坤为地
坤坤卦:外顺内顺

有天地,然後萬物生焉,坤卦柔順

坤。元亨,利牝(pìn)馬之貞。君子有攸往,先迷后得主,利西南得朋,東北喪朋。安貞,吉。
象曰:地势坤,君子以厚德载物。

天水讼
乾坎卦:外健内陷

飲食必有訟,故受之以訟,訟卦是不親和

讼。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終凶。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象曰:天与水违行,讼。君子以做事谋始。
* 京房易解:坤土:六冲->讼火,坤土讼火:卦变:生
* 动与世合:['父乙巳火二&子癸酉金世:克', '兄癸丑土四&子癸酉金世:生:墓', '妻癸亥水五&子癸酉金世', '子壬戌土上&子癸酉金世:生']
本宫卦
本体卦
一世
初爻变
二世
第二爻变
三世
第三爻变
四世
第四爻变
五世
第五爻变
游魂卦
第四爻变
归魂卦
下三爻变

2坤

24复

19临

11泰

34大壮

43夬

5需

8比

䷅ 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初六。不要把事情做到底,有小的责难,最后吉祥。

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
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處訟之始,訟不可終,故「不永所事」,然後乃吉。凡陽唱而陰和,陰非先唱者也。四召而應,見犯乃訟。處訟之始,不為訟先,雖不能不訟,而了訟必辯明矣。《象》曰:「不永所事」,訟不可長也。雖「小有言」,其辯明也。
[疏]「初六」至「小有言終吉」。○正義曰:「不永所事」者,永,長也,不可長久為鬥訟之事,以「訟不可終」也。「小有言,終吉」者,言「終吉」者,言初六應於九四。然九四剛陽,先來非理犯己,初六陰柔,見犯乃訟,雖不能不訟,是不獲己而訟也,故「小有言」;以處訟之始,不為訟先,故「終吉」。○注「處訟之始」至「必辯明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處訟之始」者,始入訟境,言訟事尚微,故云「處訟之始」也。「不為訟先」者,言己是陰柔,待唱乃和,故云「不為訟先也」。[疏]正義曰:「訟不可長」者,釋「不永所事」,以訟不可長,故不長此鬥爭之事。「其辯明」者,釋「小有言」,以訟必辯析分明。四雖初時犯己,己能辯訟,道理分明,故初時「小有言」也。
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
邵雍解吉:得此爻者,会生起是非,但终吉。有病者,不药而愈。做官的会遭诽谤,但会不辩自明。

䷅ 六三:食舊德,貞厲,終吉,或從王事,無成。六三。享用祖先的余荫,守住正固,有危险,最后吉祥。或者跟随君王做事,没有成就。

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
六三:食舊德,貞厲,終吉。或從王事無成。體夫柔弱以順於上,不為九二自下訟上,不見侵奪,保全其有,故得食其舊德而不失也。居爭訟之時,處兩剛之閑,而皆近不相得,故曰「貞厲」。柔體不爭,系應在上,眾莫能傾,故曰「終吉」。上壯爭勝,難可忤也,故或從王事,不敢成也。《象》曰:「食舊德」,從上吉也。
[疏]「六三,食舊德」至「王事無成」。正義曰:「食舊德」者,六三以陰柔順從上九,不為上九侵奪,故保全己之所有,故食其舊日之德祿位。「貞厲」者,貞,正也;厲,危也。居爭訟之時,處兩剛之閑,故須貞正自危厲,故曰「貞厲」。然六三柔體不爭,系應在上,眾莫能傾,故「終吉」也。「或從王事無成」者,三應於上,上則壯而又勝,故六三或從上九之王事,不敢觸忤,無敢先成,故云「無成」。[疏]正義曰:「從上吉」者,釋所以食舊德以順從上九,故得其吉食舊德也。
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
邵雍解平:得此爻者,宜保持常态,则无灾难。做官的宜谨守常职,晋升无望。
URL:https://zhouyipro.com/gua2-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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