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火贲
物不可以苟合而已,故受之以賁;賁者,飾也
物不可以苟合而已,故受之以賁;賁者,飾也
22 贲(bēn)。亨。 小利有所往。
内卦 外卦 互卦 错卦 噬嗑 综卦 交卦
33.33%
16.67%
16.67%
16.67%
無咎 16.67%
正应则吉 ➔
初四: 正应 二五: 不应 三上: 不应
当位则吉 ➔
初: 二: 三: 四: 五: 不当 上: 不当
承乘順逆 ➔
初二: 阴乘刚 二三: 阴承刚 三四: 阴乘刚 四五: 相连 五上: 阴承刚
比爻 ➔
初二: 二三: 三四: 噬嗑 四五: 同人 五上: 既济
本宫 / 本体 一世
初爻变
二世
二爻变
三世
三爻变
四世
四爻变
五世
五爻变
游魂
四爻变
归魂
下三爻变
52 22 26大畜 41 38 10 61中孚 53

䷕卦词:贲(bēn)。亨。 小利有所往。

賁卦沒有顏色 · 物不可以苟合而已,故受之以賁;賁者,飾也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☶☲離下艮上。賁:亨。小利有攸往。
[疏]正義曰:「賁」飾也。以剛柔二象交相文飾也。「賁亨」者,以柔來文剛而得亨通,故曰「賁亨」也。「小利有攸往」者,以剛上文柔,不得中正,故不能大有所往,故云「小利有攸往」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文饰光明,外实内需;隐忧之时,量力而为。得此卦者,表面风光,内在空虚,多虚少实。宜充实自己,稳重行事,量力而为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賁:亨,小利有攸往。賁,彼偽反。賁,飾也。卦自《損》來者,柔自三來而文二,剛自二上而文三。自《既濟》而來者,柔自上來而文五,剛自五上而文上。又內離而外艮,有文明而各得其分之象,故為賁。占者以其柔來文剛,陽得陰助,而離明於內,故為亨。以其剛上文柔,而艮止於外,故小利有攸往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賁,亨,小利有攸往。
物有飾而後能亨,故曰无本不立,无文不行,有實而加飾,則可以亨矣。文飾之道,可增其光彩,故能小利於進也。
明·佚名 · 断易天机
贲卦艮上离下,为艮宫初世卦。贲为装饰之意,离为明,艮为止,表示有文明的制度使人们止于一定的规范,因此多为吉兆。

䷕彖曰:彖︰賁,亨;柔來而文剛,故亨。分剛上而文柔,故小利有攸往。天文也;文明以止,人文也。觀乎天文,以察時變;觀乎人文,以化成天下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彖传注疏
《彖》曰:賁「亨」,柔來而文剛,故「亨」。分剛上而文柔,故「小利有攸往」。剛柔不分,文何由生?故坤之上六來居二位,「柔來文剛」之義也。柔來文剛,居位得中,是以「亨」。乾之九二,分居上位,分剛上而文柔之義也。剛上文柔,不得中位,不若柔來文剛,故「小利有攸往」。剛柔交錯,天文也。剛柔交錯而成文焉,天之文也。文明以止,人文也。止物不以威武而以文明,人之文也。觀乎「天文」,以察時變;觀乎「人文」,以化成天下。觀天之文,則時變可知也;觀人之文,則化成可為也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彖传注
《彖》曰:「賁,亨」,「亨」字疑衍。柔來而文剛,故「亨」,分剛上而文柔,故「小利有攸往」。天文也。以卦變釋卦辭,剛柔之交,自然之象,故曰天文。先儒說「天文」上當有「剛柔交錯」四字,理或然也。文明以止,人文也。又以卦德言之。止,謂各得其分。觀乎天文,以察時變,觀乎人文,以化成天下。極言賁道之大也。

䷕象曰:象曰:山下有火,贲。君子以明庶政,无敢折狱。

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 · 象传注疏
《象》曰:山下有火,賁。君子以明庶政,無敢折獄。處賁之時,止物以文明,不可以威刑,故「君子以明庶政」,而「無敢折獄」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 · 象传注
《象》曰:山下有火,賁,君子以明庶政,無敢折獄。山下有火,明不及遠。明庶政,事之小者。折獄,事之大者。內離明而外艮止,故取象如此。

䷕贲卦 · 六爻辞详解

上九:白賁,無咎。 象曰:白贲无咎,上得志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上九:白賁,無咎。處飾之終,飾終反素,故在其質素,不勞文飾而「無咎」也。以白為飾,而無患憂,得志者也。《象》曰:「白賁無咎」,上得志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白賁無咎」者,「處飾之終」,飾終則反素,故在其質素,不勞文飾,故曰:「白賁無咎」也。守志任真,得其本性,故《象》雲「上得志」也。言居上得志也。[疏]《象》曰:「白賁無咎」,上得志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须防好运转凶,家中、亲属有长辈或命终。做官的会升迁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上九,白賁,無咎。賁,極反本。復於無色,善補過矣。故其象占如此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上九,白賁,无咎。
上九賁之極也。賁飾之極,則失於華偽,惟能質白其賁,則无過失之咎。白,素也。尚質素則不失其本真,所謂尚質素者,非无飾也,不使華沒實耳。

六五:賁于丘園,束帛戔(jiān)戔,吝,終吉。 象曰:六五之吉,有喜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五:賁於丘園,束帛戔戔。吝,終吉。處得尊位,為飾之主,飾之盛者也。施飾於物,其道害也。施飾丘園,盛莫大焉,故賁於束帛,丘園乃落,賁於丘園帛,乃「戔戔」。用莫過儉,泰而能約,故必「吝」焉乃得終吉也。《象》曰:六五之「吉」,有喜也。
[疏]「六五,賁於丘園」至「終吉」。○正義曰:「賁於丘園」者,丘園是質素之處。六五「處得尊位,為飾之主」。若能施飾在於質素之處,不華侈費用,則所束之帛,「戔戔」眾多也。「吝終吉」者,初時儉約,故是其「吝」也。必儉約之「吝」,乃得「終吉」,而有喜也,故《象》雲「六五之吉,有喜」也。○注「處得尊位」至「乃得終吉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為飾之主,飾之盛者」,若宮室輿服之屬,五為飾主。若施設華飾在於輿服宮館之物,則大道損害也。「施飾丘園盛莫大焉」者,丘謂丘墟,園謂園圃。唯草木所生,是質素之處,非華美之所。若能施飾,每事質素,與丘園相似,「盛莫大焉」。故「賁於束帛,丘園乃落」者,束帛,財物也。舉束帛言之,則金銀珠玉之等皆是也。若賁飾於此束帛,珍寶則素質之道乃隕落,故云「丘園乃落」也。「賁於丘園,帛乃戔戔」者,設飾在於丘園質素之所,則不靡費財物,束帛乃「戔戔」眾多也。諸儒以為若賁飾束帛,不用聘士,則丘園之上乃落也。若賁飾丘園之士與之,故束帛乃「戔戔」也。諸家注《易》,多為此解。但今案:輔嗣之《注》全無聘賢之意,且爻之與《象》,亦無待士之文。輔嗣雲:「用莫過儉,泰而能約,故必吝焉,乃得終吉。」此則普論為國之道,不尚華侈,而貴儉約也。若從先師,唯用束帛招聘丘園,以儉約待賢,豈其義也?所以漢聘隱士,或乃用羔雁玄纁,蒲輪駟馬,豈止「束帛」之間,而雲儉約之事?今觀《注》意,故為此解耳。[疏]《象》曰:六五之「吉」,有喜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会遇贵人,经营获利,多喜事。做官的闲职者会受到重用,在职者福禄双全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五,賁于丘園,束帛戔戔,吝,終吉。戔,在千反,又音箋。六五柔中,為賁之主,敦本尚實,得賁之道。故有丘園之象。然陰性吝嗇,故有束帛戔戔之象。束帛,薄物。戔戔,淺小之意。人而如此,雖可羞吝,然禮奢寧儉,故得終吉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五,賁于丘園,束帛戔戔。吝,終吉。
六五以陰柔之質,密比于上九剛陽之賢。陰比于陽,復无所繫應從之者也,受賁於上九也。自古設險守國,故城壘多依丘坂。丘,謂在外而近且高者。園圃之地,最近城邑,亦在外而近者。丘園,謂在外而近者,指上九也。六五雖居君位,而陰柔之才不足自守,與上之剛陽相比,而志從焉,獲賁於外比之賢,賁于丘園也。若能受賁於上九,受其裁制,如求帛而戔戔,則雖其柔弱不能自為,為可吝少。然能從於人,成賁之功,終獲其吉也。戔戔,剪裁分裂之狀,帛未用則束之,故謂之束帛。及其制為衣服,必需剪裁分裂,戔戔然。束帛,喻六五本質。戔戔,謂受人剪裁而成用也。其資於人,與蒙同。而蒙不言吝者,蓋童蒙而賴於人,乃其宜也。非童幼而資賁於人,為可吝耳。然享其功,終為吉也。

六四:賁如皤(pó)如,白馬翰如,匪寇婚媾。 象曰:六四当位疑也。匪寇婚媾,终无尤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四:賁如皤如,白馬翰如。匪寇,婚媾。有應在初而閡於三,為己寇難,二志相感,不獲通亨,欲靜則疑初之應,欲進則懼三之難,故或飾或素,內懷疑懼也。鮮潔其馬,「翰如」以待,雖履正位,未敢果其志也。三為剛猛,未可輕犯,匪寇乃婚,終無尤也。《象》曰:六四當位,疑也。「匪寇,婚媾」,終無尢也。
[疏]「《象》曰永貞之吉」至「匪寇婚媾」。正義曰:「賁如皤如」者,皤是素白之色。六四有應在初,欲往從之,三為已難,故已猶豫。或以文潔,故「賁如」也;或守質素,故「皤如」也。「白馬翰如」者,但鮮潔其馬,其色「翰如」,徘徊待之,未敢輒進也。「匪寇婚媾」者,若非九三為已寇害,乃得與初為婚媾也。[疏]正義曰:「六四當位疑」者,以其當位,得與初為應,但礙於三,故遲疑也。若不當位,則與初非應,何須欲往而致遲疑也?「匪寇婚媾,終無尢」者,釋「匪寇婚媾」之義。若待匪有寇難乃為婚媾,則終無尢過。若犯寇難而為婚媾,則終有尢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先凶后吉,忧中有喜,虽有危险,终得安宁。未婚者,有望成家。做官的先难后易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四,賁如皤如,白馬翰如,匪寇,婚媾。皤,白波反。皤,白也。馬,人所乘,人白則馬亦白矣。四與初相賁者,乃為九三所隔而不得遂,故皤如,而其往求之心,如飛翰之疾也。然九三剛正,非為寇者也,乃求婚媾耳。故其象如此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四,賁如皤如,白馬翰如,匪寇婚媾。
四與初為正應,相賁者也,當賁如而為三所隔,故不獲相賁,而皤如。皤,白也,未獲賁也。馬在下而動者也。獲相賁,故云白馬。其從正應之志如飛,故云翰如。匪,為九三之寇讎所隔,則婚媾遂其相親矣。已之所乘,與動於下者,馬之象也。初四正應,終必獲親第,始為其間隔耳。

九三:賁如濡如,永貞吉。 象曰:永贞之吉,终莫之陵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九三:賁如濡如,永貞吉。處下體之極,居得其位,與二相比,俱履其正,和合相潤,以成其文者也。既得其飾,又得其潤,故曰「賁如濡如」也。永保其貞,物莫之陵,故曰「永貞吉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永貞」之「吉」,終莫之陵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賁如濡如」者,賁如,華飾之貌。濡如,潤澤之理。居得其位,與二相比,和合文飾,而有潤澤,故曰:「賁如濡如」。其美如此,長保貞吉,物莫之陵,故《象》雲:「永貞之吉,終莫之陵」也。[疏]《象》曰:「永貞」之「吉」,終莫之陵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吉:得此爻者,好运来到,不必费力,自然荣盛,即使有是非纠纷,也不足为患。做官的与人和睦,能居要职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九三,賁如濡如,永貞吉。一陽居二陰之間,得其賁而潤澤者也。然不可溺于所安,故有永貞之戒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九三,賁如濡如,永貞吉。
三處文明之極,與二四二陰之間,處相賁,賁之盛者也,故云賁如。如,辭助也。賁飾之盛,光彩潤澤,故云濡如。光彩之盛則有潤澤,《詩》云:塵鹿濯濯。永貞吉,三與二四非正應,相比而成相賁,故戒以常永貞正。賁者,飾也。賁飾之事,難乎常也,故永貞則吉。三與四相賁,又下比於二,二柔文一剛,上下交賁,為賁之盛也。

六二:賁其須。 象曰:贲其须,与上兴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六二:賁其須。得其位而無應,三亦無應,俱無應而比焉,近而相得者也。「須」之為物,上附者也。循其所履以附於上,故曰「賁其須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賁其須」,與上興也。
[疏]正義曰:「賁其須」者,須是上須於面,六二常上附於三,若似賁飾其須也。循其所履,以附於上,與上同為興起,故《象》雲「與上興」也。[疏]《象》曰:「賁其須」,與上興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得人提拔,好运可期,但也要相时而动,不可随性而为,以免遭难。做官的会因人成事,升迁有望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六二,賁其須。二以陰柔居中正,三以陽剛而得正,皆無應與。故二附三而動,有賁須之象。占者宜從上之陽剛而動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六二,賁其須。
卦之為賁,雖由兩爻之變,而文明之義為重,二,實賁之主也,故主言賁之道,飾於物者,不能大變其質也。因其質而加飾耳,故取須義。須隨頤而動者也。動止唯繫於所附,猶善惡不由于賁也。二之文明,惟為賁飾,善惡則繫其質也。

初九:賁其趾,舍車而徒。 象曰:舍车而徒,义弗乘也。

魏·王弼等疏 唐·孔颖达 · 周易正義
初九:賁其趾,舍車而徒。在賁之始,以剛處下,居於無位,棄於不義,安夫徒步以從其志者也。故飾其趾,舍車而徒,義弗乘之謂也。《象》曰:「舍車而徒」,義弗乘也。
[疏]正義曰:在《賁》之始,以剛處下,居於無位之地,乃棄於不義之車,而從有義之徒步,故云「舍車而徒」。以其志行高潔,不茍就輿乘,是以義不肯乘,故《象》雲「義弗乘」也。[疏]《象》曰:「舍車而徒」,義弗乘也。
宋·邵雍 · 梅花易數
平:得此爻者,多奔波,静凶动吉。做官的须防退职之患。
宋·朱熹 · 周易本义
初九,賁其趾,舍車而徒。舍,音扌舍。剛德明體,自賁於下,為舍非道之車,而安於徒步之象。占者自處,當如是也。
北宋·程颐 · 伊川易傳
初九,賁其趾,舍車而徒。
初九以剛陽居明體而處下,君子有剛明之德,而在下者也,君子在无位之地,无所施於天下,惟自賁飾其所行而已。趾,取在下而所以行也。君子修飾之道,正其所行,守節處義,其行不茍,義或不當,則舍車輿而寧徒行。眾人之所羞,而君子以為賁也。舍車而徒之義,兼於比應取之。初,比二而應四,應四正也,與二非正也。九之剛明守義,不近與於二,而遠應于四,舍易而從難,如舍車而徒行也。守節義君子之賁也。是故君子所賁,世俗所羞;世俗所貴,君子所賤。以車徒為言者,因趾與行為義也。

贲之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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