,遇元夫,交孚,厲無咎。夫,如字。睽孤,謂無應。遇元夫,謂得初九。交孚,謂同德相信。然當睽時,故必危厲,乃得無咎。佔者亦如是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四,睽孤,遇元夫。交孚,厲无咎。
九四當睽時,居非所安,无應而在二陰之間,是睽離孤處者也。以剛陽之德,當睽離之時,孤立无與,必以氣類相求而合,是以遇元夫也。夫陽,稱元善也。初九當睽之初,遂能與同德而亡睽之悔,處睽之至善者也,故目之為元夫,猶云善士也。四則過中,為睽已甚,不若初之善也。四與初皆以陽處一卦之下,居相應之位,當睽乖之時,各无應援,自然同德相親,故會遇也。同德相遇必須至誠相與交孚,各有孚誠也。上下二陽以至誠相合,則何時之不能行,何危之不能濟,故雖處危厲而无咎也。當睽離之時,孤居二陰之間,處不當位,危且有咎也,以遇元夫而交孚,故得无咎也。

六三:見輿曳,其牛掣(chè)。其人天且劓(yì),無初有終。 象曰:见舆曳,位不当也;无初有终,遇刚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三:見輿曳,其牛掣。其人天且劓,無初有終。凡物近而不相得,則兇。處睽之時,履非其位,以陰居陽,以柔乘剛,志在於上,而不和於四,二應於五,則近而不相比,故「見輿曳」。「輿曳」者,履非其位,失所載也。「其牛掣」者,滯隔所在,不獲進也。「其人天且劓」者,四從上取,二從下取,而應在上九,執志不回。初雖受困,終獲剛助。《象》曰:「見輿曳」,位不當也。「無初有終」,遇剛也。
[疏]「六三見輿曳其牛」至「無初有終」。○正義曰:「見輿曳其牛掣」者,處睽之時,履非其位,以陰居陽,以柔乘剛,志在上九,不與四合。二自應五,又與巳乖。欲載,其輿被曳,失巳所載也。欲進,其牛被牽,滯隔所在,不能得進也。故曰「見輿曳其牛掣」也。「其人天且劓,無初有終」者,黥額為天,截鼻為劓。既處二四之間,皆不相得,其為人也,四從上刑之,故黥其額,二從下刑之,又截其鼻,故曰「其人天且劓,「而應在上九,執志不回,初雖受困,終獲剛助」,故曰「無初有終」。[疏]「《象》曰」至「有終遇剛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位不當」者,由位不當,故輿被曳。「遇剛」者,由遇上九之剛,所以「有終」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谋望有阻,险中求安,先迷后顺。不良者有骨肉刑伤之厄。做官的须防小人的谗言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三,見輿曳,其牛掣,其人天且劓。無初有終。曳,以制反。掣,昌逝反。劓,魚器反。六三、上九正應,而三居二陽之間,後爲二所曳,前爲四所掣,而當睽之時,上九猜很方深,故又有髡劓之傷。然邪不勝正,終必得合,故其象佔如此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三,見輿曳,其牛掣,其人天且劓,无初有終。
陰柔於平時且不足以自立,況當睽離之際乎!三居二剛之間,處不得其所安,其見侵陵可知矣。三以正應在上,欲進與上合志,而四阻於前,二牽於後,車牛所以行之具也,輿曳牽於後也,牛掣阻於前也。在後者牽曳之而已,當前者,進者之所力犯也,故重傷於上,為四所傷也。其人天且劓,天髠首也,劓截鼻也。三從正應而四隔止之,三雖陰柔處剛而志行,故力進以犯之,是以傷也。天而又劓,言重傷也。三不合於二,與四睽之時,自无合義,適合居剛守正之道也。其於正應則睽極有終合之理,始為二陽所厄,是无初也。後必得合,是有終也。掣,從制從手,執止之義也。註*髠:ㄎㄨㄣ,古代一種剃去頭髮的刑罰

九二:遇主於巷,無咎。 象曰:遇主于巷,未失道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二:遇主於巷,無咎。處睽失位,將無所安。然五亦失位,俱求其黨,出門同趣,不期而遇,故曰「遇主於巷」也。處睽得援,雖失其位,未失道也。《象》曰:「遇主於巷」,未失道也。
[疏]「九二,遇主於巷,無咎」。○正義曰:九二處睽之時而失其位,將無所安。五亦失位,與己同黨,同趣相求,不假遠涉而自相遇,適在於巷。言遇之不遠,故曰:「遇主於巷」。「主」謂五也。處睽得援,咎悔可亡,故「無咎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未失道」者,既遇其主,雖失其位,亦「未失道也」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会得知己,营谋遂意。做官的会遇到明主,升迁有望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二,遇主於巷,無咎。二、五陰陽正應,居睽之時,乖戾不合,必委曲相求而得會遇,乃爲無咎,故其象佔如此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二,遇主于巷,无咎。
二與五正應,為相與者也,然在睽乖之時,陰陽相應之道衰,而剛柔相戾之意勝,學易者識此,則知變通矣。故二五雖正應,當委曲以相求也。二以剛中之德居下,上應六五之君,道合則志行,成濟睽之功矣。而居睽離之時,其交非,故二當委曲求於相遇,覬其得合也,故曰「遇主于巷」,必能合而後无咎。君臣睽離,其咎大矣。巷者,委曲之途也。遇者,會逢之謂也。當委曲相求期於會遇與之合也,以所謂委曲者,以善道宛轉將就使合而已,非枉己屈道也。

初九:悔亡,喪馬勿逐,自復;見惡人無咎。 象曰:见恶人,以辟咎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初九:悔亡。喪馬,勿逐,自復。見惡人,無咎。處睽之初,居下體之下,無應獨立,悔也。與四合志,故得「悔亡」。馬者,必顯之物。處物之始,乖而喪其馬,物莫能同,其私必相顯也,故「勿逐」而「自復」也。時方乖離,而位乎窮下,上無應可援,下無權可恃,顯德自異,為惡所害,故「見惡人」乃得免咎也。《象》曰:「見惡人」,以闢咎也。
[疏]「初九,悔亡,喪馬勿逐自復,見惡人無咎」。○正義曰:「悔亡」者,初九處睽離之初,「居下體之下,無應獨立」,所以悔也。四亦處下,無應獨立,不乖於己,與己合志,故得「悔亡」。「喪馬勿逐自復」者,時方睽離,觸目乖阻。馬之為物,難可隱藏,時或失之,不相容隱,不須尋求,勢必「自復」,故曰「喪馬勿逐自復」也。「見惡人無咎」者,處於窮下,上無其應,無應則無以為援,窮下則無權可恃。若標顯自異,不能和光同塵,則必為惡人所害,故曰「見惡人無咎」。「見」,謂遜接之也。[疏]「《象》曰見惡人以闢咎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以闢咎也」者,惡人不應與之相見,而遜接之者,以「闢咎」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营谋先失而后得,人事先离而后合,谨防凶恶之灾患。做官的闲职者复职,被贬者复升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初九,悔亡,喪馬勿逐,自復,見惡人,無咎。喪,去聲。上無正應,有悔也。而居睽之時,同德相應,其悔亡矣。故有喪馬勿逐而自復之象。然亦必見惡人,然後可以闢咎,如孔子之於陽貨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初九,悔亡,喪馬,勿逐,自復。見惡人,无咎。
九居卦初,睽之始也。在睽乖之時,以剛動於下,有悔可知,所以得亡者,九四在上,亦以剛陽睽離,无與自然同類相合。同是陽爻同居下,又當相應之位,二陽本非相應者,以在睽故合也。上下相與,故能亡其悔也。在睽諸爻皆有應,夫合則有睽,本異則何睽,唯初與四雖非應,而同德相與故相遇。馬者所以行也,陽上行者也,睽獨无與,則不能行,是喪其馬也。四既與之合,則能行矣,是勿逐而馬復得也。惡人與己乖異者也,見者與相通也。當睽之時,雖同德者相與,然小人乖異者至眾,若棄絕之,不幾盡天下以仇君子乎,如此則失合弘之義,至凶咎之道也,又安能化不善而使之合乎,故必見惡人則无咎也。古之聖王所以能化姦凶為善良,革仇敵為臣民者,由弗絕也。

睽之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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