䷽ 亨,利貞,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小过卦。通达,适宜正固。可以做小事,不可以做大事。有鸟飞过留下的声音。不应该往上走,而应该往下走,非常吉祥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☳☶艮下震上。小過:亨,利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飛鳥遺其音聲,哀以求處,上愈無所適,下則得安。愈上則愈窮,莫若飛鳥也。[疏]「小過亨」至「大吉」。○正義曰:「小過,亨」者,「小過」,卦名也。王於《大過》卦下注雲:「音相過之過」。恐人作罪過之義,故以音之。然則「小過」之義,亦與彼同也。過之小事,謂之小過,即「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」之謂是也。褚氏雲:「謂小人之行,小有過差,君子為過厚之行以矯之也,如晏子狐裘之比也。」此因小人有過差,故君子為過厚之行,非即以過差釋卦名。《彖》曰「小過,小者過而亨」,言因過得亨,明非罪過,故王於大過音之,明雖義兼罪過得名,上在君子為過行也。而周氏等不悟此理,兼以罪過釋卦名,失之遠矣。過為小事,道乃可通,故曰「小過,亨」也。「利貞」者,矯世勵俗,利在歸正,故曰「利貞」也。「可小事,不可大事」者,時也。小有過差,惟可矯以小事,不可正以大事,故曰「可小事,不可大事」也。「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」者,借喻以明過厚之行,有吉有兇。飛鳥遺其音聲,哀以求處。過上則愈無所適,過下則不失其安,以譬君子處過差之時,為過厚之行,順而立之則吉,逆而忤鱗則兇,故曰:「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」。順則執卑守下,逆則犯君陵上,故以臣之逆順,類鳥之上下也。○注「飛鳥」至「求處」。○正義曰:「飛鳥遺其音聲,哀以求處」者,遺,失也。鳥之失聲,必是窮迫,未得安處。《論語》曰:「鳥之將死,其鳴也哀。」故知遺音即哀聲也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阴顺阳困,柔软用事;谨慎自持,不宜急进。得此卦者,诸事不利,宜行小事,不宜成大事,更防因自身的过失惹来是非争讼。 「宋·朱熹·周易本義·」 艮下,震上。 小過:亨,利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小,謂陰也。爲卦四陰在外,二陽在內,陰多於陽,小者過也。既過於陽,可以亨矣。然必利於守貞,則又不可以不戒也。卦之二五,皆以柔而得中,故可小事。三四皆以剛失位而不中,故不可大事。卦體內實外虛,如鳥之飛,其聲下而不上,故能致飛鳥遺音之應,則宜下而大吉,亦不可大事之類也。 「北宋·程颐·校·楊時·伊川易傳·周易程氏传·」 小過,亨,利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。大吉。過者,過其常也, 若矯往而過正,過所以就正也。 事有時而當,然有待過而後能亨者,故小過自有亨義。利貞者, 過之道利於貞也。 不失時宜謂之正。過所以求就中也, 所過者小事也。 事之大者,豈可過也。 於大過論之詳矣。 飛鳥遺之音,謂過之不遠也。 不宜上,宜下,謂宜順也。 順則大吉。 過以就之,蓋順理也。 過而順理,其吉必大。 「明·佚名·断易天机·」 小过卦震上艮下,为兑宫游魂卦。占得此卦,举事有利,可以举小事,不可举大事。
䷍ 大有。元亨。大有卦。最为通达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☲☰乾下離上。大有:元亨。不大通,何由得「大有」乎?「大有」則必元亨矣。[疏]正義曰:柔處尊位,陽並應,大能所有,故稱「大有」。既能「大有」,則其物大得亨通,故云「大有元亨」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日丽中天,遍照万物;盛大富有,持盈保泰。得此卦者,正当好运,事事吉祥,大有收获,但需防物极必反,盛极转衰。 「宋·朱熹·周易本義·」 乾下,離上。 大有:元亨。大有,所有之大也。離居乾上,火在天上,無所不照。又,六五一陰居尊得中,而五陽應之,故爲大有。乾健離明,居尊應天,有亨之道。佔者有其德,則大善而亨也。 「北宋·程颐·校·楊時·伊川易傳·周易程氏传·」 大有,元亨。卦之才可以元亨也。凡卦德,有卦名自有其義者,如比吉、謙亨是也;有因其卦義便為訓戒者,如師貞丈人吉、同人于野亨是也;有以其卦才而言者,大有元亨是也。由剛健文明,應天時行,故能元亨也。 「明·佚名·断易天机·」 大有卦离上乾下,为乾宫归魂卦。大有卦为柔得尊位,抑恶扬善,丰财利义,象征天命所归,得人心,因此主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