䷏ 豫。利建侯行師。豫卦。适宜建立侯王,出兵征伐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☳☷坤下震上。豫:利建侯行師。[疏]正義曰:謂之豫者,取逸豫之義,以和順而動,動不違眾,眾皆說豫,故謂之豫也。動而眾說,故可利建侯也。以順而動,不加無罪,故可以行師也。無四德者,以逸豫之事不可以常行,時有所為也。縱恣寬暇之事不可長行以經邦訓俗,故無元亨也。逸豫非乾正之道,故不雲「利貞」也。莊氏雲:「建侯,即元亨也。行師,即利貞也。」案:《屯卦》「元亨利貞」之後,別雲「利建侯」,則「建侯」非「元亨」也。恐莊氏說非也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雷出地上,悦服快乐;安乐之中,预防忧患。得此卦者,顺天应时,事事吉祥,可得长辈之助,但须防色难,切不可沉迷于声色欢场之中。 「宋·朱熹·周易本義·」 坤下,震上。 豫:利建侯行師。豫,和樂也。人心和樂以應其上也。九四一陽,上下應之,其志得行,又以坤遇震,爲順以動,故其卦爲豫,而其佔利以立君用師也。 「北宋·程颐·校·楊時·伊川易傳·周易程氏传·」 豫,利建侯行師。豫,順而動也。豫之義,所利在於建侯行師。夫建侯樹屏,所以共安天下,諸侯和順則萬民悅服,兵師之興,眾心和悅,則順從而有功,故悅豫之道,利於建侯行師也。又上動而下順,諸侯從王師,眾順令之象。君萬邦,聚大眾,非和悅不能使之服從也。 「明·佚名·断易天机·」 豫卦震上坤下,为震宫初世卦。雷出地奋,象征春雷使万物苏醒,君王之威行于子民,因此有利于建候、行师。
䷱ 元吉,亨。鼎卦。最为吉祥,通达。 「魏·王弼等疏唐·孔颖达·周易正義·」 ☲☴巽下離上。鼎:元吉,亨。革去故而鼎取新,取新而當其人,易故而法制齊明,吉然後乃亨,故先「元吉」而後「亨」也。鼎者,成變之卦也。革既變矣,則制器立法以成之焉。變而無制,亂可待也。法制應時,然後乃吉;賢愚有別,尊卑有序,然後乃亨,故先「元吉」而後乃「亨」。[疏]正義曰:鼎者,器之名也。自火化之後鑄金,而為此器以供烹飪之用,謂之為鼎。亨飪成新,能成新法。然則鼎之為器,且有二義:一有亨飪之用,二有物象之法,故《彖》曰「鼎,象也,明其有法象也」。《雜卦》曰「革去故」而「鼎取新」,明其亨飪有成新之用。此卦明聖人革命,示物法象,惟新其制,有「鼎」之義,「以木巽火」,有「鼎」之象,故名為《鼎》焉。變故成新,必須當理,故先元吉而後乃亨,故曰「鼎,元吉,亨」也。 「宋·邵雍·梅花易數·」 因败致功,因人成事;万事通达,平步青云。得此卦者,时运正佳,能得到朋友的帮助,取得不错的成就。与人合伙共事更佳。 「宋·朱熹·周易本義·」 巽下,離上。 鼎:元吉亨。鼎,烹飪之器。爲卦下陰爲足,二三四陽爲腹,五陰爲耳,上陽爲鉉,有鼎之象。又以巽木入離火,而致烹飪,鼎之用也。故其卦爲鼎。下巽,巽也,上離爲目,而五爲耳,又內巽順而外聰明之象。卦自《巽》來,陰進居五,而下應九二之陽,故其佔曰元亨。吉,衍文也。 「北宋·程颐·校·楊時·伊川易傳·周易程氏传·」 鼎:元吉亨。以卦才言也。如卦之才,可以致元亨也。止當云元亨,文羨吉字。卦才可以致元亨,未便有元吉也。彖復止云元亨,其羨明矣。 「明·佚名·断易天机·」 鼎卦离上巽下,为离宫二世卦。鼎为鼎定、和美之意,多主吉,但对诉讼、求官不利。