䷅ 讼。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終凶。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讼卦。有凭证可信,窒塞而须警惕,中间吉祥,最后有凶祸。适宜见到大人,不适宜渡过大河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☰☵坎下乾上。訟:有孚,窒惕,中吉,窒謂窒塞也。皆惕,然後可以獲中吉。終兇。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[疏]正義曰:窒,塞也。惕,懼也。凡訟者,物有不和,情相乖爭而致其訟。凡訟之體,不可妄興,必有信實,被物止塞,而能惕懼,中道而止,乃得吉也。[疏]正義曰:「終兇」者,訟不可長,若終竟訟事,雖復窒惕,亦有兇也。「利見大人」者,物既有訟,須大人決之,故「利見大人」也。「不利涉大川」者,以訟不可長,若以訟而往涉危難,必有禍患,故「不利涉大川」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天高水深,达远不亲;慎谋退守,敬畏无凶。得此卦者,身心不安,事多不顺,与他人多争诉之事,宜修身养性,谨慎处事。 「宋·朱熹·周易本義·」 坎下,乾上。 訟:有孚窒,惕中吉,終兇,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窒,張慄反。訟,爭辯也。上乾下坎,乾剛坎險,上剛以制其下,下險以伺其上,又爲內險而外健,又爲己險而彼健,皆訟之道也。九二中實,上無應與,又爲加憂。且於卦變自遁而來,爲剛來居二,而當下卦之中,有有孚而見窒,能懼而得中之象。上九過剛,居訟之極,有終極其訟之象。九五剛健中正,以居尊位,有大人之象。以剛乘險,以實履陷,有不利涉大川之象。故戒佔者必有爭辯之事,而隨其所處爲吉凶也。 「北宋·程颐·校·楊時·伊川易傳·周易程氏传·」 訟:有孚窒,惕中吉。終凶。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訟之道必有其孚實,中无其實,乃是誣妄,凶之道也。卦之中實,為有孚之象。訟者,與人爭辯而待決於人,雖有孚,亦須窒塞未通。不窒則已明,无訟矣。事既未辯,吉凶未可必也,故有畏惕中吉,得中則吉也。終凶,終極其事,則凶也。訟者,求辯其曲直也,故利見於大人。大人則能以其剛明中正,決所訟也。訟非和平之事,當擇安地而處,不可陷於危險,故不利涉大川也。 「明·佚名·断易天机·」 讼卦乾上坎下,为离宫游魂卦。上乾为刚,下坎为险,一方刚强,一方阴险,必然产生争论,因此多有不吉。
䷌ 同人于野,亨。 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聚合众人于郊野,通达。适宜渡过大河,适宜君子正固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☰☲離下乾上。同人於野,亨,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[疏]正義曰:「同人」,謂和同於人。「於野,亨」者,野是廣遠之處,借其野名,喻其廣遠,言和同於人,必須寬廣,無所不同。用心無私,處非近狹,遠至於野,乃得亨進,故云「同人於野亨」。與人同心,足以涉難,故曰「利涉大川」也。與人和同,義涉邪僻,故「利君子貞」也。此「利涉大川」,假物象以明人事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人类相亲,与人和同;所求皆得,无不称心。得此卦者,吉祥如意,与人合作共事更佳,上下同心,谋事有成。 「宋·朱熹·周易本義·」 離下,乾上。 同人於野,亨。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離,亦三畫卦之名。一陰麗於二陽之間,故其德爲麗、爲文明;其象爲火、爲日、爲電。同人,與人同也。以離遇乾,火上同於天,六二得位得中,而上應九五,又卦唯一陰而五陽同與之,故爲同人。於野,謂曠遠而無私也,有亨道矣。以健而行,故能涉川。爲卦內文明而外剛健,六二中正而有應,則君子之道也。佔者能如是,則亨,而又可涉險。然必其所同合於君子之道,乃爲利也。 「北宋·程颐·校·楊時·伊川易傳·周易程氏传·」 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野,謂曠野,取遠與外之義。夫同人者,以天下大同之道,則聖賢大公之心也。常人之同者,以其私意所合,乃暱比之情耳,故必于野,謂不以暱近情之所私,而于郊野曠遠之地,既不繫所私,乃至公大同之道,无遠不同也,其亨可知。能與天下大同,是天下皆同之也。天下皆同,何險阻之不可濟?何艱危之不可亨?故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上言于野,止謂不在暱比。此復言宜以君子正道。君子之貞,謂天下至公大同之道,故雖居千里之遠,生千歲之後,若合符節,推而行之,四海之廣,兆民之眾,莫不同。小人則唯用其私意,所比者雖非亦同,所惡者雖是亦異,故其所同者,則為阿黨,蓋其心不正也。故同人之道,利在君子之貞正。 「明·佚名·断易天机·」 同人卦乾上离下,为离宫归魂卦。同人卦象征交结情深,两人契义,同心断金。主所求皆得,事事称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