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水师
坤坎卦:外顺内陷

訟必有眾起,故受之以師;師者,眾也,師卦憂苦

师。貞,丈人,吉無咎。
象曰:地中有水,师。君子以容民畜众。

山泽损
艮兑卦:外止内悦

緩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損,損卦興盛的開始

损。有孚,元吉,無咎,可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,二簋(guǐ)可用享。
象曰:山下有泽,损。君子以征忿窒欲。
* 京房易解:师水->损土,师水损土:卦变:克
* 动与世合:['子戊寅木初&妻戊午火世:生', '父癸酉金應&妻戊午火世']
本宫卦
本体卦
一世
初爻变
二世
第二爻变
三世
第三爻变
四世
第四爻变
五世
第五爻变
游魂卦
第四爻变
归魂卦
下三爻变

29坎

60节

3屯

63既济

49革

55丰

36明夷

7师

䷆ 上六:大君有命,開國承家,小人勿用。上六。天子颁赐爵命,封为诸侯可以开国,封为大夫可以立家,对小人则不要任用。

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
上六:大君有命,開國承家,小人勿用。處師之極,師之終也。大君之命,不失功也。開國承家,以寧邦也。小人勿用,非其道也。《象》曰:「大君有命」,以正功也。「小人勿用」,必亂邦也。
[疏]「上六大君有命」至「小人勿用」。○正義曰:「大君有命」者,上六處師之極,是師之終竟也。「大君」謂天子也,言天子爵命此上六,若其功大,使之開國為諸侯;若其功小,使之承家為卿大夫。「小人勿用」者,言開國承家,須用君子,勿用小人也。[疏]正義曰:「大君有命,以正功也」者,正此上六之功也。「小人勿用,必亂邦也」者,若用小人,必亂邦國,故不得用小人也。
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
邵雍解平:得此爻者,可立家计,或继承家业,但谨防小人从中作梗。做官的会当权立功。专业人才则会技艺成名。

䷆ 初六:師出以律,否臧(zāng)凶。初六。军队出动要按照军纪,不顺从的,将有凶祸。

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
初六:師出以律,否臧兇。為師之始,齊師者也。齊眾以律,失律則散。故師出以律,律不可失。失律而臧,何異於否?失令有功,法所不赦。故師出不以律,否臧皆兇。《象》曰:「師出以律」,失律兇也。
[疏]「初六師出」至「否臧兇」。○正義曰:「初六師出以律」者,律,法也。初六為師之始,是整齊師眾者也。既齊整師眾,使師出之時,當須以其法制整齊之,故云「師出以律」也。「否臧兇」者,若其失律行師,無問否之與臧,皆為兇也。「否」謂破敗,「臧」謂有功。然「否」為破敗,即是兇也。何須更雲「否臧兇」者,本意所明,雖臧亦兇。「臧」文既單,故以「否」配之,欲盛言臧兇,不可單言,故云否之與臧,皆為兇也。○注「為師之始」至「否臧皆兇」。○正義曰:「為師之始,齊師者也」者,以師之初爻,故云「為師之始」。在師之首,先唱發始,是齊整師眾者也。「失律而臧,何異於否」者,若棄失法律,不奉法而行,雖有功而臧,何異於否也?「失令有功,法所不赦」者,解「何異於否」之義。令則法律也。若失此法令,雖有功勞,軍法所不容赦,故云「何異於否」。然閫外之事,將軍所載,臨事制宜,不必皆依君命,何得有功「法所不赦」者:凡為師之體,理非一端,量事制宜,隨時進退,此則將軍所制,隨時施行。若茍順私情,故違君命,犯律觸法,則事不可赦耳。[疏]正義曰「失律兇」者,釋「師出以律」之義。言所以必須以律者,以其失律則兇。反經之文,以明經義。
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
邵雍解凶:得此爻者,经营得当,则财货日增。但妄动者,成少败多。不良者,多险难刑伤。做官的宜谨守正道,则会得到上级的欣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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