䷩ 益。利有攸往,利涉大川。益卦。适宜有所前往,适宜渡过大河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☴☳震下巽上。益:利有攸往,利涉大川。[疏]正義曰:「益」者,增足之名,損上益下,故謂之益。下巳有矣,而上更益之,明聖人利物之無巳也。損卦則損下益上,益卦則損上益下,得名皆就下而不據上者,向秀雲:「明王之道,志在惠下,故取下謂之損,與下謂之益。」既上行惠下之道,利益萬物,動而無違,何往不利,故曰「利有攸往」。以益涉難,理絕險阻,故曰「利涉大川」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损上益下,奋发有为;进取成名,商贾获利。得此卦者,正当好运,奋发图进,得人帮助,能获名利。 「宋·朱熹·周易本義·」 震下,巽上。 益:利有攸往,利涉大川。益,增益也。爲卦損上卦初畫之陽,益下卦初畫之陰,自上卦而下於下卦之下,故爲益。卦之九五、六二,皆得中正。下震上巽,皆木之象,故其佔利有所往,而利涉大川也。 「北宋·程颐·校·楊時·伊川易傳·周易程氏传·」 益,利有攸往,利涉大川。益者,益於天下之道也,故利有攸往。益之道,可以濟險難,利涉大川也。 「明·佚名·断易天机·」 益卦巽上震下,为巽宫三世卦。益卦为损益、收益之意,利有所往,利涉大川,多主吉。
䷳ 艮(gèn)。艮其背,不獲其身,行其庭,不見其人,無咎。止住背部,没有获得身体。走在庭院中,没有见到人。没有灾难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☶☶艮下艮上。艮:其背,目無患也。不獲其身,所止在後,故不得其身也。行其庭,不見其人,相背故也。無咎。凡物對面而不相通,「否」之道也。艮者,止而不相交通之卦也。各止而不相與,何得無咎?唯不相見乃可也。施止於背,不隔物慾,得其所止也。背者,無見之物也。無見則自然靜止,靜止而無見,則「不獲其身」矣。「相背」者,雖近而不相見,故「行其庭,不見其人」也。夫施止不於無見,令物自然而止,而強止之,則奸邪並興,近而不相得則兇。其得「無咎」,「艮其背,不獲其身,行其庭,不見其人」故也。[疏]正義曰:目者,能見之物,施止於面,則抑割所見,強隔其欲,是目見之所患。今施止於背,則「目無患也」。[疏]「艮其背不獲其身」至「無咎」。○正義曰:「艮其背,不獲其身,行其庭,不見其人,無咎」者,「艮,止也」,靜止之義,此是象山之卦,其以「艮」為名。施之於人,則是止物之情,防其動欲,故謂之止。「艮其背」者,此明施止之所也。施止得所,則其道易成,施止不得其所,則其功難成,故《老子》曰:「不見可欲,使心不亂也。」「背者,無見之物也。」夫「無見則自然靜止」。夫欲防止之法,宜防其未兆。既兆而止,則傷物情,故施止於無見之所,則不隔物慾,得其所止也。若「施止於面」,則「對面而不相通」,強止其情,則「奸邪並興」,而有兇咎。止而無見,則所止在後,不與而相對。言有物對面而來,則情慾有私於己。既止在後,則是施止無見。所止無見,何見其身,故「不獲其身」。既「不獲其身」,則相背矣。相背者,雖近而不相見,故「行其庭,不見其人」。如此乃得「無咎」,故曰「艮其背,不獲其身,行其庭,不見其人,無咎」也。又若能止於未兆,則是治之於未萌,若對面不相交通,則是「否」之道也。但止其背,可得「無咎」也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停留阻止,无可再进;随份勿贪,不可强求。得此卦者,前路受阻,不宜妄进,宜守待机。 「宋·朱熹·周易本義·」 艮下,艮上。 艮其背,不獲其身,行其庭,不見其人,無咎。艮,止也。一陽止於二陰之上,陽自下升,極上而止也。其象爲山,取坤地而隆其上之狀,亦止於極而不進之意也。其佔則必能止於背而不有其身,行其庭而不見其人,乃無咎也。蓋身,動物也,唯背爲止。艮其背,則止於所當止也。止於所當止,則不隨身而動矣,是不有其身也。如是,則雖行於庭除有人之地,而亦不見其人矣。蓋艮其背而不獲其身者,止而止也,行其庭而不見其人者,行而止也。動靜各止其所,而皆主夫靜焉,所以得無咎也。 「北宋·程颐·校·楊時·伊川易傳·周易程氏传·」 艮其背,不獲其身;行其庭,不見其人。无咎。人之所以不能安其止者,動於欲也。 欲牽於前,而求其止不可得也。 故艮之道,當艮其背,所見者在前,而背乃背之,是所不見也。止於所不見,則无欲以亂其心,而止乃安。不獲其身,不見其身也,謂忘我也。无我則止矣;不能无我,无可止之道。行其庭,不見其人,庭除之間,至近也。在背則雖至近不見,謂不交於物也。外物不接,內欲不萌,如是而止,乃得止之道於止,為无咎也。 「明·佚名·断易天机·」 艮卦艮上艮下,为艮宫本位卦。艮为停止的意思,为钱财散失之象,需谨慎提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