䷿ 六五:貞吉,無悔,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六五。正固吉祥,没有懊恼,君子的光明在照耀。有诚信,吉祥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六五:貞吉,無悔。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以柔居尊,處文明之盛,為未濟之主,故必正然後乃吉,吉乃得無悔也。夫以柔順文明之質,居於尊位,付與於能,而不自役,使武以文,御剛以柔,斯誠君子之光也。付物以能,而不疑也,物則竭力,功斯克矣,故曰:「有孚,吉。」《象》曰:「君子之光」,其暉吉也。[疏]正義曰:「貞吉,無悔」者,六五以柔居尊,處文明之盛,為未濟之主,故必正然後乃吉,吉乃得無悔,故曰「貞吉,無悔」也。「君子之光」者,以柔順文明之質,居於尊位,有應於二,是能付物以能,而不自役,有君子之光華矣,故曰「君子之光」也。「有孚,吉」者,付物以能而無疑焉,則物竭其誠,功斯克矣,故曰「有孚,吉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其暉吉」者,言君子之德,光暉著見,然後乃得吉也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邵雍解吉:得此爻者,谋望有成,财利丰厚。做官的能得到升迁。
䷿ 上九:有孚於飲酒,無咎,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上九。有诚信而去喝酒,没有灾难。浸湿了头,有诚信也无法没有灾难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上九:有孚於飲酒,無咎。濡其首,有孚,失是。未濟之極,則反於既濟。既濟之道,所任者當也。所任者當,則可信之無疑,而已逸焉。故曰「有孚於飲酒,無咎」也。以其能信於物,故得逸豫而不憂於事之廢。茍不憂於事之廢,而耽於樂之甚,則至於失節矣。由於有孚,失於是矣,故曰「濡其首,有孚,失是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飲酒」「濡首」,亦不知節也。[疏]正義曰:「有孚於飲酒,無咎」者,上九居未濟之極,則反於既濟。既濟之道,則所任者當也。所任者當,則信之無疑,故得自逸飲酒而已,故曰「有孚於飲酒,無咎」。「濡其首」者,既得自逸飲酒,而不知其節,則濡首之難,還復及之,故曰「濡其首」也。「有孚,失是」者,言所以濡首之難及之者,良由信任得人,不憂事廢,故失於是矣。故曰「有孚,失是」也。[疏]正義曰:「亦不知節」者,釋飲酒所以致濡首之難,以其不知止節故也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邵雍解平:得此爻者,行险而顺,不良者有溺水之厄,纵酒之灾。做官的有望升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