䷔ 噬(shì)嗑。亨。 利用獄。噬嗑卦。通达。适宜判决诉讼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☲☳震下離上。噬嗑:亨。利用獄。噬,嚙也;嗑,合也。凡物之不親,由有間也。物之不齊,由有過也。有間與過,嚙而合之,所以通也。刑剋以通,獄之利也。[疏]正義曰:「噬嗑亨」者,噬,嚙也;嗑,合也。物在於口,則隔其上下,若嚙去其物,上下乃合而得「亨」也。此卦之名,假借口象以為義,以喻刑法也。凡上下之間,有物間隔,當須用刑法去之,乃得亨通,故云「噬嗑亨」也。「利用獄」者,以刑除間隔之物,故「利用獄」也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咬碎硬骨,强硬态度;事多困阻,积极谋求。得此卦者,事不遂心,纷争难免,诸事被阻,宜坚守常规,不为利诱,可保平安。 「宋·朱熹·周易本義·」 震下,離上。 噬嗑:亨,利用獄。噬,市利反。嗑,胡臘反。噬,齧也。嗑,合也。物有間者,齧而合之也。爲卦上下兩陽而中虛,頤口之象,九四一陽,間於其中,必齧之而後合,故爲噬嗑。其佔當得亨通者,有間故不通,齧之而合,則亨通矣。又三陰三陽,剛柔中半,下動上明,下雷上電,本自《益》卦六四之柔,上行以至於五而得其中,是以陰居陽,雖不當位而利用獄。蓋治獄之道,唯威與明,而得其中之爲貴。故筮得之者,有其德,則應其佔也。 「北宋·程颐·校·楊時·伊川易傳·周易程氏传·」 噬嗑,亨,利用獄。噬嗑,亨卦,自有亨義也。天下之事所以不得亨者,以有間也。噬而嗑之,則亨通矣。利用獄,噬而嗑之之道,宜用刑獄也。天下之間,非刑獄何以去之,不云利用刑,而云利用獄者。卦有明照之象,利於察獄也。獄者,所以究察情偽,得其情則知為間之道,然後可以設防與致刑也。 「明·佚名·断易天机·」 噬嗑卦离上震下,为巽宫五世卦。噬嗑为咬合之意,象征物品咬碎之后才能通过。此卦于诉讼有利。
䷹ 亨,利,貞。兑卦。通达,适宜,正固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☱☱兌下兌上。兌:亨,利貞。[疏]正義曰:兌,說也。《說卦》曰:「說萬物者莫說乎澤。」以兌是象澤之卦,故以「兌」為名。澤以潤生萬物,所以萬物皆說:施於人事,猶人君以恩惠養民,民無不說也。惠施民說,所以為亨。以說說物,恐陷諂邪,其利在於貞正。故曰「兌,亨利貞」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泽润万物,双重喜悦;和乐群伦,确守正道。得此卦者,多喜庆之事,人情和合,但应坚守正道,否则犯灾。 「宋·朱熹·周易本義·」 兌下,兌上。 兌:亨,利貞。兌,說也。一陰進乎二陽之上,喜之見乎外也。其象爲澤,取其說萬物,又取坎水而塞其下流之象。卦體剛中而柔外,剛中故說而亨,柔外故利於貞。蓋說有亨道,而其妄說不可以不戒,故其佔如此。又,柔外,故爲說亨,剛中,故利於貞,亦一義也。 「北宋·程颐·校·楊時·伊川易傳·周易程氏传·」 兌,亨,利貞。兌,說也。說,致亨之道也。能說於物,物莫不說而與之,足以致亨。然為說之道,利於貞正,非道求說則為邪諂而有悔咎,故戒利貞也。 「明·佚名·断易天机·」 兑卦兑上兑下,为兑宫本位卦。兑为喜悦、取悦,又为泽,泽中之水可以滋润万物,所占的人会很吉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