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泽损
緩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損
緩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損
41 损。有孚,元吉,無咎,可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,二簋(guǐ)可用享。
内卦 外卦 互卦 错卦 综卦 交卦
9.09%
元吉 18.18%
27.27%
無咎 36.36%
9.09%
正应则吉 ➔
初四: 正应 二五: 正应 三上: 正应
当位则吉 ➔
初: 二: 不当 三: 不当 四: 五: 不当 上: 不当
承乘順逆 ➔
初二: 相连 二三: 阴乘刚 三四: 相连 四五: 相连 五上: 阴承刚
比爻 ➔
初二: 二三: 三四: 大有 四五: 五上:
本宫 / 本体 一世
初爻变
二世
二爻变
三世
三爻变
四世
四爻变
五世
五爻变
游魂
四爻变
归魂
下三爻变
52 22 26大畜 41 38 10 61中孚 53

䷨卦词:损。有孚,元吉,無咎,可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,二簋(guǐ)可用享。

損卦興盛的開始 · 緩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損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☶☱兌下艮上。損:有孚,元吉,無咎可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。
[疏]「損有孚」至「可用享」。○正義曰:「損」者,減損之名,此卦明損下益上,故謂之「損」。「損」之為義,「損下益上」,損剛益柔。損下益上,非補不足者也。損剛益柔,非長君子之道者也。若不以誠信,則涉諂諛而有過咎,故必「有孚」,然後大吉,無咎可正,而「利有攸往」矣,故曰「損有孚,元吉,無咎可貞,利有攸往」也。先儒皆以無咎、可貞,各自為義,言既吉而無咎,則可以為正。準下王注《彖》辭雲:「損下而不為邪,益上而不為諂,則何咎而可正。」然則王意以無咎、可貞共成一義,故莊氏雲:「若行損有咎,則須補過以正其失。」今行損用信,則是無咎可正,故云「無咎可貞」。竊謂莊氏之言得正旨矣。「曷之用,二簋可用享」者,明行損之禮,貴夫誠信,不在於豐。既行損以信,何用豐為?二簋至約,可用享祭矣,故曰「曷之用,二簋可用享」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损下益上,损盈益虚;先难后易,量入为出。得此卦者,损己利人,虽然开始会有所不顺,但付出总会有所回报,因祸得福之象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兌下,艮上。 損:有孚,元吉、無咎、可貞、利有攸往。損,減省也。爲卦損下卦上畫之陽,益上卦上畫之陰,損兌澤之深,益艮山之高,損下益上,損內益外,剝民奉君之象,所以爲損也。損所當損,而有孚信,則其佔當有此下四者之應矣。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。簋,音軌。言當損時,則至薄無害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損,有孚,元吉,无咎,可貞,利有攸往。曷*之用?二簋可用享。
損,減損也。凡損抑其過以就義理,皆損之道也。損之道必有孚誠,謂至誠順於理也。損而順理則大善而吉,所損无過差而貞固常行,而利有所往也。人之所損,或過、或不及、或不常,皆不合正理,非有孚也。非有孚則无吉而有咎,非可貞之道,不可行也。損者,損過而就中,損浮末而就本實也,聖人以寧儉為禮之本,故為損。發明其義以享祀言之,享祀之禮,其文最繁,然以誠敬為本,多儀傋物,所以將飾其誠敬之心,飾過其誠則為偽矣。損飾所以存誠也,故云「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」。二簋之約可用享祀,言在乎誠而已,誠為本也,天下之害无不由末之勝也。峻宇雕墻本於宮室,酒池肉林本於飲食,淫酷殘忍本於刑罰,窮兵黷武本於征討,凡人欲之過者,皆本於奉養,其流之遠則為害矣。先王制其本者,天理也。後人流於末者,人欲也。損之義,損人欲以復天理而已。註*曷:ㄏㄜˊ,何也
明·佚名 · 断易天机
损卦艮上兑下,为艮宫三世卦。损象征损益、减少,为损己之兆,多主不吉,但只要坚守诚信,就会有利。

䷨彖曰:彖︰損,損下益上,其道上行。損而有孚,元吉,无咎,可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;二簋應有時。損剛益柔有時,損益盈虛,與時偕行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彖传注疏
《彖》曰:損,損下益上,其道上行。艮為陽,兌為陰。凡陰順於陽者也。陽止於上,陰說而順,損下益上,上行之義也。損而有孚,元吉,無咎可貞,利有攸往。損之為道,「損下益上」,損剛益柔也。損下益上,非補不足也。損剛益柔,非長君子之道也。為損而可以獲吉,其唯有孚乎?「損而有孚」,則「元吉」,「無咎」而可正,「利有攸往」矣。「損剛益柔」,不以消剛。「損柔益上」,不以盈上,損剛而不為邪,益上而不為諂,則何咎而可正?雖不能拯濟大難,以斯有往,物無距也。「曷之用」?曷,辭也。「曷之用」,言何以豐為也。「二簋可用享。」二簋,質薄之器也。行損以信,雖二簋而可用享。二簋應有時,至約之道,不可常也。損剛益柔有時。下不敢剛,貴於上行,「損剛益柔」之謂也。剛為德長,損之不可以為常也。損益盈虛,與時偕行。自然之質,各定其分,短者不為不足,長者不為有餘,損益將何加焉?非道之常,故必「與時偕行」也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彖传注
《彖》曰:「損」,損下益上,其道上行。上行之上,時掌反。以卦體釋卦名義。損而有孚,元吉、無咎、可貞、利有攸往。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。二簋應有時,損剛益柔有時,損益盈虛,與時偕行。此釋卦辭。時,謂當損之時。

䷨象曰:象曰:山下有泽,损。君子以征忿窒欲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象传注疏
《象》曰:山下有澤,損。山下有澤,損之象也。君子以懲忿窒慾。可損之善,莫善忿欲也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象传注
《象》曰:山下有澤,損,君子以懲忿窒欲。懲,直升反。君子修身,所當損者,莫切於此。

䷨损卦 · 六爻辞详解

上九:弗損益之,無咎,貞吉,利有攸往,得臣無家。 象曰:弗损益之,大得志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上九:弗損,益之,無咎,貞吉,利有攸往。得臣無家。處損之終,上無所奉,損終反益。剛德不損,乃反益之,而不憂於咎。用正而吉,不制於柔,剛德遂長,故曰「弗損,益之,無咎,貞吉,利有攸往」也。居上乘柔,處損之極,尚夫剛德,為物所歸,故曰「得臣」。得臣則天下為一,故「無家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弗損益之」,大得志也。
[疏]「上九」至「得臣無家」。○正義曰:「弗損益之,無咎,貞吉」者,損之為義,「損下益上」。上九處損之極,上無所奉,損終反益,故曰「弗損益之」也。既「剛德不損,乃反益之」,則不憂於咎,「用正而吉」,故曰「無咎,貞吉」也。「利有攸往」者,不利於柔,不使三陰俱進,不疑其志,「剛德遂長」,故曰「利有攸往」也。又能自守剛陽,不為柔之所制,豈惟「無咎、貞吉」而已,所往亦無不利,故曰「利有攸往」,義兩存也。「得臣無家」者,居上乘柔,處損之極尊。夫剛德「為物所歸」,故曰「得臣」。「得臣則以天下為一」,故曰「無家」。「無家」者,光宅天下,無適一家也。[疏]正義曰:「大得志」者,剛德不損,「為物所歸」,故「大得志也」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贵人扶持,财利可期。做官的会得到下属的爱戴,领导的器重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上九,弗損益之,無咎,貞吉,利有攸往,得臣無家。上九,當損下益上之時,居卦之上,受益之極,而欲自損以益人也。然居上而益下,有所謂惠而不費者,不待損己,然後可以益人也。能如是,則無咎,然亦必以正則吉,而利有所往。惠而不費,其惠廣矣,故又曰,得臣無家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上九,弗損,益之,无咎,貞吉,利有攸往,得臣无家。
凡損之義有三:損己從人也,自損以益於人也,行損道以損於人也。損己從人,徒於義也。自損益人,及於物也。行損道以損於人,行其義也。各因其時取大者言之。四五二爻,取損己從人。下體三爻,取自損以益人。損時之用,行損道以損天下之當損者也。上九則取不行其損為義。九居損之終極,而當變者也,以剛陽居上,若用剛以損削於下,非為上之道,其咎大矣。若不行其損,變而以剛陽之道益於下,則无咎而得其正且吉也,如是則宜有所往,往則有益矣。在上能不損其下而益之,天下孰不服從。服從之眾,无有內外也,故曰得臣。无家得臣,謂得人心歸服。无家,謂无有遠近內外之限也。

六五:或益之,十朋之龜弗克違,元吉。 象曰:六五元吉,自上佑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五:或益之,十朋之龜,弗克違,元吉。以柔居尊而為損道,江海處下,百穀歸之,履尊以損,則或益之矣。朋,黨也。龜者,決疑之物也。陰非先唱,柔非自任,尊以自居,損以守之。故人用其力,事順其功。智者慮能,明者慮策,弗能違也,則眾才之用事矣,獲益而得「十朋之龜」,足以盡天人之助也。《象》曰:六五,「元吉」,自上佑也。
[疏]「六五」至「元吉」。○正義曰:六五居尊以柔而在乎損,而能自抑損者也。居尊而能自抑損,則天下莫不歸而益之,故曰「或益之」也。或者,言有也,言其不自益之,有人來益之也。朋者,黨也。龜者,決疑之物也。陰不先唱,柔不自任,「尊以自居,損以守之」,則人用其力,事竭其功,「智者慮能,明者慮策」,而不能違也。朋至不違,則羣才之用盡矣,故曰「十朋之龜,弗克違」也。羣才畢用,自尊委人,天人並助,故曰「元吉」。○注「以柔居尊」至「天人之助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朋,黨也」者,馬、鄭皆案《爾雅》雲:「十朋之龜者,一曰神龜,二曰靈龜,三曰攝龜,四曰寶龜,五曰文龜,六曰筮龜,七曰山龜,八曰澤龜,九曰水龜,十曰火龜。」[疏]正義曰:「自上佑」者,上謂天也,故與「自天佑之,吉無不利」義同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运势大好,财利丰富。做官的会得到领导的赞赏和提拔。读书人会取得佳绩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五,或益之十朋之龜,弗克違,元吉。柔順虛中,以居尊位,當損之時,受天下之益者也。兩龜爲朋,十朋之龜,大寶也。或以此益之而不能辭,其吉可知。佔者有是德,則獲其應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五,或益之,十朋之龜,弗克違,元吉。
六五於損時,以中順居尊位。虛其中以應乎二之剛陽,是人君能虛中自損,以順從在下之賢也。能如是,天下孰不損己自盡以益之,故或有益之之事,則十朋助之矣。十眾辭,龜者決是非吉凶之物。眾人之公論,必合正理,雖龜策不能違也,如此可謂大善之吉矣。古人曰:謀從眾,則合天心。

六四:損其疾,使遄有喜,無咎。 象曰:损其疾,亦可喜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四:損其疾,使遄有喜,無咎。履得其位,以柔納剛,能損其疾也。疾何可久?故速乃有喜。損疾以離其咎,有喜乃免,故使速乃有喜,有喜乃「無咎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損其疾」,亦可喜也。
[疏]「六四」至「無咎」。○正義曰:「疾」者相思之疾也。初九自損巳遄往,已以正道速納,陰陽相會,同志斯來,無復企子之疾,故曰「損其疾」。疾何可久,速乃有喜,有喜乃無咎,故曰「使遄有喜,無咎」。○注「履得其位」至「有喜乃無咎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速乃有喜,有喜乃無咎」者,相感而久不相會,則有勤望之憂,故「速乃有喜」。初九自損以益四,四不速納,則有失益之咎也,故曰「有喜乃無咎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亦可喜」者,《詩》曰:「亦既見止」,「我心則降」。不亦有喜乎?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多喜庆之事,有灾者转好运,有病者愈,有忧者转喜。做官的闲职者将被起复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四,損其疾,使遄有喜,無咎。以初九之陽剛益己,而損其陰柔之疾,唯速則善。戒佔者如是,則無咎矣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四,損其疾,使遄有喜,无咎。
四以陰柔居上,與初之剛陽相應,在損時而應剛,能自損以從剛陽也。損不善以從善也。初之益四,損其柔而益之以剛,損其不善也,故曰損其疾。疾謂疾病,不善也。損於不善,唯使之遄速,則有喜而无咎。人之損過,唯患不速,速則不至於深過,為可喜也。

六三:三人行,則損一人;一人行,則得其友。 象曰:一人行,三则疑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三:三人行則損一人,一人行則得其友。損之為道,「損下益上,其道上行」。三人,謂自六三巳上三陰也。三陰並行,以承於上,則上失其友,內無其主,名之曰「益」,其實乃「損」。故天地相應,乃得化醇;男女匹配,乃得化生。陰陽不對,生可得乎?故六三獨行,乃得其友。二陰俱行,則必疑矣。《象》曰:「一人行」,三則疑也。
[疏]「六三」至「得其友」。○正義曰:六三處損之時,居於下體。損之為義,「其道上行」。「三人,謂自六三巳上三陰」。上一人,謂上九也。下一人,謂六三也。夫陰陽相應,萬物化醇,男女匹配故能生育,六三應於上九,上有二陰,六四、六五也。損道上行,有相從之義。若與二陰並己俱行,雖欲益上九一人,更使上九懷疑,疑則失其適匹之義也。名之曰「益」,即不是減損,其實損之也,故曰「三人行則損一人」。若六三一人獨行,則上九納己無疑,則得其友矣,故曰:「一人行則得其友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三則疑」者,言一人則可,三人疑加疑惑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合力经营,获利者多,未婚者配。做官的与同僚关系融洽,进取有望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三,三人行,則損一人,一人行,則得其友。下卦本乾,而損上爻以益坤,三人行而損一人也。一陽上而一陰下,一人行而得其友也。兩相與則專,三則雜而亂,卦有此象,故戒佔者當致一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三,三人行,則損一人,一人行,則得其友。
損者損有餘也,益者益不足也。三人謂下三陽,上三陰。三陽同行,則損九三以益上;三陰同行,則損上六以為三。三人同行則損一人也。上以柔易剛而謂之損,但言其減一耳,上與三雖本相應,由二爻升降而一卦皆成,兩相與也。初二二陽。四五二陰,同德相比,三與上應,皆兩相與,則其志專皆為得其友也。三雖與四相比,然異體而應上,非同行者也。三人則損一人,一人則得其友,蓋天下无不二者。一與二相對待,生生之本也,三則餘而當損矣。此損益之大義也。夫子又於繫辭盡其義曰:天地絪緼,萬物化醇。男女搆精,萬物化生。易曰:三人行,則損一人,一人行,則得其友。言至一也。絪緼,交密之狀。天地之氣相交而密則生,萬物之密醇醇謂醲厚,醲厚猶精一也。男女精氣交構,則化生萬物。唯精醇專一,所以能生也。一陰一陽豈可二也。故三則當損,言專致乎一也。天地之間,當損益之明且大者,莫過此也。

九二:利貞,征凶,弗損益之。 象曰:九二利贞,中以为志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二:利貞,徵兇。弗損,益之。柔下可全益,剛不可全削,下不可以無正。初九巳損剛以順柔,九二履中,而復損已以益柔,則剝道成焉,故不可遄往而「利貞」也。進之於柔,則兇矣,故曰「徵兇」也。故九二不損而務益,以中為志也。《象》曰:「九二利貞」,中以為志也。
[疏]正義曰:柔不可以全益,剛不可以全削,下不可以無正。初九已損剛以益柔,為順六四為初六,九二復損已以益六五為六二,則成剝卦矣。故九二利以居而守正,進之於柔則兇,故曰「利貞,徵兇」也。既徵兇,故九二不損已而務益,故曰「不損益之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中以為志」者,言九二所以能居而守貞,不損益之,良由居中,以中為志,故損益得其節適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凶:得此爻者,宜谨守勿动。做官的时机未成熟,难于升迁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二,利貞,徵兇,弗損益之。九二剛中,志在自守,不肯妄進,故佔者利貞,而徵則兇也。弗損益之,言不變其所守,乃所以益上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二,利貞,征凶。弗損,益之。
二以剛中當損剛之時,居柔而說體,上應六五陰柔之君,以柔說應上,則失其剛中之德,故戒所利在貞正也。征,行也,離乎中而失其貞正而凶矣。守其中乃貞也,弗損益之,不自損其剛貞,則能益其上,乃益之也。若失其剛貞而用柔說,適足以損之而已,非損己而益上也。世之愚者,有雖无邪心而唯知竭力順上,為忠者蓋不知弗損益之之義也。

初九:已事遄(chuán)往,無咎,酌損之。 象曰:已事遄往,尚合志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初九:巳事遄往,無咎,酌損之。損之為道,「損下益上」,損剛益柔,以應其時者也。居於下極,損剛奉柔,則不可以逸。處損之始,則不可以盈,事已則往,不敢宴安,乃獲「無咎」也。剛以奉柔,雖免乎無咎,猶未親也。故既獲無咎,復自「酌損」,乃得「合志」也。遄,速也。《象》曰:「巳事遄往」,尚合志也。尚合於志,欲速往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巳事遄往無咎」者,巳,竟也。遄,速也。損之為道,「損下益上」,如人臣欲自損己奉上。然各有所掌,若廢事而往,咎莫大焉。若事已不往,則為傲慢。竟事速往,乃得無咎,故曰「巳事遄往無咎也」。「酌損之」者,剛勝則柔危,以剛奉柔,初未見親也。故須酌而減損之,乃得「合志」,故曰「酌損之」。[疏]正義曰:「尚合志」者,尚,庶幾也。所以竟事速往,庶幾與上合志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谋事得当,可获利,不良者,或因酒食误事。做官的会因为工作忙碌而顾不得家庭,声望日盛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初九,已事遄往,無咎,酌損之。已,音以。遄,市專反。四爻同。初九,當損下益上之時,上應六四之陰,輟所爲之事,而速往以益之,無咎之道也。故其象佔如此。然居下而益上,亦當斟酌其淺深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初九,已事遄往,无咎,酌損之。
損之義,損剛益柔,損下益上也。初以陽剛應於四,四以陰柔居上位,賴初之益者,下之益上,當損已而不自以為功,所益於上者,事既已則速去之,不居其功乃无咎也。若享其成功之美,非損己益上也。於為下之道為有咎矣。四之陰柔,賴初者也,故聽於初。初當酌度其宜,而損己以益之,過與不及皆不可也。

损之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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