䷐ 六二:係小子,失丈夫。六二。系住小孩,失去丈夫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六二:系小子,失丈夫。陰之為物,以處隨世,不能獨立,必有系也。居隨之時,體於柔弱,而以乘夫剛動,豈能秉志違於所近?隨此失彼,弗能兼與。五處已上,初處已下,故曰「系小子,失丈夫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系小子」,弗兼與也。[疏]「六二」至「失丈夫」。○正義曰:「小子」謂初九也。「丈夫」謂九五也。初九處卑,故稱「小子」。五居尊位,故稱「丈夫」。六二既是陰柔,不能獨立所處,必近系屬初九,故云「系小子」。既屬初九,則不得往應於五,故云「失丈夫」也。[疏]正義曰:釋「系小子」之意。既隨此初九,則失彼九五丈夫,是不能兩處兼有,故云「弗兼與」也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邵雍解凶:得此爻者,不安宁,或受小人的暗算,是非不断。当官的宜退守,进取者要有自知之明。
䷐ 六三:係丈夫,失小子, 隨有求得,利居貞。六三。系住丈夫,失去小孩。随从而有所求,可以得到。适宜守住正固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六三:系丈夫,失小子。隨有求得,利居貞。陰之為物,以處隨世,不能獨立,必有系也。雖體下卦,二巳據初,將何所附?故舍初系四,志在「丈夫」。四俱無應,亦欲於巳隨之,則得其所求矣,故曰「隨有求得」也。應非其正,以系於人,何可以妄曰「利居貞」也?初處己下,四處已上,故曰「系丈夫,失小子」也。《象》曰:「系丈夫」,志舍下也。「下」謂初也。[疏]「六三系丈夫」至「利居貞」。○正義曰:六三陰柔,近於九四,是系於「丈夫」也。初九既被六二之所據,六三不可復往從之,是「失小子」也。「隨有求得」者,三從往隨於四,四亦更無他應。己往隨於四,四不能逆己,是三之所隨,有求而皆得也。「利居貞」者,己非其正,以系於人,不可妄動,唯利在俱處守正,故云「利居貞也」。○注「四俱無應」至「小子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四俱無應」者,三既無應,四亦無應,是四與三俱無應也。此六二、六三因陰陽之象,假丈夫、小子以明人事,餘無義也。[疏]正義曰:釋「系丈夫」之義。六三既系九四之「丈夫」,志意則舍下之初九也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邵雍解平:得此爻者,营谋遂意,但宜走正道,才能得利。做官的会得到保举而升迁有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