䷆ 师。貞,丈人,吉無咎。师卦。正固。有威望的长者吉祥,没有灾难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☷☵坎下坤上。師:貞,丈人吉,無咎。丈人,嚴莊之稱也。為師之正,丈人乃吉也。興役動眾無功,罪也,故吉乃無咎也。[疏]「師:貞,丈人吉,無咎」。○正義曰:「師」,眾也。貞,正也。丈人謂嚴莊尊重之人,言為師之正,唯得嚴莊丈人監臨主領,乃得「吉無咎」。若不得丈人監臨之,無不畏懼,不能齊眾,必有咎害。○注「丈人嚴戒之稱也」至「乃無咎也」。○正義曰:「興役動眾無功,罪」者,監臨師旅,當以威嚴,則有功勞,乃得無咎;若其不以威嚴,師必無功而獲其罪,故云「興役動眾無功,罪」也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忧劳动众,变化无穷;公正无私,排除万难。得此卦者,困难重重,忧心劳众,宜包容别人,艰苦努力,摒除一切困难。 「宋·朱熹·周易本義·」 坎下,坤上。 師:貞,丈人吉,無咎。師,兵衆也。下坎上坤,坎險坤順,坎水坤地。古者寓兵於農,伏至險於大順,藏不測於至靜之中。又卦唯九二陽居下卦之中,爲將之象,上下五陰順而從之,爲衆之象。九二以剛居下而用事,六五以柔居上而任之,爲人君命將出師之象,故其卦之名曰師。丈人,長老之稱。用師之道,利於得正,而任老成之人,乃得吉而無咎。戒佔者亦必如是也。 「北宋·程颐·校·楊時·伊川易傳·周易程氏传·」 師貞,丈人吉,无咎。師之道,以正為本,興師動眾以毒天下而不以正,民弗從也,强驅之耳。故師以貞為主,其動雖正也,帥之者,必丈人,則吉而无咎也。蓋有吉而有咎者,有无咎而不吉者,吉且无咎,乃盡善也。丈人者,尊嚴之稱。帥師總眾,非眾所尊信畏服,則安能得人心之從?故司馬穰苴擢自微賤,授之以眾,乃以眾心未服,請莊賈為將也。所謂丈人不必素居崇貴,但其才謀德業,眾所畏服則是也。如穰苴既誅莊賈,則眾心畏服,乃丈人矣。又如淮隂侯起於微賤,遂為大將,蓋其謀為有以使人尊畏也。 「明·佚名·断易天机·」 师卦坤上坎下,为坎宫归魂卦。师即兵众,只有选择德高望重的长者来统率军队,才能吉祥无咎。
䷽ 亨,利貞,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小过卦。通达,适宜正固。可以做小事,不可以做大事。有鸟飞过留下的声音。不应该往上走,而应该往下走,非常吉祥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☳☶艮下震上。小過:亨,利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飛鳥遺其音聲,哀以求處,上愈無所適,下則得安。愈上則愈窮,莫若飛鳥也。[疏]「小過亨」至「大吉」。○正義曰:「小過,亨」者,「小過」,卦名也。王於《大過》卦下注雲:「音相過之過」。恐人作罪過之義,故以音之。然則「小過」之義,亦與彼同也。過之小事,謂之小過,即「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」之謂是也。褚氏雲:「謂小人之行,小有過差,君子為過厚之行以矯之也,如晏子狐裘之比也。」此因小人有過差,故君子為過厚之行,非即以過差釋卦名。《彖》曰「小過,小者過而亨」,言因過得亨,明非罪過,故王於大過音之,明雖義兼罪過得名,上在君子為過行也。而周氏等不悟此理,兼以罪過釋卦名,失之遠矣。過為小事,道乃可通,故曰「小過,亨」也。「利貞」者,矯世勵俗,利在歸正,故曰「利貞」也。「可小事,不可大事」者,時也。小有過差,惟可矯以小事,不可正以大事,故曰「可小事,不可大事」也。「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」者,借喻以明過厚之行,有吉有兇。飛鳥遺其音聲,哀以求處。過上則愈無所適,過下則不失其安,以譬君子處過差之時,為過厚之行,順而立之則吉,逆而忤鱗則兇,故曰:「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」。順則執卑守下,逆則犯君陵上,故以臣之逆順,類鳥之上下也。○注「飛鳥」至「求處」。○正義曰:「飛鳥遺其音聲,哀以求處」者,遺,失也。鳥之失聲,必是窮迫,未得安處。《論語》曰:「鳥之將死,其鳴也哀。」故知遺音即哀聲也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阴顺阳困,柔软用事;谨慎自持,不宜急进。得此卦者,诸事不利,宜行小事,不宜成大事,更防因自身的过失惹来是非争讼。 「宋·朱熹·周易本義·」 艮下,震上。 小過:亨,利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小,謂陰也。爲卦四陰在外,二陽在內,陰多於陽,小者過也。既過於陽,可以亨矣。然必利於守貞,則又不可以不戒也。卦之二五,皆以柔而得中,故可小事。三四皆以剛失位而不中,故不可大事。卦體內實外虛,如鳥之飛,其聲下而不上,故能致飛鳥遺音之應,則宜下而大吉,亦不可大事之類也。 「北宋·程颐·校·楊時·伊川易傳·周易程氏传·」 小過,亨,利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。大吉。過者,過其常也, 若矯往而過正,過所以就正也。 事有時而當,然有待過而後能亨者,故小過自有亨義。利貞者, 過之道利於貞也。 不失時宜謂之正。過所以求就中也, 所過者小事也。 事之大者,豈可過也。 於大過論之詳矣。 飛鳥遺之音,謂過之不遠也。 不宜上,宜下,謂宜順也。 順則大吉。 過以就之,蓋順理也。 過而順理,其吉必大。 「明·佚名·断易天机·」 小过卦震上艮下,为兑宫游魂卦。占得此卦,举事有利,可以举小事,不可举大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