䷜ 九五:坎不盈,只既平,無咎。九五。坎陷尚未满盈,抵达齐平的程度。没有灾难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九五:坎不盈,祗既平,無咎。為坎之主而無應輔可以自佐,未能盈坎者也。坎之不盈,則險不盡矣。祗,辭也。為坎之主,盡平乃無咎,故曰「祗既平無咎」也。說既平乃無咎,明九五未免於咎也。《象》曰:「坎不盈」,中未大也。[疏]正義曰:「坎不盈」者,為坎之主而無應輔可以自佐,險難未能盈坎,猶險難未盡也。故云「坎不盈」也。「祗既平無咎」者,祗,辭也,謂險難既得盈滿而平,乃得「無咎」。若坎未盈平,仍有咎也。[疏]正義曰:釋「坎不盈」之義,雖復居中而無其應,未得光大,所以坎不盈滿也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邵雍解平:得此爻者,平淡无常,宜养精蓄锐。做官的没有危难,职位无忧。
䷜ 上六:係用徽纆(mò),寘(zhì)於叢棘,三歲不得,凶。上六。用绳索捆绑起来,放在牢狱中,三年不能出来,有凶祸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上六:系用徽纆,置於叢棘,三歲不得,兇。險峭之極,不可升也。嚴法峻整,難可犯也。宜其囚執置於思過之地。三歲,險道之夷也。險終乃反,故三歲不得自脩,三歲乃可以求復,故曰「三歲不得兇」也。《象》曰:上六,失道兇,三歲也。[疏]正義曰:「系用徽纆置於叢棘」者,險峭之極,不可升上。嚴法峻整,難可犯觸。上六居此險峭之處,犯其峻整之威,所以被系用其徽纆之繩。「置於叢棘」,謂囚執之處,以棘叢而禁之也。「三歲不得兇」者,謂險道未終,三歲已來,不得其吉,而有兇也。險終乃反,若能自修,三歲後可以求復自新,故《象》雲「上六,失道兇,三歲也」。言失道之兇,唯三歲之後可以免也。[疏]《象》曰:上六,失道兇,三歲也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邵雍解凶:得此爻者,须防牢狱之灾。做官的须防职权旁落之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