䷱ 元吉,亨。鼎卦。最为吉祥,通达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☲☴巽下離上。鼎:元吉,亨。革去故而鼎取新,取新而當其人,易故而法制齊明,吉然後乃亨,故先「元吉」而後「亨」也。鼎者,成變之卦也。革既變矣,則制器立法以成之焉。變而無制,亂可待也。法制應時,然後乃吉;賢愚有別,尊卑有序,然後乃亨,故先「元吉」而後乃「亨」。[疏]正義曰:鼎者,器之名也。自火化之後鑄金,而為此器以供烹飪之用,謂之為鼎。亨飪成新,能成新法。然則鼎之為器,且有二義:一有亨飪之用,二有物象之法,故《彖》曰「鼎,象也,明其有法象也」。《雜卦》曰「革去故」而「鼎取新」,明其亨飪有成新之用。此卦明聖人革命,示物法象,惟新其制,有「鼎」之義,「以木巽火」,有「鼎」之象,故名為《鼎》焉。變故成新,必須當理,故先元吉而後乃亨,故曰「鼎,元吉,亨」也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因败致功,因人成事;万事通达,平步青云。得此卦者,时运正佳,能得到朋友的帮助,取得不错的成就。与人合伙共事更佳。 「宋·朱熹·周易本義·」 巽下,離上。 鼎:元吉亨。鼎,烹飪之器。爲卦下陰爲足,二三四陽爲腹,五陰爲耳,上陽爲鉉,有鼎之象。又以巽木入離火,而致烹飪,鼎之用也。故其卦爲鼎。下巽,巽也,上離爲目,而五爲耳,又內巽順而外聰明之象。卦自《巽》來,陰進居五,而下應九二之陽,故其佔曰元亨。吉,衍文也。 「北宋·程颐·校·楊時·伊川易傳·周易程氏传·」 鼎:元吉亨。以卦才言也。如卦之才,可以致元亨也。止當云元亨,文羨吉字。卦才可以致元亨,未便有元吉也。彖復止云元亨,其羨明矣。 「明·佚名·断易天机·」 鼎卦离上巽下,为离宫二世卦。鼎为鼎定、和美之意,多主吉,但对诉讼、求官不利。
䷪ 夬(guài)。揚於王庭,孚號,有厲,告自邑,不利即戎,利有攸往。夬卦。在君王朝廷上显扬出来。有诚信而呼号有危险。从封邑前来告知,不适宜出兵作战,适宜有所前往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乾下兌上。夬:揚於王庭,孚號有厲。告自邑,不利即戎。利有攸往。夬與剝反者也。剝以柔變剛,至於剛幾盡。夬以剛決柔,如剝之消剛。剛隕則君子道消,柔消則小人道隕。君子道消,則剛正之德不可得直道而用,刑罰之威不可得坦然而行。「揚於王庭」,其道公也。[疏]「夬揚於王庭」至「利有攸往」。○正義曰:夬,決也。此陰消陽息之卦也。陽長至五,五陽共決一陰,故名為「夬」也。「揚於王庭」者,明行決斷之法,夬以剛決柔,施之於人,則是君子決小人也。王庭是百官所在之處,以君子決小人,故可以顯然發揚決斷之事於王者之庭,示公正而無私隱也,故曰「揚於王庭」也。「孚號有厲」者,號,號令也。行決之法,先須號令。夬以剛決柔,則是用明信之法而宣其號令,如此即柔邪者危,故曰「孚號有厲」也。以剛制斷,行令於邑可也。若用剛即戎,尚力取勝,為物所疾,以此用師,必有不利,故曰「告自邑,不利即戎」。雖「不利即戎」,然剛德不長,則柔邪不消。故陽爻宜有所往,夬道乃成,故曰「利有攸往」也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排除决去,必须刚断;始吉终凶,谨慎自重。得此卦者,大运将过,困难将至,宜提高警惕,谨言慎行。 「宋·朱熹·周易本義·」 乾下,兌上。 夬:揚於王庭,孚號有厲。告自邑,不利即戎,利有攸往。夬,古快反。號,戶羔反。卦內並同。夬,決也,陽決陰也,三月之卦也。以五陽去一陰,決之而已。然其決之也,必正名其罪,而盡誠以呼號其衆,相與合力,然亦尚有危厲,不可安肆。又,當先治其私,而不可專尚威武,則利有所往也。皆戒之之辭。 「北宋·程颐·校·楊時·伊川易傳·周易程氏传·」 夬,揚于王庭,孚號有厲。告自邑,不利即戎,利有攸往。小人方盛之時,君子之道未勝,安能顯,然以正道決去之,故含晦俟時,漸圖消之之道。今既小人衰微,君子道盛,當顯行之於公朝,使人明知善惡,故云揚于王庭。孚,信之在中,誠意也。號者,命眾之辭。君子之道雖長盛,而不敢忘戒備,故至誠以命眾,使知尚有危道,雖以此之甚盛,決彼之甚衰,若易而无備,則有不虞之悔,是尚有危理,必有戒懼之心,則无患也。聖人設戒之意深矣。君子之治小人,以其不善也,必以己之善道勝革之,故聖人誅亂必先修己,舜之敷文德是也。邑,私邑。告自邑,先自治也。以眾陽之盛決於一陰,力固有餘,然不可極其剛至於太過,太過乃如《蒙》上九之為寇也。戎,兵者,強武之事。不利即戎,謂不宜尚壯武也。即,從也。從戎,尚武也。利有攸往,陽雖盛,未極乎上,陰雖微,猶有未去,是小人尚有存者,君子之道有未至也,故宜進而往也。不尚剛武,而其道益進,乃夬之善也。 「明·佚名·断易天机·」 夬卦兑上乾下,为坤宫五世卦。此卦中的夬为决断、决裂,象征会有危险之事,利有攸往,往前有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