䷩ 六四:中行,告公從。 利用為依遷國。六四。行中道,告知王公跟从,适宜用来做依靠而迁移国都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六四:中行,告公從,利用為依遷國。居益之時,處巽之始,體柔當位,在上應下。卑不窮下,高不處亢,位雖不中,用「中行」者也。以斯告公,何有不從?以斯「依遷」,誰有不納也?《象》曰:「告公從」,以益志也。志得益也。[疏]正義曰:六四:居益之時,處巽之始,體柔當位,在上應下,卑不窮下,高不處亢,位雖不中,用中行者也」,故曰「中行」也。以此中行之德,有事以告於公,公必從之,故曰「告公從」也。用此道以依人而遷國者,人無不納,故曰「利用為依遷國」也。遷國,國之大事,明以中行,雖有大事,而無不利,如「周之東遷晉鄭焉依」之義也。[疏]正義曰:「以益志」者,既為公所從,其志得益也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邵雍解平:得此爻者,或会迁居,或有修造,诉者利,官者伸。做官的会被领导委以重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