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风升
坤巽卦:外顺内入

聚而上者謂之升,故受之以升,升卦不下來

升。元亨,用見大人,勿恤,南征吉。
象曰:地中生木,升。君子以顺德,积小以高大。

天水讼
乾坎卦:外健内陷

飲食必有訟,故受之以訟,訟卦是不親和

讼。有孚,窒。惕中吉。終凶。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象曰:天与水违行,讼。君子以做事谋始。
* 京房易解:升木->讼火
* 动与世合:['官辛酉金三&妻癸丑土世', '兄壬午火世&妻癸丑土世:生', '父癸亥水五&妻癸丑土世', '官癸酉金上&妻癸丑土世']
本宫卦
本体卦
一世
初爻变
二世
第二爻变
三世
第三爻变
四世
第四爻变
五世
第五爻变
游魂卦
第四爻变
归魂卦
下三爻变

51震

16豫

40解

32恒

46升

48井

28大过

17随

䷅ 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初六。不要把事情做到底,有小的责难,最后吉祥。

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
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處訟之始,訟不可終,故「不永所事」,然後乃吉。凡陽唱而陰和,陰非先唱者也。四召而應,見犯乃訟。處訟之始,不為訟先,雖不能不訟,而了訟必辯明矣。《象》曰:「不永所事」,訟不可長也。雖「小有言」,其辯明也。
[疏]「初六」至「小有言終吉」。○正義曰:「不永所事」者,永,長也,不可長久為鬥訟之事,以「訟不可終」也。「小有言,終吉」者,言「終吉」者,言初六應於九四。然九四剛陽,先來非理犯己,初六陰柔,見犯乃訟,雖不能不訟,是不獲己而訟也,故「小有言」;以處訟之始,不為訟先,故「終吉」。○注「處訟之始」至「必辯明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處訟之始」者,始入訟境,言訟事尚微,故云「處訟之始」也。「不為訟先」者,言己是陰柔,待唱乃和,故云「不為訟先也」。[疏]正義曰:「訟不可長」者,釋「不永所事」,以訟不可長,故不長此鬥爭之事。「其辯明」者,釋「小有言」,以訟必辯析分明。四雖初時犯己,己能辯訟,道理分明,故初時「小有言」也。
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
邵雍解吉:得此爻者,会生起是非,但终吉。有病者,不药而愈。做官的会遭诽谤,但会不辩自明。

䷅ 九二:不克訟,歸而逋(bǔ),其邑人三百戶,無眚(shěng)。九二。争讼没有成功,回来躲避,他采邑的三百户人口没有灾害。

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
九二:不克訟,歸而逋其邑。人三百戶,無眚。以剛處訟,不能下物,自下訟上,宜其不克。若能以懼歸竄其邑,乃可以免災。邑過三百,非為竄也。竄而據強,災未免也。《象》曰:「不克訟」,歸逋竄也。自下訟上,患至掇也。
[疏]「九二」至「三百戶無眚」。○正義曰:「不克訟」者,克,勝也;以剛處訟,不能下物,自下訟上,與五相敵,不勝其訟,言訟不得勝也。「歸而逋其邑」者,訟既不勝,怖懼還歸,逋竄其邑。若其邑強大,則大都偶國,非逋竄之道。「人三百戶,無眚」者,若其邑狹少,唯三百戶乃可也。「三百戶」者,鄭注《禮記》雲:「小國下大夫之制。」又鄭注《周禮·小司徒》雲:方十里為成,九百夫之地,溝渠、城郭、道路三分去其一,餘六百夫。又以田有不易,有一易,有再易,定受田三百家。即此「三百戶」者,一成之地也。鄭注云:不易之田,歲種之;一易之田,休一歲乃種;再易之地,休二歲乃種。言至薄也。茍自藏隱,不敢與五相敵,則無眚災。○注「以剛處訟」至「災未免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若能以懼歸竄其邑,乃可免災」者,如此注意,則經稱「其邑」二字連上為句,「人三百戶」合下為句。[疏]正義曰:「歸逋竄」者,釋歸而逋邑,以訟之不勝,故退歸逋竄也。「患至掇」者,掇猶拾掇也。自下訟上,悖逆之道,故禍患來至,若手自拾掇其物,言患必來也。故王肅雲:「若手拾掇物然。」
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
邵雍解平:得此爻者,平安无事。做官的会有食邑之荣。
URL:https://zhouyipro.com/gua46-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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