䷌ 同人于野,亨。 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聚合众人于郊野,通达。适宜渡过大河,适宜君子正固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☰☲離下乾上。同人於野,亨,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[疏]正義曰:「同人」,謂和同於人。「於野,亨」者,野是廣遠之處,借其野名,喻其廣遠,言和同於人,必須寬廣,無所不同。用心無私,處非近狹,遠至於野,乃得亨進,故云「同人於野亨」。與人同心,足以涉難,故曰「利涉大川」也。與人和同,義涉邪僻,故「利君子貞」也。此「利涉大川」,假物象以明人事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人类相亲,与人和同;所求皆得,无不称心。得此卦者,吉祥如意,与人合作共事更佳,上下同心,谋事有成。 「宋·朱熹·周易本義·」 離下,乾上。 同人於野,亨。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離,亦三畫卦之名。一陰麗於二陽之間,故其德爲麗、爲文明;其象爲火、爲日、爲電。同人,與人同也。以離遇乾,火上同於天,六二得位得中,而上應九五,又卦唯一陰而五陽同與之,故爲同人。於野,謂曠遠而無私也,有亨道矣。以健而行,故能涉川。爲卦內文明而外剛健,六二中正而有應,則君子之道也。佔者能如是,則亨,而又可涉險。然必其所同合於君子之道,乃爲利也。 「北宋·程颐·校·楊時·伊川易傳·周易程氏传·」 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野,謂曠野,取遠與外之義。夫同人者,以天下大同之道,則聖賢大公之心也。常人之同者,以其私意所合,乃暱比之情耳,故必于野,謂不以暱近情之所私,而于郊野曠遠之地,既不繫所私,乃至公大同之道,无遠不同也,其亨可知。能與天下大同,是天下皆同之也。天下皆同,何險阻之不可濟?何艱危之不可亨?故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上言于野,止謂不在暱比。此復言宜以君子正道。君子之貞,謂天下至公大同之道,故雖居千里之遠,生千歲之後,若合符節,推而行之,四海之廣,兆民之眾,莫不同。小人則唯用其私意,所比者雖非亦同,所惡者雖是亦異,故其所同者,則為阿黨,蓋其心不正也。故同人之道,利在君子之貞正。 「明·佚名·断易天机·」 同人卦乾上离下,为离宫归魂卦。同人卦象征交结情深,两人契义,同心断金。主所求皆得,事事称心。
䷱ 元吉,亨。鼎卦。最为吉祥,通达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☲☴巽下離上。鼎:元吉,亨。革去故而鼎取新,取新而當其人,易故而法制齊明,吉然後乃亨,故先「元吉」而後「亨」也。鼎者,成變之卦也。革既變矣,則制器立法以成之焉。變而無制,亂可待也。法制應時,然後乃吉;賢愚有別,尊卑有序,然後乃亨,故先「元吉」而後乃「亨」。[疏]正義曰:鼎者,器之名也。自火化之後鑄金,而為此器以供烹飪之用,謂之為鼎。亨飪成新,能成新法。然則鼎之為器,且有二義:一有亨飪之用,二有物象之法,故《彖》曰「鼎,象也,明其有法象也」。《雜卦》曰「革去故」而「鼎取新」,明其亨飪有成新之用。此卦明聖人革命,示物法象,惟新其制,有「鼎」之義,「以木巽火」,有「鼎」之象,故名為《鼎》焉。變故成新,必須當理,故先元吉而後乃亨,故曰「鼎,元吉,亨」也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因败致功,因人成事;万事通达,平步青云。得此卦者,时运正佳,能得到朋友的帮助,取得不错的成就。与人合伙共事更佳。 「宋·朱熹·周易本義·」 巽下,離上。 鼎:元吉亨。鼎,烹飪之器。爲卦下陰爲足,二三四陽爲腹,五陰爲耳,上陽爲鉉,有鼎之象。又以巽木入離火,而致烹飪,鼎之用也。故其卦爲鼎。下巽,巽也,上離爲目,而五爲耳,又內巽順而外聰明之象。卦自《巽》來,陰進居五,而下應九二之陽,故其佔曰元亨。吉,衍文也。 「北宋·程颐·校·楊時·伊川易傳·周易程氏传·」 鼎:元吉亨。以卦才言也。如卦之才,可以致元亨也。止當云元亨,文羨吉字。卦才可以致元亨,未便有元吉也。彖復止云元亨,其羨明矣。 「明·佚名·断易天机·」 鼎卦离上巽下,为离宫二世卦。鼎为鼎定、和美之意,多主吉,但对诉讼、求官不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